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第四十七次常务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 2019-01-31 10:20 来源:市政府研究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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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21日)

2019年1月17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黄泽元主持召开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学习传达中央和省上有关会议精神,讨论《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等三个报告,研究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贯彻落实、山丹河污染整治、2018年度贫困村退出等事宜。现将会议研究确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一、学习传达中央和省上有关会议精神

会议学习传达了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全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及省政府务虚会议精神。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充分肯定2018年农业农村发展取得的成绩,明确提出2019年“三农”工作任务要求,体现了对农业农村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饱含着对广大农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为我们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全面落实“三农”工作“四优先”不松动,扎实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加强和完善乡村治理,着力培育特色主导产业,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把做好“三农”工作与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发展特色产业、脱贫攻坚、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协调,一体规划,共同推进,努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奋斗目标。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对当前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做好今年工作的目标任务上来,全面贯彻落实“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坚定信心、苦干实干,只争朝夕、努力奋进,围绕强产业、增动能、促开放、挖潜力、优环境、保民生等方面,抓住机遇,用好政策,积极谋划,狠抓落实,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攻坚克难的姿态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决抓好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治、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指出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严格落实工作举措,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巩固提升治理成效。要把问题整改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起来,统筹实施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按期完成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以最优成绩迎接中央环保第二轮督察的全面检验。

二、讨论《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讨论稿)》《2018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全市及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讨论稿)》

会议强调,政府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是一项法定的重要职责,也是政府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形式。市政府向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提交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是指导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是做好政府2019年工作的总纲。各部门要本着对全市发展高度负责、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广泛凝聚思想共识,努力形成工作合力,把《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修改好、完善好,使之更加符合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符合张掖发展实际,符合人民群众意愿,为建设幸福美好金张掖发挥重要引领作用。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等三个报告。由市政府研究室、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报请有关会议审定后,提请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2)各县区、各部门要顶住下行压力,保持战略定力,提振发展信心,强化责任担当,鼓足干劲、紧干快干,努力实现一季度经济发展“开门红”。要抓紧抓好当前正在施工的项目,做好督促协调、服务保障等工作,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加快进度,尽可能减少停工。要紧盯明年计划实施的项目,充分用好冬春时机,抓紧做好规划设计、征地拆迁、资金筹集等前期工作,加快办理相关手续,为项目顺利开工奠定坚实基础。要统筹处理好考核检查验收与做好工作之间的关系,既要抓好工作措施落实,全面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又要精益求精做好资料收集、成果展示等准备工作,确保考核检查验收出真成果、出好成绩。(3)各县区及人社、财政、政法、公安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切实解决兑付困难问题,既要加强协调督办,合理调度资金,加快兑付进度,又要及时掌握动态,依法打击恶意欠薪、组织农民工以欠薪为名缠访闹访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化解风险隐患,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4)由市督查考核局负责,督促各县区分别确定10项重点工作、市直部门单位分别确定1项重点工作,作为2019年“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重要内容,实行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示公告,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研究了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审定张掖市贯彻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请示》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的意见。由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定。(2)要坚持实事求是,区分轻重缓急,合理确定整改时限,科学论证整改措施,做到态度坚定积极、措施有力有效、执行落实到位、整改效果明显,确保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全面贯彻高质量得到落实。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点面结合,统筹开展农村养殖粪污处理、水源地保护措施落实、油烟扰民问题整治、锅炉清洁化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五大专项行动,不断加强环境保护治理力度,全面提升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3)由市旅发委负责,市环保局、市林业局、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市水涵院等部门单位配合,立足构建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关系,深度研究国家和省上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自然保护区内开展生态旅游涉及的环境保护、生态治理及设施建设、服务标准、应急保障等方面内容进行探索创新,研究制定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规程,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实现人与自然相得益彰、融合发展。

四、研究了市环保局《关于山丹河污染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审定张掖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调整报告的请示》

会议指出,山丹河由于缺乏有效水源补给、人为长期过度开发等自然、历史多方面原因,上游山丹段已干涸断流。下游甘州段虽有来水,但主要由少量的渗出地下水、农田灌溉尾水、沿线村镇生活污水及大量的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构成,2013年以来水质持续为劣V类,山丹河已由自然河流退化为实事上的排污河道。近年来,市区两级虽大力推进污染治理,但水质没有明显改善,被列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形势十分严峻,亟需抓好整治。

会议强调,甘州区及市直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生态文明理念,紧盯整治目标不动摇,进一步查清污染现状,深挖问题根源,科学论证对策,强化责任担当,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实现减少排污总量、水质逐步改善并力争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的目标。

