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张掖市委 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掖市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1-31 09:28 来源:市政府研究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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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发〔2019〕9号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属驻张各单位:

现将《张掖市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张掖市委 张掖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5日           

张掖市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部署要求,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金张掖奠定坚实基础,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倡导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教育事业,营造尊师、爱师、护师、帮师、育师的良好氛围,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

(二)基本原则

确保方向。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执教,坚持严格管理监督与鼓励关怀相结合,充分发挥党委(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党牢牢掌握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权,保证教师队伍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

强化保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优先谋划教师工作,优先保障教师工作投入,优先满足教师队伍建设需要。

突出师德。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书育人全过程,突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推动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

深化改革。抓住关键环节,优化顶层设计,推动实践探索,破解发展瓶颈,把管理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作为突破口,把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作为真招实招,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

分类施策。立足市情,根据各级各类教师的不同特点和发展实际,考虑区域、城乡、校际差异,定向发力,重视专业发展,培养一批教师;加大资源供给,补充一批教师;创新体制机制,激活一批教师;优化队伍结构,调配一批教师。

(三)发展目标

经过5年左右努力,教师培训体系基本健全,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的教师管理体制普遍建立,待遇提升保障机制更加完善。教师队伍规模、结构、素质能力基本满足各级各类教育发展需要。

2035年,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培养造就一大批骨干教师、卓越教师和教育家型教师。教师主动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积极有效开展教育教学。尊师重教蔚然成风,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党对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

1. 加强教师党支部建设。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教师党支部和教师党员。配齐建强党务工作队伍,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对规模较大、党员数量较多的学校,配备1名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定期开展轮训,每年至少培训1次。抓实抓好学校教师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落实小规模学校党支部和学区党支部的活动经费。

责任单位:各县区委、政府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

2. 加强教师党员培养教育与管理。严格党员标准,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重视发展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入党,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

责任单位:各县区委、政府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

3. 创新党组织活动内容方式。把党组织工作融入教育教学各项工作中,找准抓实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的结合点,精心打造“红烛先锋”等党建品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党风带动校风教风学风。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动员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教职工争做“四有”好老师的示范标杆。

责任单位:各县区委、政府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

4. 加强对学校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责任单位:各县区委、政府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

(二)全面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

5. 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坚定“四个自信”,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责任单位:各县区委、政府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

6. 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把习近平总书记对教师的殷切希望和要求作为师德教育的首要任务和重点内容。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广泛开展红色基因传承行动和学习青年习近平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

责任单位:各县区委、政府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

(三)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7. 弘扬高尚师德。大力挖掘、表彰和宣传优秀师德典型,建立健全“道德讲堂”常态化机制。开展“师德宣传周”活动,举行教师宣誓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师德全员教育。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和“两微一端”等媒体和平台,以及表彰会、报告会、道德讲堂、征文等形式,唱响师德好声音,弘扬教书育人正能量。

责任单位:各县区委、政府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8. 健全师德监督考评体系。将师德建设纳入教育督导和考核范围,作为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评估的重要指标。开展学生、家长、教师、学校四方教师德能评价工作。建立市、县区、校三级师德师风投诉平台,健全完善“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社会”五位一体师德师风监督体系。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实行师德负面行为一票否决制。

责任单位:各县区委、政府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

(四)提高教师培养质量

9. 强化教师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技能训练。开展以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普通话和信息技术为主要内容的教学基本功达标活动,学校每学年不少于1次,县区每两年1次,市级每三年1次,将教学基本功达标情况纳入对教师、学校的督导考核。坚持招录和培养并举,培养“一专多能”教师,加强音体美、特殊教育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建设,解决师资结构性短缺问题。培养好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和“校对校”对口支援民族教育行动计划。

责任单位:各县区委、政府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配合部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民宗委

10. 加强名优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持续实施“5312”工程,到2020年,培养选拔500名市级教学新秀、300名教学能手、100名学科骨干、20名张掖名师,到2025年,实现名优骨干教师翻番,形成梯次递进的名优骨干教师团队。

