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办发〔2019〕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争取中央和省上政策资金支持的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9日
关于争取中央和省上政策资金支持的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预算报告,以及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积极衔接争取中央和省上政策、资金支持,进一步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争取国家支持政策及早落地见效
(一)继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1. 深化增值税改革,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确保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保持6%一档的税率不变,通过采取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加税收抵扣等配套措施,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继续向推进税率三档并两档、税制简化方向迈进。(市税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配合)
2. 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长10.9%。改革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缓解困难地区财政运转压力,决不让基本民生保障出问题。(市财政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3. 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各地可降至16%。(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税务局配合)
4. 中央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比去年增加8000亿元,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也为更好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创造条件。(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牵头,市政府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5. 合理扩大专项债券使用范围。(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6. 继续发行一定数量的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减轻地方利息负担。(市财政局牵头)
7. 对招用农村贫困人口、城镇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的各类企业,符合政策规定的,按照国家税收法规给予定额税费减免。(市税务局牵头,市人社局配合)
8. 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用于1500万人次以上的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教育局配合)
(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9. 落实国家、省上进一步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政策措施,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10. 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使企业更便捷拿到营业执照并尽快正常运营,坚决克服“准入不准营”的现象;在全国推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使全流程审批时间大幅缩短。(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牵头)
11. 推行网上审批和服务,加快实现一网通办。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探索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办理,全面建立政务服务企业和群众评价机制。(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务服务中心等各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12. 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清理电价附加收费,降低制造业用电成本,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信局、市供电公司配合)
13. 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推动降低过路过桥费用,治理对客货运车辆不合理审批和乱收费、乱罚款。(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14. 两年内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配合)
(三)坚持创新引领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
15. 支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市工信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国资委配合)
16. 制定实施大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部署方案,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市工信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17. 出台实施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市工信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18. 制定出台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纲要,深入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19. 研究制定生物经济发展战略纲要和促进生物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深入实施生物产业倍增工程,促进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融合发展。(市工信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20. 开展城市千兆宽带入户示范,改造提升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网络,推动移动网络基站扩容升级。(市工信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配合)
21. 今年中小企业宽带平均资费再降低15%,移动网络流量平均资费再降低20%以上。(市工信局牵头)
22. 赋予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市科技局牵头,市人社局配合)
23. 进一步提高基础研究项目间接经费占比,开展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试点。(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24. 加快实施国家、省级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市科技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25. 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实验室,加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支持力度,强化技术创新服务。(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配合)
26. 加强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建设,支持新一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在关键领域新布局建设若干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信局配合)
27. 深入推进军民融合重大示范项目和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信局、市科技局配合)
(四)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持续释放内需潜力
28. 大力发展养老特别是社区养老服务业,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的机构给予税费减免、资金支持、水电气热价格优惠等扶持,新建居住区应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改革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市民政局牵头,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委配合)
29. 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服务机构,加强儿童安全保障。(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30. 研究制定居民增收三年行动方案。(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配合)
31. 研究制定健康产业发展行动纲要,加大体育消费设施建设力度。(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32. 加强重大技术装备补短板,推动首台(套)装备示范应用。(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信局、市科技局配合)
33. 加强重点旅游景区快速交通、步行道、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范主题公园健康发展,支持旅居车等消费发展。(市文广旅游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34. 制定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推进落实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有关举措。(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配合)
