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职责及内设机构事业单位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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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700075/2020-0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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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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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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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4 09: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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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职责及内设机构事业单位工作职责

一、张掖市水务局职责

根据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张政办发〔2010267号)和中共张掖市委办公室、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张掖市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委办字〔201949精神,核定市水务局主要职责为:

贯彻执行国家水利政策。负责水利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拟订全市水利战略规划、中长期规划,拟订地方水中长期供求规划,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黑河中游综合规划及主要河流、跨县区河流的水资源规划、防洪规划和中小河流治理、水土保持等规划,编制审批年度用水计划。

(二)负责全市水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全市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组织实施地表水、地下水取水许可制度,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等制度。负责黑河中游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承担黑河水量统一调度工作,负责跨县区水量分配方案的编制及监督实施

(三)负责全市防治水旱灾害。对重点水库、堤防等水利设施防洪安全实施监管,依法监管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的河道采砂行为,依法开展防洪影响评价工作,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相关政策、法规的研究,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及相关制度,制定行业用水定额并监督实施,指导节约用水宣传教育、培训及重大问题的调研,配合相关部门推进现代节水农业建设,指导全市农业、城市节水示范点建设。

(五)负责全市水利水电项目前期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立项、可行性研究、实施方案等初步设计的审查申报工作,负责水利建设项目资金的申报和计划安排,对水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内部审计、检查和监督,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有关规程规范。承担水利工程库区移民管理工作。

(六)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等工作。

(七)负责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和监测,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八)指导全市水利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各灌区年度灌溉计划,指导年度用水计划编制,检查指导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指导全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及水价改革工作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调处跨县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贯彻执行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 负责全市水利科技项目的立项审查及上报,指导全市水利信息化建设,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机关党委职责

(一)办公室

1.协助局领导综合协调、督办局机关政务工作;

2.负责局机关公文处理、档案、保密、机要、密码、印章管理工作;

3.负责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

4.组织起草审核局综合性重要政务文稿,组织重大水利问题的调研;

5.会同有关科室拟订并组织实施局机关工作制度;

6.负责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监督、劳动工资、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

7.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组织重要公务接待工作;

8.归口管理表彰奖励和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工作;

9.承办全市水务系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10.负责统一战线、信访、社会综治、平安建设等工作的组织协调;

11.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12.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董义民

联系电话:0936-868550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财务审计科

1.负责拟订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资金预算管理制度办法、政策建议,编制部门预算、决算并组织实施。

2.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制定和落实财务管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等制度;

3.指导和监督局属单位的财务核算管理等工作,并对各类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4.组织指导水利工程水费收缴管理工作,筹措机关运行各类资金;研究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等政策建议,参与水利工程供水、发电等水利价格管理有关工作。

5.牵头负责水利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组织市级水利工程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绩效考核评价;

6.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等工作;

7.负责协调配合外部审计、财经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负责重大政策措施审计和局领导任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内部审计工作;

8.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李得凤

联系电话:0936-868559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规划计划科

1.组织编制全市水利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水利专项规划,组织开展水利改革和发展重大专题课题研究;

2.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重要河流的流域综合规划,拟定全市和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归口管理水利专业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审查工作,组织指导重大水利规划实施评估工作;

3.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负责水利工作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的组织实施;

4.负责审核审批水利建设项目(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组织指导重大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含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前期工作;

5.负责项目投资计划和水利前期工作投资计划管理,提出全市水利建设投资的规模、方向和项目计划,组织指导中央及省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执行;

6.负责水利统计、水利普查、水利投融资政策落实、非公有制经济等工作。

7.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牛生海

联系电话0936-868551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水政水资源科

1.负责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政法维稳工作,组织指导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

2.组织起草水利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对有关部门起草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提出意见;

3.组织研究拟订水利综合性政策,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清理、报备等工作;

4.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审批)工作,负责局机关放管服改革工作并督促落实;

5.负责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法律顾问等工作;

6.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马雪梅

联系电话:0936-868552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建设管理科

1.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贯彻执行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政策法规规定,组织制订水利工程建设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负责市级水利项目的验收组织工作,指导牧区水利工作;