责任单位:各县区委、政府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配合部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11. 建设专业化职业化校长队伍。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校长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校长队伍。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拓宽职业发展空间,促进校长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考核评价,完善优胜劣汰机制,提升校长办学治校能力。加快校长后备人才的培养储备。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党外教师干部进入校长队伍。

责任单位:各县区委、政府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人社局

(五)加大培训力度,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12. 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制定教师培训五年规划,严格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制度。强化培训学分认定管理,将学分完成情况作为教师年度绩效考核、评优评先、职务评聘和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大力推动信息技术与培训的有机融合,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研修。充分发挥名师队伍作用,打造培训专家团队。各级骨干教师须承担一定数量的教师培训任务,并纳入考核。市县财政继续落实按照教师年度工资总额的1.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的政策。学校按不低于公用经费的5%列支教师培训经费。

责任单位:各县区委、政府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配合部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外事办

13. 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落实全省“双百计划”,每5年培养遴选5名专业带头人建立5个名师工作室,培养遴选5名具有绝招绝技的工匠之师建立5个技术技能传承创新工作室。继续加强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队伍建设。依托省、市县重点产业龙头企业,建立一批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基地。根据专业特点,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每5年要积累不少于6个月的在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的实践经历,没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新任教师须先实践再上岗。

责任单位:各县区委、政府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配合部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外事办

(六)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切实理顺体制机制

14. 创新和规范教师编制配备。市、县区机构编制部门根据教育教学改革需要,统一城乡教师编制标准,统筹考虑脱产进修、产休假、特殊教育、民族班双语教学、实验示范教学等因素,总量控制,动态调控,科学核定中小学教师编制;健全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机制和跨区域调整机制,着重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和薄弱学校师资不足问题;对规模较小的村小学、教学点按照班师比与师生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县区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动态调整各校教职工编制,并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凡适合社会力量提供的工勤和教学辅助等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责任单位:各县区委、政府

牵头部门:市编办;配合部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15. 优化义务教育教师资源配置。实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深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实行教师聘期制、校长任期制管理,建立城镇优质中小学与薄弱学校、乡村学校结对帮扶机制,推动各级各类名优骨干教师、名校长采取多种方式帮助支持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实行学区(乡镇)内教师走教制度。落实银龄讲学计划,鼓励支持退休优秀教师到乡村和基层学校支教讲学。

责任单位:各县区委、政府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配合部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16. 完善教师招聘、准入制度。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办法,遴选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加大力度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县级教育、人社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统筹管理县域内教师招聘、分配和动态调整。建立紧缺学科教师需求配置机制,每年按教师减员人数的50%列入招聘计划。

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提高入职标准,逐步将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至专科,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至师范专业专科和非师范专业本科,初中教师学历提升至本科,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教师学历提升至研究生。加强对新入职非师范专业教师的师范教育专业培训。民办学校必须聘任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教师。

责任单位:各县区委、政府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配合部门:市编办、市财政局

17. 深化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将县及县以下基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中级、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总体各提高5%,其中少数民族县、乡提高6%。在中小学教师系列实行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高级职称单独分组、单独评审,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占专业技术高级结构比例。坚持向基层、向一线、向乡村倾斜,侧重考察实际工作能力,放宽学历、专业和任职年限要求,加大爱岗敬业表现、实际工作表现、工作年限等评价权重。实现职称与教师聘用衔接,人社部门实行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控制;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教育教学改革需要等情况动态管理、统筹使用,并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改进教师评价方式,强化教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受聘任教、晋升职称、实行奖罚的依据。落实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暂缓注册和注册不合格的教师,不得评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注册不合格的教师,不得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区委、政府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18. 健全职业学校教师管理制度。落实职业学校用人自主权,完善教师招聘办法,引进一批高水平“双师型”教师。推动固定岗和流动岗相结合的职业学校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支持职业学校专设流动岗位,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高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兼职任教。完善职业学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拓宽双师型教师晋升通道,将产教融合成果转化作为职称评审的条件。完善双师型教师评价标准,吸纳行业、企业参与评价。

