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局主办市人大代表建议1件(第5号),承办市政协提案9件,其中:主办7件(第61、81、84、85、86、87号),协办2件(第82、90号)。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率均为100%,无B类提案。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收到交办建议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把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必须履行的责任,纳入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研究、细化措施、强力推进。一是靠实办理责任。第一时间对办理任务进行分解交办,根据建议提案内容进行分类整理,结合科室职能职责,逐项明确责任领导和承办科室,提出具体办理要求和办理时限,压紧压实办理工作责任。建立了局领导领办、督办的常态化责任机制,狠抓关键环节、关键事项落实,不断提升办理进度和质量。二是加强联系沟通。坚持把办理工作作为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采取办前走访了解意图、办中走访求计问策、办后走访征询意见,切实把办理过程当成学习、吸收、采纳的过程,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理工作效率,增强了代表委员参与度,提高了建议提案的办结率和满意度。三是强化办理落实。认真研究建议提案内容,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紧密结合我局实际,集中力量推进办理落实,推动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严格落实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定的签发流程,力求办理过程规范,答复内容充实,办理结果满意。
二、办理工作进展
(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1.第5号“关于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办理情况(市市场监管局主办,市教育局协办)
一是推进部门协作,加强联合监管。联合住建、教育部门印发《关于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联合执法的通知》,按照“属地管理、密切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市场监管、城管执法、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监管+执法+教育”的协同闭环。联合教育、公安、卫健等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督查检查,检查校园周边经营主体1118家(次),共同维护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秩序。加强信息互通,甘州区市场监管局与城管执法局建立执法信息互通机制,明确专人对接,实时共享摊贩出没时段、违法经营线索等信息,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置。二是深入排查隐患,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对校园周边餐饮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对从业人员是否有有效健康证明、原材料采购是否合规以及是否存在经营过期、霉变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检查力度。加强校园周边小食品店监管,以散装食品、冷食类食品、“辣条”“五毛食品”为重点品种,重点检查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检查餐饮单位372家次,排查小食品店429家,督促整改各类问题90个,责令4家违法经营餐饮食品的周边文具店进行了整改。加大油炸食品、冷冻饮品、自制饮品等重点品种监督抽检力度,共抽检校园周边食品3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市场监管、城管执法部门组建联合执法队伍,采取错时巡查与高峰值守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联合执法行动6次,联合督促整改店外经营行为8起,清理违规占道经营、流动摊贩39件,有效规范了校园周边食品市场秩序。三是强宣传引导,凝聚共治合力。将食品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常规教学计划,结合“开学第一课”“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周”,常态化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及食用流动摊贩食品的健康隐患。教育部门指导全市344所中小学、幼儿园建立了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通过邀请学生家长深入食堂参观体验、用餐陪餐、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对供餐质量进行直接监督。市纪委监委会同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直送问题渠道和处理反馈机制》,公开发布问题反馈电话,设立膳食监督意见箱,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拓宽了问题反馈渠道,增强“校园餐”管理的透明度。四是建立长效机制,推进常态长效。持续巩固联合执法成效,建立“定期巡查+突击抽查”制度,每年春秋季开学季定期开展联合巡查,组织专项执法,不定期组织突击巡查,防止问题反弹。压实各市场监管所、各城管执法大队以及各学校责任,增强食品安全共治共享合力。实行问题整改闭环管理机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完成率100%。梳理工作经验,针对摊贩“反复性”问题,探索“疏堵结合”模式,联合城管部门耐心细致宣传法律法规,引导合规经营,提升治理实效。
