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市政府印发《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第十八批省属驻张单位第十二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公布市级政府部门第十八批省属驻张单位第十二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7项。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细化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认真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放活和监管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持续营造方便高效快捷的营商环境。
●公共服务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基础保障,是政府部门的重要职责。公共服务质量是评价政府部门工作水平的重要指标,事关民生改善和营商环境优化。为深入推进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牢牢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补齐公共服务领域短板、增强公共服务弱项、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水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张掖市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实施方案》。
●为加强对张掖地质公园的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地质公园内的地质遗迹和生态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的规定,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张掖地质公园管理暂行办法》, 共八章三十九条,对我市地质公园管理工作作了全面规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努力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服务机制,全面统一审批流程、信息数据平台、审批管理体系和监管方式,打造我市良好营商环境,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张掖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