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大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搬迁农牧民后续产业扶持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620700036/2018-98474
文号
张发改复字〔2018〕4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8-08-20 17:06:00
是否有效

黄敬林、高彩荣、索文媚、阿蓉、张浩龙、包兴德、朵玉娟、兰桂芳代表:

你们在张掖市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搬迁农牧民后续产业扶持的建议》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7年,根据《国务院研究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察和保护修复工作会议纪要》提出的“稳步推进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现有居民的搬迁工作”的总体要求,我委联合市财政局、市山水林田湖项目办公室通过实地调研、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制定了《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肃南县农牧民搬迁实施意见》并印发执行。将核心区149户484人搬迁列入山水林田湖项目2017年投资计划。同时,我委指导肃南县编制了《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农牧民搬迁实施方案》,并及时组织进行审查批复。为确保农牧民搬迁后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实施方案》确定从149户搬迁户中择优选聘18-60周岁的农牧民149人作为生态管护员,按照每人每年3万元的工资予以发放。同时,从项目资金中安排后续产业培育资金715万元(人均1.5万元),通过一次性补偿的方式,鼓励农牧民根据自身实际和安置区现状条件自主择业、创业,发展后续产业。

搬迁任务完成后,我委高度重视搬迁农牧民后续产业扶持工作,积极和财政、人社、山水林田湖项目办公室等部门沟通衔接,系统梳理了近年来国家和省上支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和项目,围绕部门工作职能,加大政策、项目向肃南县倾斜的力度,大力支持核心区搬迁农牧民后续产业扶持和人员培训力度,确保搬迁后的农牧民尽快适应新的生活,有稳定的增收致富渠道。一是落实西部大开发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70万元,指导肃南县开展《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肃南县农牧民转型发展示范工程规划》编制工作,开展牧区转型主导产业培育、新旧动能接续、特色富民工程等方面的研究论证。

二是落实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1125万元,计划建设人工饲草地2万亩,舍饲棚圈0.03万户,加快传统养殖业向现代养殖业转型步伐。三是落实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45万元,扶持建设标准化养殖小区2个。四是落实扶持较少民族地区发展专项资金2183万元、民族地区经济建设专项资金100万元,大力支持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增收特色产业,为搬迁后的劳动力就业创业创造条件。五是协调山水林田湖办公室和人社局2018-2019年度将搬迁后的农牧民生产技能培训列入年度投资计划,加大对搬迁后农牧民劳务人员转型择业培训力度,促使搬迁后的农牧民尽快掌握实用技术。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搬迁农牧民后续产业扶持力度,支持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农牧民创业增收。

感谢你们对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农牧民搬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张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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