(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1.第61号“关于促进我市地摊经济发展的提案”办理情况(市市场监管局主办,甘州区政府协办)
一是出台政策支持发展。今年6月,市委市政府“每季一题”面对面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座谈会,聚焦“规范夜市管理促进夜间消费”主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夜市管理、运行及从业人员代表共商夜市管理有效举措。制定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夜市经济促进消费增长的实施意见》《张掖市夜市管理规定(试行)》《张掖市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等制度文件,推动形成夜市规范管理长效机制。二是优化环境便捷准入。全方位完善企业开办服务体系,推进“集群注册”登记模式,放宽食品小摊点、餐饮经营主体市场准入限制。主动对接夜市主办方和经营者,统一收集材料,对进驻夜市的经营者实行快速审批,实现经营主体合法化,落实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在摊点醒目位置张贴公示小摊点登记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督促从业人员规范佩戴清洁工作衣帽和口罩,把牢食品安全第一关口。配合住建、公安、商务等部门对未经批准、未履行登记手续的食品摊点进行整治和规范,切实提升夜市摊点食品安全水平。三是加强检查保障安全。印发《开展涉旅餐饮和夜市摊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建立“市场监管所+夜市主办方+场内经营户”规范管理联动机制,督促夜市主办方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压紧压实主办方和经营者主体责任。采取驻点监管模式,落实“定点、定人、定责”措施,不间断对夜市环境卫生、食材来源、加工操作等进行巡查检查,开展错时检查24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食品安全问题隐患216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查处违规经营行为1起。结合“你点我抽他检”,加大对夜市销量大的自制饮料、烤串、炒拨拉等重点品种的靶向抽检力度,抽检夜市食品及原料12批次,着力查找薄弱环节,提升监管的精准度。四是强化治理规范经营。指导各摊点规范设置明码标价牌,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采取“检查+检定+宣传+服务”的方式,加强电子计价秤“缺斤短两”等问题整治,对价格标识不规范的1家经营单位进行了责令整改。督促食品摊点按照经营规模配备必要的防尘、防蝇设施和冷藏冷冻设备,烧烤、油炸等食品摊点安装和使用油烟净化装置,指导安装油烟净化设备233个,配备冷冻冷藏柜400余台。督促夜市主办方合理配备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定期组织清理餐厨垃圾,营造干净整洁的夜市环境。指导各夜市主办方建立健全消费投诉纠纷先行调解机制,对夜市消费纠纷第一时间进行处置,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权益。
2.第81号“关于推进检验检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办理情况(市市场监管局主办)
一是优化市场准入服务,加强符合性监管。严把资质认定准入关,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为有意向进入检验检测领域的机构提供前期咨询、人员培训、实验室规划等指导帮扶,降低机构准入成本。近一年,全市17家(次)机构申请资质认定通过率达94.12%。聚焦行业“僵尸机构”,累计清理不再纳入资质认定管理的机构10余家,推动建设工程、公路水运工程领域机构完成检测能力取消备案,有效净化市场环境。全面落实行政许可现场审查观察员制度,累计选派30余次经验丰富的监管人员担任观察员,重点核查评审标准执行、技术指标判定等关键环节,确保评审过程公平、公正、规范。强化日常符合性监管,将“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开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60余家,对存在出具虚假报告、超资质范围检测等严重违规行为的机构,依法暂停或撤销资质,形成有力震慑。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将资质作为行业准入重要前提,如住建部门建立检测机构库并动态更新,实行登记入库、动态核查管理,规范建设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行业秩序。二是提升信息应用水平,强化联合监管执法效能。指导全市检验检测机构填报2024年度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年报,审核纠正偏差60余项,核查异常数据42处。在智能监管方面,机动车安检、环检机构数据已全面接入监管平台。车驾管监控中心视频实现实时巡查,市级机动车排气监管平台覆盖环检机构,可实时监测检测数据、抓拍违规操作,实现“线上预警、线下核查”的闭环监管。住建领域全面推广使用省厅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检测委托、样品流转、数据采集、报告出具等环节全程线上留痕。完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累计开展跨部门联合监督检查30余次,部门间累计移交违法违规线索3条,对涉事机构依法进行查处,切实维护检验检测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全市3家检验机构完成LIMIS系统建设,夯实了检测过程追溯、数据核查基础。