会议确定:(1)由甘州区负责,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等部门配合,采取多种措施办法,加快山丹河(甘州段)污染治理进度。要加快清污分流、截污纳管进度,做到应收尽收、应纳尽纳,确保城市生活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坚决杜绝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要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力度,加快河流沿线村镇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已经建成的处理设施,采取政府补助、群众缴费、企业整体打包运营相结合的办法,保障处理设施设备正常运行。要加强河道岸线管理,尽快完成岸线规划,引导农民退出河道及岸线内的耕地,解决好农田灌溉引起的氨氮和总磷超标问题。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村容村貌整治等工作,安排必要财政资金,对河流沿线村镇开展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提供支持。(2)要综合施策,统筹实施河道疏浚、蓄水坝、芦苇氧化塘等治理工程,提高河流自净能力。由市水务局负责,甘州区及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湿地局配合,抓紧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并尽快组织实施。(3)由市环保局、市水务局负责,甘州区配合,组织工作力量,聘请专家或专业机构参与,抓紧开展山丹河水质及污染问题调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办法,并尽快形成有深度、有权威的分析调查报告,为推进山丹河污染治理提供决策依据。(4)同意市环保局提出的《张掖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调整报告》。由市环保局负责,进一步修改完善,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印发实施。

五、研究了肃南县政府《关于对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肃南段水电站关停退出补偿进行复核认定的请示》《关于对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肃南段2宗矿业权退出补偿进行复核认定的请示》

会议确定:(1)鉴于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肃南段矿业权退出补偿清算工作已完成并专题报告省上相关部门,为顾全大局并推动工作有序进行,对肃南县矿业权一律按已上报的补偿数先行确认,其他相关事项作为遗留问题,今后视情况予以统筹解决。(2)肃南县要加强工作力度,细致核算相关水电站建设补偿、国家财政投入及因水电站业主合同违约造成的政府损失等相关数据,进一步理清业主和政府双方责任、义务,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做好水电站关停退出工作。(3)肃南县及市国土局、市财政局要积极主动做好与省上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尽最大努力争取省上支持。

六、研究了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审定张掖市2018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村退出的请示》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的意见。批准甘州区安阳乡贺家城村、高台县新坝镇红沙河村、山丹县老军乡老军村、民乐县南古乡渠湾村等38个贫困村退出贫困村序列。(2)由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相关县区及部门负责,认真做好脱贫情况动态监测,持续落实脱贫帮扶措施,切实加大富民产业培育力度,不断增强脱贫致富内生动力,防止出现反弹返贫,不断巩固提高脱贫质量。(3)由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深度挖掘已脱贫村可能存在的共性问题,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办法,市、县区两级财政给予必要支持,尽最大努力帮助解决,切实提高脱贫质量和水平。(4)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统筹做好数据信息报送、指标检测评估、检查考核验收及情况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确保脱贫成效真实可靠、经得起检查。

七、研究了市国资办《关于2018年国有资本金收益收缴情况的报告》

会议确定,2018年市属五大国有投融资公司上缴的国有资本金经营收益不予返还。从2019年起,适度提高国有资本金收益上缴比例;国有资本金收益上缴市财政后,统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国有企业发展等方面。

八、研究了市发改委《关于审定张掖市2018年节能工作自查报告的请示》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市发改委提出的《自查报告》。由市发改委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定。(2)要深入分析影响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完成的主要因素,认真研究节能降耗指标统计体系,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短板弱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办法,下功夫降低能耗总量和能耗强度。要增强工作主动性,坚持把节能降耗贯穿于年度工作全领域、全过程,及早研究谋划,加强统筹调度,靠实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坚决杜绝平时放任不管、年底突击完成的现象,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节能降耗工作目标任务。

九、研究了市交通局《关于调整G312线张掖(甘州城区)过境段、甘州至临泽段、临泽过境段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部分指标的请示》《关于确定S18张掖至肃南公路张掖至康乐段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主要指标的请示》

会议确定,同意市交通局提出的意见。将《G312线张掖(甘州城区)过境段、甘州至临泽段、临泽过境段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中年度折现率由原来的5.5%调整至6%。将《S18张掖至肃南公路张掖至康乐段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主要指标设定为:项目资金本占项目总投资的25%,政府方占项资本金的49%,社会投资人占项目资本金的51%,合理利润率按8%进行控制,折现率为6.5%。由市交通局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抓紧组织开展后续工作。

十、研究了张掖电大《关于改造使用原甘州区法院办公楼有关问题的请示》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张掖电大提出的意见。原甘州区法院办公楼产权属市城投公司所有,以租赁方式移交张掖电大办学使用。由市财政局负责,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及有关规定要求,每年从市城投公司上缴的国有资本金收益中统筹安排46万元,用于解决张掖电大租赁费用。(2)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按照“满足办学需要、尽量压减成本”的要求,严格核定改造装修标准,认真核算改造装修费用,尽最大努力减轻财政支出压力。(3)由市城投公司负责,尽快完成原甘州区法院办公楼改造装修工作,移交张掖电大使用。改造装修相关费用,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100万元、张掖电大自筹200万元,不足部分通过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及市财政分年度安排的方式予以解决。(4)张掖电大现在使用的办公楼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收回。

出席:黄泽元 张 勇 王向机 王海峰   陈 华 安文波

列席:(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