35. 开工建设一批重点水利工程,加大城际交通、物流、市政、灾害防治、民用和通用航空等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加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工信局配合)
36. 规划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加快建设天然气管网设施互联互通“全国一张网”。(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商务局、市工信局配合)
37. 加大对在建项目的资金保障,鼓励地方政府盘活存量财政资金,重点用于在建基础设施项目,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五)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38. 加大脱贫攻坚力度,落实对特殊贫困人口的保障措施。(市扶贫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39. 开展贫困地区控辍保学专项行动、明显降低辍学率,继续增加重点高校专项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人数。(市教育局牵头,市扶贫办配合)
40. 研究建立促进困难群众稳定脱贫和防范返贫的长效机制,减少和防止贫困人口返贫。(市扶贫办等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1. 研究解决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体缺乏政策支持等新问题。(市扶贫办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42. 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改革试点,创新和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人行张掖市中心支行、市银保监局配合)
43. 新增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44. 大力发展现代种业,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45. 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今明两年要解决好饮水困难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提高6000万农村人口供水保障水平。(市水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46. 完成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供电公司配合)
47. 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0万公里。(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48. 因地制宜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厕所革命”、垃圾污水治理,建设美丽乡村。(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49. 推广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成果。(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六)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
50. 制定西部开发开放新的政策措施,西部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到期后继续执行。(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牵头,市商务局配合)
51. 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52. 加快推进农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53. 完善县乡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加强农产品物流骨干网络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促进重要市政设施城乡共用。(市商务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配合)
54. 抓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市公安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配合)
55. 推进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市公安局牵头,市住建局配合)
56. 加快城市群一体化体制机制建设,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力,加强交通设施联通,优化产业布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配合)
57. 大力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优化供热管网设施,更新水电路气等配套设施,支持加装电梯和无障碍环境建设,健全便民市场、便利店、步行街、停车场等生活服务设施。(市住建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七)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大力推动绿色发展
58. 做好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工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59. 加快火电、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重污染行业达标排放改造。(市工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60. 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加快解决风、光、水电消纳问题。(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信局、市供电公司配合)
61. 支持清洁能源多元化应用,提高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利用长效机制。(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信局配合)
62. 加大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市住建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八)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快完善市场机制
63. 深化电力、油气、铁路等领域改革,自然垄断行业要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将竞争性业务全面推向市场。(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64. 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实现管输和销售分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信局配合)
65. 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推进工业用地一级市场多种方式出让和二级市场有序流转,进一步深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九)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66. 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向中西部转移。(市商务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67. 深入推进数字丝绸之路建设合作。(市工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68. 推动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加快“丝路电商”全球布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69. 支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新区开展自贸试验区相关改革试点。(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配合)
(十)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
70. 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幼儿园,只要符合安全标准、收费合理、家长放心,政府都要支持。(市教育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71. 制定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推动各地区各领域标准规范做好衔接,实施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行动方案。(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广旅游局、市体育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退役军人局、市残联配合)
72. 大力推进实施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三期总体建设方案。(市文广旅游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73. 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一半用于大病保险。(市医保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配合)
74. 认真执行全省统一政策规定,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困难群众医疗负担。(市医保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配合)
75. 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市医保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配合)
76. 抓紧落实和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尽快使异地就医患者在所有定点医院能持卡看病、即时结算。(市医保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配合)