其中张掖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省配LIMS系统实验室应用已逐渐成熟,实现了从样品受理、检品分配、检验数据采集、原始记录、报告书出具和传递以及标准物质和耗材管理全程信息化管理,为药化检验检测数据化转型奠定了基础。三是加快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吸引优质机构落户。挂牌成立“张掖市大型科研设施与检验检测服务平台暨甘肃省分析测试中心张掖分中心”,2025年上半年,平台注册用户1500余家,受理委托业务2194批次(同比增长50%),入网仪器410余台(套),有效降低企业检测成本,解决中小企业“检测难、检测贵”问题。以平台为依托,张掖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持续拓展检验检测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覆盖面与专业能力。产(商)品检测覆盖7大类30类产品111种1234项参数;食品检验覆盖27大类食品480个产品2109项参数,服务延伸至监督抽检、重大活动快检保障等领域;药品检验取得458项参数资质,承担全市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筑牢安全监管防线。四是推动机构做大做强。推进资源整合与做大做强,鼓励有实力的检验检测机构通过市场化手段,整合资源,扩大规模,打造品牌。建立“四上”企业培育库,将具备发展潜力的检验检测机构纳入培育范围,针对各培育对象发展态势,召开专题推进会,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落实清单,实行“一企一策”靶向施策。积极推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组织机构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检验检测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和标准制修订工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指导符合条件的机构申报省级质检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争取上级资金与政策支持,发挥头部机构的引领示范作用。市质检院1年来新申报科研项目7项,获批立项3项,争取科研经费共计23万元。完成科研项目成果登记1项,在国家权威期刊发表专业论文10篇,科研创新能力稳步提升,有效引领全市检验检测行业向“技术驱动、创新发展”转型。
3.第82号“关于规范夜市管理促进夜间消费的提案”办理情况(市商务局主办,市市场监管局协办)
一是强化政策支持。今年6月,市委市政府“每季一题”面对面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座谈会,聚焦“规范夜市管理促进夜间消费”主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夜市管理、运行及从业人员代表共商夜市管理有效举措。制定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夜市经济促进消费增长的实施意见》《张掖市夜市管理规定(试行)》《张掖市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等制度文件,推动形成夜市规范管理长效机制。二是优化环境便捷准入。主动对接夜市主办方和经营者,统一收集材料,对进驻夜市的经营者实行快速审批,实现经营主体合法化,落实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在摊点醒目位置张贴公示小摊点登记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督促从业人员规范佩戴清洁工作衣帽和口罩,把牢食品安全第一关口。配合住建、公安、商务等部门对未经批准、未履行登记手续的食品摊点进行整治和规范,切实提升夜市摊点食品安全水平。三是强化治理规范经营。督促夜市主办方合理配备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定期组织清理餐厨垃圾,营造干净整洁的夜市环境。指导各夜市主办方建立健全消费投诉纠纷先行调解机制,对夜市消费纠纷第一时间进行处置;进一步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完善处置机制,积极推进接诉即办、快速反馈,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权益。
4.第84号“关于规范全市养生馆开展中医适宜技术的提案”办理情况(市市场监管局主办,市卫生健康委协办)
一是精准职能定位,明确监管边界。依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明确规定,提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机构及其人员不得从事诊疗活动。养生馆定位为提供“健康调理、养生保健、预防保健”等服务,不涉及疾病诊断和治疗,与可提供诊疗服务的“中医诊所”在准入条件、审批流程和监管要求上存在显著差异。我局召集相关职能科室进行多次专题研讨,结合市场监管实际,精准界定市场监管部门对养生馆(非医疗)开展中医适宜技术的主要职能,即负责《营业执照》的登记办理、药品质量监管和广告宣传与监督。通过明确职能定位,避免了监管职责的交叉与模糊,使监管工作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严格市场准入,规范开办流程。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一网通办、全程电子化”政务服务新模式,着力优化市场主体准入环境。通过强化部门数据共享与业务流程再造,将开办时间、申请材料办理环节都进行了精简与压缩,真正实现了市场主体设立“一窗受理、一次办结、零成本开业”。同时明确养生馆在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时,不得从事任何治疗活动,仅限于非侵入性、无创伤性的技术,如按摩、拔罐等,严禁开具药品处方,不得给服务对象口服规定范围外的中药饮片。