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15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620700073/2026-00022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5-09-10 14:10:00
是否有效

郑琴、何得玉、张丽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农村废弃农药瓶(袋)进行回收无害化处置的提案收悉,答复如下:

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农药使用后被废弃的与农药直接接触或含有农药残余物的包装物(900-003-04),在收集、运输、利用、处置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之规定,统一将农药包装废弃物按照生活垃圾处理,据此,我市统一按照生活垃圾回收、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2025年,全市农药经营门店584家(甘州区292家、临泽县76家、山丹县33家、民乐县40家、肃南县43家)全市建成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634个,其中农药经营门店设置回收站点584个,行政村设置回收站点24个,其他站点1个,辖区内农药包装废弃物存储站点25个。经统计测算,2024年,全市农药使用量701.02吨,其中瓶包装434.63吨,袋包装266.39吨,瓶包装废弃物40.48吨,袋包装废弃物30.68吨,共计71.16吨,袋包装废弃物占农药使用总量的4.36%,瓶包装废弃物占5.77%,废弃物产生率10.15%回收环节由县区、乡镇废旧农膜回收网点、农药经营者集中回收可资源化利用的农药废弃包装物乡镇、村社垃圾回收点回收按生活垃圾处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理环节以生活垃圾填埋或集中焚烧发电为主,小规模回收再利用为辅

一是针对你们提出的“政府相关部门要制定废弃农药瓶回收管理的办法和措施,并与各镇政府签订回收处理目标责任状”的建议。我局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作为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保障农业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2022年与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制定印发了《张掖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方案》(张市农发〔2022〕41号),明确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集中无害化处置工作,级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和回头看县区农业农村部门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工作对各乡镇农药包装回收处理工作列入农业环保考核内容之一进行目标责任考核扎实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

二是针对你们提出的“各镇政府与村委会、村委会与农户按照耕地面积和废弃农药瓶预计产生数额层层签订回收合同”的建议。我局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和《张掖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方案》按照“谁生产、谁经营、谁使用、谁回收”的原则“农户交售、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理、公共财政扶持”的要求,因地制宜、分类处置,履行法定职责和属地责任,构建政府、农户、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和长效机制,全面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积极推动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与农户之间签订回收协议,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

三是针对“建立经销农药店与购药农户登记回收制”的建议。我局按照《张掖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各县区明确管理机构,监督指导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依法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义务。按照“谁生产、谁经营、谁使用、谁回收”的原则,全市建成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634个,其中农药经营门店设置回收站点584个,行政村设置回收站点24个,其他站点1个,辖区内农药包装废弃物存储站点25个,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逐步完善。2024年全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率71.08%,完成回收率70%以上目标任务。

四是针对“环保部门对回收后的废弃农药瓶采取集中处理措施”,尽可能避免或减少二次污染的产生,并与各镇政府建立联合检查制度,处罚随便丢弃废物农药瓶行为”的建议。我局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农药使用后被废弃的与农药直接接触或含有农药残余物的包装物(900-003-04),在收集、运输、利用、处置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之规定,统一将农药包装废弃物按照生活垃圾处理,明确主要回收处理方式县区紧扣回收、储运和处置各个环节,明确责任分工,建成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处理体系。县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各乡镇开展联合检查,对不履行回收义务,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农药包装废弃物,违反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置规定违法行为依法查处。2024年,全市回收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50.58吨,其中:大包装回收再利用10.07吨,焚烧发电9吨,集中填埋31.51吨,回收处置工作稳步推进。

五是针对“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农民对回收废弃物农药瓶重要性的认识”的建议。我局利用科普宣传等活动,借助现代媒体,大力宣传《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农药包装废弃物对生态环境的危害性,教育引导广大农户科学使用农药、自觉捡拾农药包装废弃物,提升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全市共举办各类培训25场次,培训人数1715人,发放宣传材料4.74万份,张贴宣传标语38个,新型经营主体、农药经营企业和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专业化防治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主要技术人员宣传覆盖率达到100%。

六是针对“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执法力度,将其列入农业综合执法重要内容。对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未按规定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义务,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未按有关规定设置回收装置、未建立回收台账的,严格按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的建议。我局法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过程监管,农业农村部门定期检查农药经营单位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情况。农药使用高峰时段,技术人员下沉一线,指导农药使用者自觉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杜绝乱丢乱弃。农药使用高峰期结束后,市本级农业部门组织人员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赴六县区随机检查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情况,检查组将发现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全部拍照取证,确定丢弃位置(经纬度)、年度,捡拾后集中称重,按照重量与调查耕地面积比值计算丢弃率、回收率。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推动县区做好农药包装废物回收处置工作。同时,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农药经营企业开展检查,指导县区督促经销门店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检查农药进销货记录、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台账记录、溯源管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及台账建立等情况,台账信息不全的交由县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查处。

国家十五五期间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建设作为植保工程提升项目支持内容之一,回收企业和回收站点是重点建设内容,我局将紧抓项目实施,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实施农药包装废物回收处置行动,集中清理地埂、沟渠、路旁、村庄四周等区域内农药包装废弃物,监督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清理承包(经营)区域内农药包装废弃物,督促县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巡回检查,发现线索及时办理,使农药使用者依法履行农药包装物回收义务。引导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专业合作社和农药生产销售企业积极参与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农药使用者对随意丢弃农药包装废弃物危害性和安全处理重要性的认识,主动做好回收工作。到今年末,全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

最后,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继续得到你的关心和支持。



张掖市农业农村局           

20259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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