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司法局机构职能
索引号
620700064/2023-00005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4-01-04 17:05:00
是否有效

张掖市司法局机构职能


一、办公地址办公时间

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昭武西路8号11-14楼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市司法局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立法协调工作、市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县区政府及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负责市政府制定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上报备案工作。

4.承办市政府规章的解释工作。承办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实施后的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县区、各部门实施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政府组织起草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组织翻译、审定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外文正式译本和民族语言文本。组织开展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清理工作。

5.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县区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和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市政府应诉案件的办理及县区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指导、监督。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市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指导监督各县区、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6.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按照中央和省上统一部署,拟订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7.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8.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

9.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工作,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10.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市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代理市政府行政诉讼和以市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负责市政府法律事务咨询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11.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监督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2.指导本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指导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协助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13.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职责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查督办及后勤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物资装备、财务管理、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监督落实本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全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实施、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应急工作规划、预案和管理制度的拟定及组织实施。

负责人:赵万里

联系电话:0936-5992763

2. 依法治市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计划及相关文件;负责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日常协调和监督考核,指导协调各县区各部门单位完成依法治市各项工作

负责人:张巧英

联系电话:0936-5992762

3. 法治督察科。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事项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负责各县区各部门单位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审核备案;牵头做好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检查考核、推进落实和示范创建工作。

负责人:赵树梅

联系电话:0936-5992762

4.立法科。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承办市政府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协调工作,承担政府规章草案的组织起草、审查修改和政府规章解释、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清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及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负责人:王琳

联系电话:0936-5992793

5.政府法律事务科。负责市政府作出的行政决策、行政行为、行政处罚、行政合同、合作协议(民事协议)等重大法律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协助市政府对重大具体行政行为、重大投资项目的法律框架设计和相关法律文书等组织法律顾问进行法律论证和审核。承办市政府常务会拟决策议题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负责人:高俊

联系电话:0936-5992760

6.行政执法监督科。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负责审核市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负责市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拟订司法行政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

负责人:刘瑾枫

联系电话:0936-5992793

7.行政复议应诉科。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

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申请的接受和立案审查;办理行政复议监督案件和涉及行政复议的信访案件;办理以市政府派出机关、县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及由此引起的行政诉讼,国务院行政裁决案件;办理直接起诉市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指导县区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涉及行政复议的绩效考核、评比表彰、案件评查。案例指导、新闻宣传,档案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徐永江

联系电话:0936-5992760

8. 行政复议应诉研究行政复议重大问题,建立健全行政复议配套机制、制度;办理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和由此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负责全市行政复议业务培训工作;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行政应诉工作。

负责人:巨倩

联系电话:0936-5992287

9.社区矫正管理科。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的执行工作,监督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动员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负责人:杨友良

联系电话:0936-5992795

10.普法督导科。负责拟定并指导、监督、检查各县区、各部门全面落实“五年”普法规划及年度普法工作要点,指导开展法治文化建设,负责各县区、各部门普法工作主体责任的落实和考评考核。负责对外法治宣传,参与指导法学研究工作。

负责人:杨锐

联系电话:0936-5992790

11.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监督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负责人:张京

联系电话:0936-5992288

12.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负责公证、司法鉴定行政许可事项。负责“12348”法网、“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体系建设及运行维护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负责人:陈建华

联系电话:0936-5992768

13.律师工作科。指导监督律师事务所、律师行业协会工作,拟订全市律师机构发展规划及律师、律师机构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律师事务所设立和律师执业核准、执业许可、变更登记和行政处罚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拟订实施全市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

负责人:殷新宇

联系电话:0936-5992792

14.政治部。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干部考核、调配、教育培训和日常监督,对协管干部考核并提出任免、交流意见。负责全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创建、党风廉政建设、离退休干部等日常工作。负责全系统立功创模、表彰奖励、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指导监督全市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政治巡察工作。

负责人:张菁

联系电话:0936-5992791

15.机关党委。负责本部门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日常工作。

负责人:何文浩

联系电话:0936-5993625

16.律师行业党委。负责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

中共张掖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依法治市办)设在市司法局,接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市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相关工作,接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的统筹协调。

负责人:张倩汝

联系电话:0936-599279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