三是加强广告监管,净化宣传环境。制定宣传规范,明确要求养生馆广告宣传必须真实、合法,不得虚构服务效果,严守非医疗底线,严禁宣传任何疾病治疗功能,禁止使用“治疗”“治愈”“根治”“康复”“疗效”“包好”等医疗术语。利用专业监测设备和人员,强化广告监测与排查,监测各类广告23696条,监测频次达314466条次,立案查处违法广告案件12件,罚没款3.02万元,未发现涉及养生馆虚假宣传。四是强化监督管理。明确养生馆销售药品(含内服和外用)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对申请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养生馆进行严格审核,检查其经营场所、人员资质、设施设备等是否符合要求。督促使用药食同源产品的养生馆建立严格的验收、储存、销售管理制度,对使用的中药饮片严格按照规定的温度、湿度、避光要求、通风条件等存储,并定期进行养护。强化药品监管,至目前,全市共办结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案件114件,罚没款75.6万元,其中药品案件43件、罚没款53.04万元。完成药品抽样401批次,立案查处不合格药品1批次,全市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未发生药品安全事故。五是普及健康知识。联合卫健部门、行业协会等多方力量,积极开展中医养生保健知识科普工作,向公众清晰阐释“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与“中医医疗行为”的本质区别,强调养生馆不得从事诊疗活动。并定期发布消费警示,积极向公众推荐安全、有效、适宜家庭或个人操作的保健方法,提醒消费者选择正规养生机构、辨别虚假宣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5.第85号“关于整治‘生鲜灯’制造肉品质量现象诱导消费的提案”办理情况(市市场监管局主办)
一是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2023年,甘肃省市场监管局自上而下部署开展“生鲜灯”排查整治工作,我局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的统一安排,专门制定肉品销售“生鲜灯”集中整治方案,采取普法宣传、全面自查、限期整改、监督检查的方法,自下而上全面拉网式排查、硬要求拆除肉品生产经营者使用的“生鲜灯”419盏,并明确要求肉品销售者更换为普通白光灯具。二是常态化加强监督检查。2025年,市食安委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畜牧兽医、公安部门,组织开展了2025年肉类产品集中整治行动、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专项行动。共查办肉制品案件27起。将生鲜肉市场销售环节“生鲜灯”使用列为日常监督检查重要事项,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依法严厉查处。三是深入宣传有效防范。结合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积极防范肉品销售者使用“生鲜灯”,防止反弹。通过线上线下发布征集肉品生产经营违法线索公告,将违规使用“生鲜灯”作为重要的问题线索进行征集,深入宣传禁止使用“生鲜灯”规定,印制肉品宣传海报4000份,在肉品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张贴,警示防范擅自使用“生鲜灯”。四是畅通投诉积极维权。结合“3.15”、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时机,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食品安全“明白纸”、在肉品生产经营场所张贴“警示贴”等方式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常识,引导肉品消费者发现肉品经营者违规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或发现肉品存在质量问题,通过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举报。年初以来,未接到我市肉品经营者违规使用“生鲜灯”的举报。
6.第86号“关于关注‘幽灵外卖’守牢食品安全防线的提案”办理情况(市市场监管局主办)
一是强化高位推动落实。将平台外卖食品安全整治列入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制定印发《平台外卖食品安全整治排查治理重点任务清单》,梳理确定21项排查具体内容,明确工作重点。制定印发《关于迅速开展餐饮外卖平台下线商户核查处置和“无堂食外卖”核查的通知》,组织开展入网餐饮单位摸底排查,精准建立“一户一档”动态监管档案,对“无堂食外卖”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层次原因等进行全面梳理,及时分析研判风险隐患。甘州区制定《无堂食外卖食品安全规范措施》,明确无堂食外卖平台审核、商家资质、食品加工、配送等10项监管标准和措施,为全流程监管提供操作指南。二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针对第三方平台未履行许可审查责任、未对外卖商户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等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开展集中约谈,解读《平台外卖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指南》,明确平台在商户入驻审核、日常管理、投诉处理等方面的法定责任,要求平台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强化“无堂食外卖”商户筛查,督促外卖平台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网络餐饮入网审查,完善抽查和监测机制,加强配送过程管理,引导商家和消费者制止餐饮浪费。