77. 坚持预防为主,将新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经费全部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78. 适当提高城乡低保、专项救助等标准,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市民政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二、争取省上相关政策支持
根据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除前述中央支持政策外,积极争取省级相关政策在我市落地。
(一)坚决打赢脱贫攻坚决定性战役,着力抓好全面小康硬任务落实
1. 加强民族地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农村学校信息化建设、乡村教师队伍配优提质、建档立卡受教育人口精准帮扶工作。(市教育局牵头,市扶贫办配合)
2. 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力提升工程”,开展“壮大万家合作社行动计划”和合作社带头人“万人培训计划”,创建省级示范合作社600个左右。(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3. 加快落实500亿元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和500亿元农产品收购贷款。做好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组织发放工作,加大对涉农中小企业和合作社支持力度,(市政府金融办、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4. 每个行政村设立金融综合服务室,提高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水平。(市政府金融办牵头,市银保监局配合)
5. 全面开办种养产业综合保险。(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林草局、市政府金融办、市银保监局配合)
6. 新建扶贫车间500个,累计达到1200个以上。(市人社局牵头,市扶贫办配合)
7. 基本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三年建设任务,农村集中供水率和自来水普及率分别达到92%和89%。(市水务局牵头)
8. 加快易地扶贫搬迁人口搬迁入住和产业配套,确保50万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全部入住。(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9. 完成2.65万户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市住建局牵头)
10. 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国家级示范区和职业教育助推城镇化改革试验区建设,深入实施教育扶贫“九大精准工程”,确保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4%。(市教育局牵头)
11. 完成2271公里“畅返不畅”路段整治任务。(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12. 发挥特色优势推动产业振兴,优化“一带五区”产业布局,抓好两个“三品一标”建设,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打造具有甘肃特色的“现代丝路寒旱农业”,推动县域经济突破发展。(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配合)
13. 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力推进“厕所革命”,改造农村户用卫生厕所50万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牵头)
(二)切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建设山川秀美的绿色家园
14. 积极推进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市林草局牵头)
15. 有序推进城乡冬季清洁供暖,实施县级以上城市煤改气、煤改电或洁净煤替代工程,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农村改灶、改炕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16. 开展城市黑臭水体专项整治,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17. 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三)扭住十大生态产业持续发力,推动绿色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
18. 清洁生产产业,建成1个省级服务型制造功能示范区,认定20个工业设计中心,实施重点骨干企业的绿色化、信息化、智能化改造工程。(市工信局牵头)
19. 清洁能源产业,加快推进新能源微电网示范等项目建设,配合启动酒湖配套二期部分风电项目,扩大跨区域电力交易规模。(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20. 数据信息产业,实施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工程,开展企业上云计划,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同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深度融合。(市工信局牵头)
21. 先进制造产业,争取创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1家,新培育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2家、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10家,实施技术创新项目400项以上。(市工信局牵头)
22. 循环农业产业,新增戈壁生态农业6万亩,抓好田园综合体建设。(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23. 中医中药产业,加快建设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抓好当归、党参、黄芪等11个道地药材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大力推进中药材精深加工,全产业链深度挖掘附加值,壮大中药饮片、中成药企业主体,集中资源重点培育一批骨干企业,着力建好民乐等6个中药产业园区。加快仓储物流体系建设,打造国家级中药材交易基地。办好第二届药博会,促进中医药产业传承创新发展。(市卫生健康委牵头)
24. 文化旅游产业,完成8个大景区改革建设年度任务,力争张掖丹霞创建为5A级景区。新建100个乡村旅游示范村,打造联结大景区与乡村旅游示范村的景观廊道,实施旅游交通“通路、改站、畅游、智联”四大提升工程。新建自驾游营地65个,建设丝绸之路黄金自驾旅游线。打造“空中游丝路”品牌,年内实现河西走廊大景区之间低空串飞。实施旅游“提质增效行动”,拓展提升“一部手机游甘肃、一包如意走丝路”体验功能和引爆效果。(市文广旅游局牵头)
25. 军民融合产业,加快军民融合重点项目和园区建设。(市发改委牵头)
(四)千方百计扩大内需,更好发挥投资的关键性作用和消费的基础性作用
26. 加快农业高效节水工程等项目建设。(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扶贫办、市水务局配合)
27. 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棚改专项债券配额,重点实施老城区、棚户区改造17359套(户)。(市住建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28. 积极培育重点领域消费细分市场,引导文化、养老、健身休闲和体育竞赛表演等领域消费,支持自驾游、旅居、通用航空等大众消费,鼓励建设高品位步行街、特色商业街区。大力发展便利店、社区菜店等社区商业,配置居住小区健身、文化、养老等服务设施。引导农村居民增加通讯、汽车等消费,建设集零售、餐饮、娱乐于一体的多功能乡镇商贸中心。(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广旅游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工信局配合)
29. 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组织开展市政府质量奖、名牌产品、质量强县示范城市、知名品牌示范区等创建工作。(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配合)
(五)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打造新的增长点增长极增长带
30. 有序开发临泽凹凸棒石资源,打造全国产业基地。(市工信局、临泽县政府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配合)
(六)加大力度改革创新,破除制约高质量跨越发展的体制机制
31. 巩固前期去产能成果,坚决防止已关闭退出煤矿死灰复燃,加快处置“僵尸企业”。(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信局配合)
32. 大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市住建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33. 纵深推进电价改革,扩大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直购电交易,做好甘肃电网新一轮输配电价改革。(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信局、市供电公司配合)
34. 持续推进水价改革,促进全社会深度节水。(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35. 深化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改革,推进国有资本与非公资本双向进入。(市政府国资委牵头)
36. 深入推进“四办”改革,进一步压减办事流程和环节,争取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0%以上。完善提升“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各级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一窗”办理。着力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就近能办、同域通办。(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37. 加快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进跨层级、跨地区、跨部门、跨业务协同管理和服务。(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信息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配合)
38.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交通领域各种投融资模式创新落地,加大以出让国有资源资产和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补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本金的推进力度,充分利用政府债券、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产业基金等模式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配合)
