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电力通讯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6-07-05 11:22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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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政办发〔2006〕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现将《全市电力通讯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会议纪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四月十一日

全市电力通讯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会议纪要

(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2006年3月31日,市政府召开全市电力、通讯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会议,专题研究了加强电力、通讯设施建设,打击盗窃破坏电力、通讯设施和盗窃电能违法犯罪活动的有关事宜。会议由市政府副市长陈义主持,市人大副主任谈树德、市政协副主席周三义出席了会议;各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县(区)公安局局长,市委宣传部、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经委、建设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和省属驻张有关单位及电力、通讯企业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关于全市电力、通讯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汇报。会议认为,电力、通讯设施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关系国计民生。加强电力、通讯设施的建设与保护,是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创建“平安张掖”、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都要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电力、通讯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迅速遏制盗窃破坏电力、通讯设施案件发生势头。

二、会议对加强电力、通讯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的有关事项进行了研究,会议确定:

1、《张掖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通讯设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保护电力、通讯设施的通告》两个文件,讨论修改后,由市经委、公安局联合下发实施。

2、市供电公司提交的全市电力项目建设中需要协调解决的7个方面问题,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属县(区)负责、供电公司配合协调处理,确保电力项目顺利建设。

三、会议要求:

1、县(区)政府要认真分析本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行动,组织协调政法、公安等相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破获一批盗窃电力、通讯设施案件,追缴一批赃物赃款,抓获一批涉案人员,摧毁作案犯罪团伙,依法严厉惩治犯罪分子,进一步加大对盗窃破坏电力、通讯设施案件的打击力度。在案件侦破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与案件多发地乡镇、街道社区等单位的联系,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广泛动员职工群众反映和举报案件线索,对提供破案线索的有功人员予以奖励。

2、涉及电力、通讯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各级城建、规划、土地部门要及时完整地提供最新城市规划资料,主动协调和解决电网改造工程的线路通道,配合支持做好工程可研和设计工作。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失职责任追究制,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不会作为的问题。行政监察机关要围绕项目建设工作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对申报的各类事项推诿扯皮、拖而不办的人和事,依纪依规严肃查处。各县(区)政府对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要及时协调,高效处置。项目建设用地、以及线路跨越民房、农田、公路的补偿,要按照省政府制定的标准执行,不能随意提高标准。对借机设立乱收费项目的单位,监察、财政、物价部门要及时调查处理,限期解决。对目无法纪、无理取闹、影响工程建设的,要依法及时处理。

3、各县(区)要积极推动建立和完善由“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联动、企业依法保护、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要把电力、通讯设施保护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防范体系建设。要不断充实加强基层护线队伍建设,使监管网络覆盖乡村、社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市、县(区)电力企业之间、通讯企业之间都要签订内部线路设施安全管理责任书。公安、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物资回收行业的管理,依法处罚、整顿、关闭一批非法收购电力、通讯器材的站点和收购单位。建设、林业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开展线路保护区内违章建筑和树障等危及线路运行安全的事故隐患的整治。供电公司、通讯企业要不断增加安全设施投入,切实加强要害部位、重点线路、主要设施的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防范体系建设。

四、会议强调,县(区)政府要把加强电力、通讯设施建设与保护作为提升地方经济竞争力的一项重要措施,高度重视,切实负起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督查落实的责任。要及时召开有关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与任务,搞好组织协调,形成整体合力。要组织力量深入线网建设、设施保护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及时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对阻碍线路建设的典型事件、盗窃破坏线路网络的重要案件,要靠前指挥,协调力量快速处置。要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对重要案件要实行挂牌督办,对工作不力、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影响案件侦破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实行责任追究。

参加会议人员:

谈树德  市人大副主任

陈 义  市政府副市长

周三义  市政协副主席

张国军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学汉  甘州区政府副区长

蒋世兴  临泽县政府副县长

李宏伟  高台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陈辉珍  山丹县政府助理调研员

蒋立波  民乐县政府副县长

赵文江  肃南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强 梅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 鹏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臧进云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杨 涛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志勇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田 伟  市法院副院长

李 鹏  市建设局副局长

魏士博  市交通局副局长

周元圣  市林业局副局长

丁 一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景秋  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生坤  市安监局副局长

王金敏  省无委办张掖管理处主任

王 东  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主任

王辉平  市国土局储备中心副主任

陈宏泽  市物价局工农业成本调查队副队长

陈德华  市经委电力办主任

李鸿萍  市财政局经建科科长

祁永林  市规划局规划编审科副科长

齐 军  市营造办科长

荣志强  张掖供电公司总经理

李二睢  张掖供电公司党委副书记

李延久  张掖公路分局办公室主任

张 军  中国电信张掖分公司总经理

汤 霖  中国铁通张掖分公司总经理

马明旻  中国移动张掖分公司副总经理

李彦湖  中国联通张掖分公司运维部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