目前,约谈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8家次,培训指导入网餐饮单位540余户次。三是强化执法监管震慑。以国务院食安办部署开展的平台外卖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的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为契机,深入开展平台外卖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强化市、县、所三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动,采取线上线下联动的方式,对“线上”发现问题线索及时通报“线下”处理,“线下”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开展“线上”倒查,确保线上线下经营单位资质合法,供餐同质同标。将外卖食品列入第2期、第3期市政府为民实事“你点我抽他检”专项行动,第2期抽检外卖17家19批次,检出不合格3家3批次,向公安移交违法线索1起,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2起;第三期抽检31家32批次,正在检验。加强“无堂食外卖”重点治理,对无堂食外卖经营实施从严审批,要求经营主体必须达到场地布局合理、设备设施齐全、从业人员资质合规等准入条件,筑牢第一道防线。四是强化社会共治。将“明厨亮灶”延伸到外卖平台,鼓励“无堂食外卖”商户在平台上主动公示加工过程。聘请60名外卖骑手担任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对商户后厨卫生、餐品封签制度落实等进行监督,有效发挥“食安哨兵”作用。发布《关于常态化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线索的公告》,畅通12315、12345投诉举报渠道,受理平台外卖食品安全投诉举报118件,所有投诉举报均实现“72小时内响应、5个工作日内办结”,满意度100%。推行“食安封签”,督促外卖商家使用“食安封签”,为网络餐饮外卖“上保险”,明确商户与外卖骑手间责任划分,有力保障外卖餐食“最后一公里”安全。
7.第87号“关于加大餐饮场所消毒柜规范使用监督监管力度的提案”办理情况(市市场监管局主办)
一是严把准入关口。将餐饮具清洗消毒要求融入食品经营许可证、小经营店登记证新办及换发的现场核查环节,明确要求餐饮服务单位需按经营规模与业态,配备规格适配、数量充足的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当场督促整改。同步开展食品安全培训,要求消毒操作人员熟练掌握餐用具消毒核心要点,通过“准入+培训”双管齐下,有力提升了餐饮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将餐饮具清洗消毒监管深度融入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核查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及“一冲二洗三消毒四保洁”流程执行情况。推行“检查—整改—回头看—处罚”全流程管理,对现场能整改的责令当场整改并跟踪复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三是强化溯源管控。严格落实集中消毒餐饮具、一次性餐饮具的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督促餐饮单位建立健全进货台账,严禁购进、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集中消毒餐饮具或一次性餐饮具,严禁自行清洗消毒集中消毒餐具,清洗消毒餐饮具所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需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与相关要求,从源头保障餐饮具安全。四是加大抽检力度。充分发挥抽检风向标作用,在常态化组织抽检的基础上,增加餐饮具抽检批次,抽检餐饮具941批次,合格836批次、不合格105批次。对抽检不合格的餐饮服务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后处理工作,给予警告处罚49家、立案查处4家。加强对承担重大活动接待保障任务餐饮单位餐饮具抽检快检力度,全力保障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五是加强宣传培训。采取“集中宣传+分散普及”“日常监管+现场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精准对接不同群体需求,开展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17场,覆盖从业人员1780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100余份,有效提升了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8.第88号“关于加强对零售药店监管的提案”办理情况(市市场监管局主办,市医保局协办)
一是规范药品市场价格秩序。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要求零售企业统一印制价格标签,规范价格公示行为,做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以显著方式标示药品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药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落实药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对药店开展全覆盖检查,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发现价格异常波动,迅速调查分析原因,严查价格违法行为,保障药品价格稳定。二是强化执业药师药事服务能力。围绕推进执业药师履职尽责,重点采取“六查”措施,通过现场检查、远程监管等方式,对执业药师公示信息是否真实,是否在职在岗,不在岗时是否挂牌告知,是否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处方是否审核签字,是否履行质量管理、用药指导等职责等方面进行核查,规范执业药师执业行为。