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1-29 15:36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 

张政办发〔2006〕16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的通知》(甘政办发〔2006〕3号)精神,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切实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提高全市安全生产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范围,县(区)政府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

县(区)政府是各县(区)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监管的主体,县(区)长是安全生产监管的行政第一责任人。因此,各县(区)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对本行政区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属地监管的职责。

1、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规划。

2、每季度由县(区)长主持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点问题和疑难问题,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关键措施,会议要形成纪要。

3、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制定本行政区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及时组织演练,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

4、督促、指导、支持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督促、指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开展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监督、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应负有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开展对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5、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并发布公告。

6、进一步建立健全县(区)、乡镇(街道)、社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将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用于县(区)、乡镇(街道)、社区的安监机构建设。

7、采取多种形式,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

8、本行政区域内发生重特大事故后,政府主要领导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并迅速上报上一级人民政府。

9、建立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10、监督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伤亡事故赔偿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11、充分发挥工、青、妇、新闻媒体的作用,调动全社会参与、监督、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弘扬先进的安全文化,鞭挞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12、建立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安监、国土、工商、质监、公安、监察、检察等部门共同参与,联合执法,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13、履行好其它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二、强化监督管理,市安监部门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

1、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按照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制定全市安全生产发展规则,加强对市直及中央、省属在张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市直及中央、省属在张生产经营单位名单附后),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加安全投入,开展安全检查,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及时组织演练,整改事故隐患,开展安全教育等。

2、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职能,督促、协调公安、建设、质监、工商、国土、经委、乡企、农业、林业、水利、文化、旅游、教育、农机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积极开展各行业、各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3、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各县(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开展重大节假日期间对各县(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督查和抽查,帮助县(区)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靠实安全责任,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职责

公安、建设、发改委、质监、工商、国土、经委、乡企、农业、林业、水利、文化、旅游、教育、农机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本行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指导本系统、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研究制定本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措施和办法,把好安全生产准入关,并主动将本行业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纳入安全管理范围,强化监管,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四、实行联合执法,建立安全生产齐抓共管长效工作机制

1、市安委会要充分发挥综合、统筹、协调、指导的作用,督促安监、发改委、国土、建设、质监、交警、消防、农机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协商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和突发事件。

2、安监、监察、公安、建设、国土、环保、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建立“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整改”的隐患排查、整改和监管机制,组织联合执法活动,针对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依靠强大的执法合力,进一步强化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长效工作机制,真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附件:张掖市市直及中央省属在张生产经营单位名单

二OO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

张掖市市直及中央省属在张生产经营单位名单

一、工商企业

1、张掖市天轮机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2、张掖市河西印刷有限责任公司

3、张掖市五色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4、张掖市山丹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甘肃昆仑生化有限责任公司

6、甘肃河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7、张掖市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张掖市擎天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9、张掖市天源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10、张掖市天源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11、张掖市双冶铸造冶炼有限公司

12、张掖市恒达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13、张掖市污水处理厂

14、甘肃张掖国风葡萄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15、甘肃电投张掖发电有限公司

16、张掖供电公司

17、甘肃省轻工机械总厂

18、甘肃农垦张掖分公司

19、甘肃省农垦张掖农场

20、甘肃电投河西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1、甘肃省粮食局王家墩仓库

22、甘肃省烟草公司张掖分公司(各销售网点由所在县区监管)

二、危险化学品企业

1、张掖农友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张掖市供水总公司

3、张掖市山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4、山丹焦化厂及其下属企业

5、中油公司甘肃张掖销售分公司(销售网点由所在县区监管)

6、张掖市创享矿化有限责任公司

7、张掖市云鹏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8、甘肃河西三洲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三、非煤矿山企业

1、张掖市五色墙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粘土矿

2、张掖市甘州区老寺庙惠民砖厂

3、甘肃省有色地质勘查局四队

4、甘肃省煤田地质局一四五队

四、煤矿企业

1、张掖市响水河煤矿一号井

2、张掖市响水河煤矿二号井

3、张掖市响水河煤矿大皂矾沟矿井

4、张掖市响水河煤矿大河矿

5、中牧山丹马场总场煤矿

五、其它

1、张掖市水利水电工程局

2、张掖市公路工程局(公司)

3、甘肃省张掖公路分局及其下属企业

4、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第一分院

5、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

6、张掖市张运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中牧山丹马场所属企业,日常安全监管由中牧山丹马场安全处负责,安全生产属地监管由山丹县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