39. 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成熟经验,推广“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地方特色功能,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40. 全面推开农村“三变”改革,健全产权交易和金融服务平台。(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府金融办配合)
(七)不断拓展开放空间,推动形成全方位合作新格局
41. 制定实施抢占五个制高点规划方案,着力打造面向中西亚、南亚、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文化高地、交通物流集散枢纽、科创中心、信息汇集中心和生态安全屏障。(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文广旅游局、市交通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林草局配合)
42. 落实“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加快推动丝绸之路“科技走廊”建设。加快丝绸之路“两港”建设,构建涵盖知识产权全生命周期的全产业链。(市科技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八)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加快创新型甘肃建设
43. 继续实施“六个一百”技术创新工程,推动创新资源和人力资本集中集聚。(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配合)
44. 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直通机制,支持高校院所和企业设立新型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发挥好各类开发区、大学科技园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作用。实施更加灵活的分配激励政策,鼓励科技人员到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人社局配合)
45. 提升国家级和省级创业创新空间集聚能力,扶持小微企业和创新团队加快成长,新认定一批省级以上创业创新空间。支持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争全社会研发投入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3%。(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信局、市人社局配合)
46. 用好“省长人才奖”等系列奖励政策,实施“陇原英才”计划,引进一批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鼓励地方和企业设立人才引进发展基金。(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工信局配合)
(九)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
47. 允许“一照多址”“一址多照”,打破市场主体住所和经营场所限制。(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48. 不折不扣落实支持非公经济发展19条、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58条等政策措施,推行“不来即享”政策兑现机制。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和商会制度。(市工信局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配合)
49. 促进民营科技型企业发展,对科技型“小巨人”企业给予无偿资助、专利资助、发放科技创新券和后补助等政策支持。(市科技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配合)
50. 加快网上办税服务平台建设,推行办税“网上全程办”“全省通办”,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市税务局牵头)
51. 积极解决民营企业融资困难,提高土地、房产、林权、知识产权等抵质押率,扩大信贷投放。建立民营企业纾困基金,管好用好企业应急周转金,帮助民营企业渡过难关。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进行融资。全面落实企业上市和直接融资奖励政策,鼓励民营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对首发上市和新三板挂牌的民营企业,省财政对企业所在地政府给予一定奖补。(市政府金融办牵头,市财政局、市工信局、人行张掖市中心支行、市银保监局配合)
52. 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和商会制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减少对企业的各类检查,做到“不叫不到、随叫随到”。(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政府关部门配合)
(十)全力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53. 用好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重点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创业就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继续开展万名高校毕业生下基层活动。(市人社局牵头,市教育局配合)
54. 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完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制度,做好社会保险待遇提标和社会保险费划转税务部门后的征收管理工作。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支持城镇困难职工脱困解困。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全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上线运营。(市人社局牵头,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税务局配合)
55. 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学前教育重点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义务教育加快补齐控辍保学、“乡村弱城镇挤”、随迁子女教育、乡村学校软硬件建设等“四个短板”,高中教育稳定提升普及程度和质量,职业教育深化拓展与企业联合办学。(市教育局牵头)
56.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完善分级诊疗制度,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下沉,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和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力度,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市卫生健康委牵头)
57. 加快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实施文化惠民、文物科技保护和“历史再现”工程,推进“智慧广电”和基层应急广播工程建设。推动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协调发展,促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市文广旅游局牵头,市体育局配合)
58. 实施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工程,完善应急体系和管理机制,加强基层防灾减灾应急队伍建设。(市应急局牵头)
59. 加强双拥共建,健全退役军人工作服务管理机制,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市退役军人局牵头)
三、争取相关资金支持
1. 抢抓国家开大地方规范举债前门、较大幅度增加地方政府债券规模的机遇,加强衔接争取力度,依托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积极争取新增一般债券资金,更好支持重大在建项目建设和补短板。(市财政局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配合)
2. 积极争取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资金,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市住建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3. 积极争取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加大国有土地收储力度。(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4. 继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重点增加对脱贫攻坚、“三农”、结构调整、科技创新、生态环保、民生等领域的投入,着力支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创新和技术攻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军民融合发展。(市财政局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配合)
5. 把握中央较大幅度增加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多渠道汇报我市财政收入趋缓、债务还本付息压力较大、财政收支困难等问题,积极争取均衡性转移支付、老少边穷地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补助等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努力做大财政蛋糕,进一步增强我市财力水平。(市财政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6. 对中央尚未安排到具体省市的资金和省级尚未安排到具体市县的资金,市主管部门要紧盯中央及省上政策信息和投资计划,提前准备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创造项目争取条件,力争使更多的项目符合中央政策支持范围。(具体分工见附表)
附件:2019年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项目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