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张掖市市辖区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6-10-05 10:23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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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政发〔2006〕67号

甘州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张掖市市辖区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批转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张掖市市辖区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省级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共中央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关于调整省以下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干部管理体制的通知》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张掖市市辖区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省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政策方针,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省、市政府的要求,服从大局,确保各项改革全面落实。理顺市、区国土资源管理体制,调整市、区国土资源管理职能,整合市、区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建立集中统一的市辖区国土资源管理体系。

二、体制管理

(一)理顺市、区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04〕87号),甘州区国土资源局实行派出制,成立张掖市国土资源局甘州区分局,市国土资源局增设副局长一名,兼任甘州区分局局长, 其机构编制人员上收到市人民政府管理,接受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甘州区现有18个国土资源所(或土地管理所)一律上划,作为甘州区分局的派出机构,区上管理,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隶属于甘州区分局管理。通过上述改革,建立市辖区国土资源集中统一管理新体制。

(二)市、区国土资源局土地管理职能分工。市国土资源局的职能是:负责城市规划区地籍调查、登记发证、土地征用、土地出让转让;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征用、建设项目用地和农地转用的申报审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市直单位和市直企业的土地登记发证等具体工作。甘州区分局的职能是:具体负责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农村集体土地和部分国有土地(除市直单位和市直企业)的调查、登记及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工作和张掖市工业园区的土地征用、出让、转让,土地收益金缴纳渠道按原事权划分的规定不变;负责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申报受理。

(三)时间要求。市辖区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采取自上而下、分区乡(镇)两级实施的办法进行,机构上划、人员接受和经费落实等工作必须在七月底前完成。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国土资源局、人事局、财政局,甘州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张掖市市辖区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张掖市市辖区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贾登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张掖市市辖区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张掖市市辖区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栾克军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贾登龙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邵志忠  张掖市人事局局长

        蓝秉勤  张掖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洁岚  甘州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王 萍  张掖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马登政  甘州区国土资源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