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发〔2019〕66号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委有关部门,市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张掖市全面推进全市信息资源整合及信息系统迁移上云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张掖市委办公室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1日
关于全面推进全市信息资源整合及信息系统迁移上云的方案
为充分发挥大数据在推动经济发展、完善社会治理、提升政府服务和监管能力等方面的支撑与驱动作用,加快大数据建设步伐,推动数据整合共享,助力张掖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全面推进我市信息资源整合相关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应用已深入到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分散建设、各自管理的发展模式逐渐暴露出重复投资、资源浪费、信息孤岛、维护成本高、专业人才缺乏等诸多问题,尤其是孤立的数据资源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更谈不上产生经济效益,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为此,对全市信息资源进行统筹整合,实行集中管理,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行业的信息资源共享已势在必行、刻不容缓。通过信息资源整合,可有效降低政府信息化投资成本,提高信息资源利用效率,有效解决我市信息化项目投资分散、管理困难、维护成本高、安全防护水平低等问题,进一步推进我市大数据应用发展,促进政府效能提升,推动管理和服务方式变革,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为市委、市政府统领全局、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让数字经济助推张掖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智慧城市建设为主体,以建设华为张掖云计算大数据中心、提升政务服务高效化、智能化水平、转变产业结构为目标,以数据开放共享为主线,以强化全市信息化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为抓手,着力打破数据资源壁垒,推进技术融合、数据融合、业务融合、服务融合,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管理和服务,全力提升数字经济在张掖产业结构中的比重。
三、基本原则
(一)统一建设。根据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发展需要,整合信息资源,建设华为张掖云计算大数据中心,为信息资源高效利用提供综合服务平台,为信息化项目建设提供完善的机房环境、计算资源、存储空间、网络专线、信息安全等服务。各县区不再建设县级云计算大数据中心。除特殊情况外,各部门一律不再新建独立的数据机房,不再独立采购硬件设备。各单位自建的规模较小、利用率低、管理薄弱的机房,在业务系统迁入华为张掖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后逐步取消。
(二)集中管理。凡使用财政资金的信息化项目,除涉密等特殊情况外,一律入驻华为张掖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实现资源共用、网络互联互通,市工信局、市大数据中心(名称以批复为准)及华为公司负责技术指导、入驻安排和日常监管。
(三)开放共享。构建面向社会开放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充分挖掘信息资源潜在价值,促进社会信息资源最大限度开放共享和高效利用。以推动政务信息开放共享为突破口,促进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打破数据壁垒,消除信息孤岛。通过信息资源共享,统一为各级各部门提供信息应用服务,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数据支撑。坚持需求导向、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确保安全的原则,促进政务信息资源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引导和带动更多非公共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
(四)高效防护。坚持开放共享与安全保障并重,华为张掖云计算大数据中心等级达到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以上,为入驻华为张掖云计算大数据中心的信息系统提供统一、高效的安全保障。建立健全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完善信息安全保护制度,加强要害信息系统和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强化安全管理和数据隐私保护。重要数据实行异地备份,确保重要数据安全和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四、工作任务
(一)政府集中购买云计算大数据服务。华为张掖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建设遵循政府主导、企业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的原则,并根据需要进行扩建和增容,以满足全市信息化不断发展的需要。
(二)全市信息系统向华为张掖云计算大数据中心迁移。自2019年10月起,全市(包括市、县、乡)行政事业单位现有的信息系统,除涉密系统和对安全保护等级有特殊要求的敏感业务外,一律逐步迁入华为张掖云计算大数据中心。根据各单位网络和信息系统应用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现有业务系统成熟度、复杂度、技术风险、影响范围等因素,按照统筹规划、先易后难、平稳迁移、快速推进的原则,分期分批迁入华为张掖云计算大数据中心。
1. 开展全市网络和信息系统资源摸底调查。由市工信局牵头,华为公司配合调查全市网络和信息资源情况,制定全市信息资源迁移上云计划表。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认真填写数据资源云迁移基础信息采集表,并于2019年9月30日前报送至市工信局。
2. 具备条件的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信息系统,以及在我市境外托管的信息系统全部迁入华为张掖云计算大数据中心。
3. 专业性强、数据量大、运行复杂的信息系统,根据实际情况,在条件成熟时逐步迁移到华为张掖云计算大数据中心。
4. 全市迁移上云的数据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等信息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各部门、各单位不得将对安全保护等级有特殊要求的敏感业务和涉密信息迁入华为张掖云计算大数据中心。
(三)建设全市政务大数据平台。对具有公共性、标识性、基础性的共享数据进行汇聚,集中存储于华为张掖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形成我市政务基础数据库,为政府和社会提供全面、准确、便捷的数据服务。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单位,数据资源要在全市统一的政务基础数据库部署,鼓励各县区政务数据资源进入市政务基础数据库。市政务基础数据库与省政务数据中心全方位对接,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以外,各单位无论新建项目还是升级改造项目,必须支持信息共享,并在项目入驻华为张掖云计算大数据中心时,同步实现数据归集和开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领导。全市信息资源整合工作由市工信局牵头、华为公司配合实施。统筹安排重点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强化业务指导和政策支持。各部门要顾全大局,积极主动,形成跨部门联合推进机制,配合市工信局做好资源整合工作。
(二)加强机构建设。市级各单位及各县区要设置专门的大数据建设领导机构,制定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开展本单位、本县区信息化项目建设、信息系统迁云及维护、信息资源整理、数据对接共享等工作,并按华为张掖云计算大数据中心项目协调推进领导小组要求,完成全市大数据建设相关任务。
(三)加强制度建设。由市大数据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云计算大数据中心管理办法》《云计算大数据中心数据备份方案》《云计算大数据中心数据安全保障制度》《云计算大数据中心突发故障应急预案》《云计算大数据中心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做到规范运行和管理。
(四)落实经费保障。市财政局和各县区财政局要做好经费保障,合理安排信息资源整合费用,确保全市信息资源整合工作顺利进行,并保障整合后各项管理工作顺利开展。要根据全市信息资源整合进展情况,及时对各单位原有信息化建设经费进行科学调整,逐步减少或取消信息系统已入驻华为张掖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单位的信息化建设经费,集中安排购买云计算服务费用,避免重复投资,节约财政资金。
联系人:何小磊
电 话:0936-8219987
传 真:0936-8214641
邮 箱:zysgxwxxk@163.com
附件:
1. 数据资源云迁移基础信息采集表一(略)
2. 数据资源云迁移基础信息采集表二(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