责任单位:各县区委、政府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委

(七)不断提高地位待遇,真正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

19. 明确教师的特别重要地位。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负起中小学教师保障责任,提高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从教。中小学教师要切实履行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义务,强化国家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教育责任。完善教师职业保护制度,保障教师合法权利,明确教师职责和义务,依法清退不合格教师。提高教师职业形象,规范教师职业言行,教师应衣着得体,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工作期间统一着装。

责任单位:各县区委、政府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配合部门:市人社局、市政府法制办

20. 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积极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健全绩效考核办法和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学校公用经费在满足教育教学需要的情况下,可用于解决教师节假日值班护校、寄宿制学校夜间值班、教师早晚自习辅导、高三年级假期补课、统一考试考务等超工作量报酬问题。县区政府定期研究解决涉及教师切身利益、影响队伍稳定因素等重大问题,切实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各县区委、政府

牵头部门:市人社局;配合部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21. 大力提升乡村教师待遇。认真落实乡村教师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提高补助标准。同时,按照统一要求,落实控辍保学乡村走教教师补助政策。县区政府要将乡村教师活动中心、食堂、卫浴设施、学校周边水电路改造建设、教师周转宿舍等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相关专项规划和部门工作方案,切实改善乡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

责任单位:各县区委、政府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22. 维护民办学校教师合法权益。逐步落实学校、个人、政府合理分担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机制。民办学校应与教师依法签订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保障其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并为教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依法保障和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在业务培训、职称评聘、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科研立项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贯彻落实《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民办幼儿园招用教师的工资原则上按不低于公办正式教师同等级别人员70%的标准发放,并且逐年增长。

责任单位:各县区委、政府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

23. 完善职业学校收入分配机制。建立体现以技能提升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内,设立双师型教师岗位津贴和特殊工种教师岗位津贴,扩大职业学校收入分配自主权,职业学校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确定收入分配办法。职业学校依法取得的社会服务、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

责任单位:各县区委、政府

牵头部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24. 完善教师住房和医疗保障机制。各级政府将符合本地住房保障条件的学校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享受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有条件的县区要逐步建设教师周转宿舍、人才引进保障房,作为教师住宿的过渡用房周转使用。落实教师定期体检制度,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当地教师的医疗提供方便。

责任单位:各县区委、政府

牵头部门:市建设局、市房管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卫计委;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25. 提升教师社会地位。开展张掖名师、市级优秀教师(班主任)、市级骨干教师等评选表彰活动。面向各类学校教师开展专业性认定活动,为教师搭建阶梯式专业成长平台。获得省级及以上综合性双先表彰者,在当年年度考核中可直接确定为“优秀”,不占本单位年度“优秀”指标。教师凭教师资格证在市内旅游景点旅游可享受半价优惠政策。从2018年起,在教师节期间,每2年开展一次全市教育工作表彰奖励活动。县区政府、各级各类学校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开展教师表彰奖励活动。

充分发挥教师在学校治理体系中的作用,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等途径,落实教师对“三重一大”等学校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维护教师职业尊严和合法权益,关心教师身心健康,克服职业倦怠,激发工作热情。

责任单位:各县区委、政府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配合部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旅发委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发展上优先考虑,工作上优先支持,投入上优先保障。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研究一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建立教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教师队伍建设重大问题。各县区党委和政府要在2019年4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市直有关部门要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

(二)明确任务清单。组织部门负责指导教师队伍党的建设、重大人才项目实施等。宣传部门负责指导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教师楷模,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编制部门负责根据教育发展需要,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采取多种形式增加教师总量,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教育部门负责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制定完善教师队伍建设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财政部门负责优化经费投入结构,完善支出保障机制,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人社部门会同教育部门负责组织推进教师队伍工资待遇和职称评聘政策改革工作的实施。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主动承担做好教师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三)强化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加大对教师队伍建设的投入力度,新增财政经费优先用于教师队伍建设。优化经费投入结构,优先支持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紧迫的领域,重点用于按规定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加强教师的培养培训。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投入教师队伍建设的积极性。制定严格的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舆论宣传。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教师队伍建设的浓厚氛围,努力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和“两微一端”等媒体和平台加强教师队伍宣传,树立先进典型,宣传教师良好职业形象。

(五)严格考核问责。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教师队伍建设列入督查督导工作重点内容,并将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到位,真正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