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分层分类组织开展各类培训11场280余人次,有效提升执业药师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三是规范零售药店日常经营行为。采取明查暗访、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450余人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940家次,核查省药监局移交问题线索28起,责令74家门店进行整改,对存在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规行为的11家门店予以立案查处。联合医保、卫健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6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96家次,向卫健部门通报1起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件。1月—8月,抽检药品401批次,立案查处不合格药品1批次;组织抽检网售药品25批次,正在进行检验;查办药品案件43起,未发生药品安全事故。四是纵深推进智慧监管。健全覆盖全品种、贯穿全过程的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全市748家零售药店“码上放心”平台入驻率98.4%,药店ERP系统与重点品种监测系统对接率95.3%,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含麻精药品复方制剂等限量销售实名登记100%,15家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使用单位100%入驻平台。
9.第90号“关于加强城市燃气安全管理的提案”办理情况(市住建局主办,市应急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协办)
一是强化气瓶充装与压力管道安全监管。强化气瓶监管,严格把控燃气气瓶的生产、充装环节,坚决查处未取得制造许可或不具备生产条件却从事气瓶、气瓶阀门生产的行为,以及已取得许可但生产不符合标准的“问题瓶”的行为。同时,严肃查处燃气气瓶充装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如充装未取得许可的气瓶、超期未检气瓶、不合格气瓶等,从源头保障气瓶的安全性能。加强燃气压力管道生产环节的监管力度,督促相关机构认真开展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和型式试验。严格实施新建及更新改造燃气压力管道施工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制度,对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处罚,确保压力管道的安装和使用安全。二是严把燃气及器具质量安全关。强化对液化石油气的质量安全监管。对涉嫌存在气质不达标、非法掺混二甲醚等“问题气”的生产经营场所,对其所有储气罐的液化石油气实行抽样检验,一旦发现“问题气”,立即依法进行查处,坚决杜绝不合格燃气流入市场。加强对燃气灶具、软管、调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等燃气器具的生产和销售单位摸排,建立详细的台账和质量安全档案。加大对燃气器具生产单位的监督抽查力度,对不合格产品及时采取查封措施,严防其流入市场。加强流通环节监督检查,督促销售单位建立进货查验等台账制度,重点检查燃气器具是否具备相应安全装置和合格标识等,对发现的问题产品依法进行处置。三是严打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燃气、燃气燃烧器具以及燃气配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切实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对违法违规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实施处罚,并将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实施联合惩戒,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效震慑。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盼相比,与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的办理要求相比,也还存在办理工作合力不强、成效不明显等问题。当前,第三季度接近季末,已到了冲刺年度工作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十四五”收官的重要节点,全局上下将以更高的站位、更严的标准、更强的力度深化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并按照“落实是目的、满意是目标”的宗旨,对办理的建议提案进行全面“回头看”,进一步加强建议提案办理的督促检查,对涉及全局性和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积极进行跟踪督查,努力促进建议提案的落实解决。同时,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以更加认真严谨的态度,扎实有效的工作,不断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和落实率、满意率,切实把代表委员反映的社情民意与推动市场监管工作紧密结合,助推各项工作长足发展,真正转化为惠企利民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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