3.负责水利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4.指导全市水利建设市场资质、准入、信用体系建设等监督管理,负责施工、监理、造价等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和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相关工作;

5.监督新建水库、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建设管理工作;

6.监督水电站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保障生态基流下泄;

7.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段疆

联系电话:0936-868552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监督科

1.负责组织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拟定年度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进度和建设管理、节约用水、水资源管理等相关业务领域的监督检查;

3.指导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和标准化建设,组织或参与重大水利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4.牵头水利投资项目稽察、水利反恐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5.负责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6.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焦惠生

联系电话:0936-868558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七)河湖管理科

1.指导全市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承担推进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2.指导全市河湖开发、治理和保护以及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3.指导监督全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的管理有关工作;

4.指导监督全市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负责河道采砂日常运行监督检查;

5.承办市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6.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范斌

联系电话:0936-8685527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八)机关党委办公室

1.承担局党组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水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负责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

3.负责机关党组织建设,指导支部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推动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

4.配合局办公室对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励提出意见和建议;

5.负责机关纪检工作,按管理权限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监督执纪问责;

6.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指导双拥工作;

7.负责退休党员工作,承担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8. 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秦蕾

联系电话:0936-868554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职责

(一)水资源委员会办公室

1.组织实施全市流域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负责水资源承载能力预警、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

2.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制度,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水权制度建设;

3.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组织实施工作;

4.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承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工作;

5.组织跨区域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提出水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意见建议,编制水资源年报、审核水资源发布信息;

6.组织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工作,组织制定水量分配方案;

7.承担市级审批取水户的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有关工作;

8.牵头承办水污染防治、自然资源确权、水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审计等相关工作;

9.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范建勋

联系电话:0936-8685552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水政监察支队

1.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涉水违法事件,组织调处跨县重大水事纠纷

2.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水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

3.配合和协助公安和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

4.负责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规费征收工作的执法检查、行政处罚;

5.负责水行政执法证件、装备和执法器材的规范管理;

6.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马杰

联系电话:0936-8685546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水土保持站(水土保持监测分站)

1.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督管理和监测评价;

2.组织拟订水土保持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3.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市及重点区域水土保持规划,负责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估;

4.负责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监督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实,对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核查;

5.负责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应用工作,组织水土流失调查、动态监测工作;

6.组织实施全市水土保持工程实施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

7.负责水土保持科技成果推广、服务体系建设;

8.承担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有关工作;

9.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张宇生

联系电话:0936-8685576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四)抗旱防汛工作办公室

1.组织编制流域防洪规划和全市重要河流、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水库运行调度规程,监管全市水库运行工作;

2.组织编制全市干旱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编制抗御旱灾预案;

3.负责防洪论证和洪水影响评价工作,审查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承担利用堤顶、戗台、坝顶兼做公路项目、中型及重点小(一)型水库控制运行计划的审查批准,负责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的许可;

4.负责全市水情旱情信息报送、预警工作,组织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负责干旱影响评估工作;

5.负责水旱灾害防御调度演练和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6.组织全市水旱灾害防御物资的储备与管理、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化建设和洪水风险图编制运用工作;

5.负责组织水库(闸)安全鉴定、降等报废等工作,参与蓄水验收工作;

7.统计水利设施受灾情况,提出水毁修复经费建议;

8.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赵斌

联系电话:0936-868553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事业单位职责

(一)项目前期与造价管理办公室

1.负责组织编制全市水利项目建设规划,建立完善水利前期项目库;

2.跟踪落实省市水利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负责项目前期工作的质量和进度控制;

3.组织开展水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及实施方案的技术审查;

4.负责水利项目造价管理,审核审定水利工程投资;

5.负责水利统计和水利普查工作,组织水利建设项目后评估工作;

6.指导全市水利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投资概算编制规定修订和概预算定额修编工作;

7.牵头负责水利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招商引资、综合治税(水利建设项目信息)等工作;

8.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牛生海

联系电话:0936-868551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农村水利办公室

1.负责农村水利和农村水电工作,组织编制全市农村水利和农村水电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灌区(泵站)工程建设与改造、大江大河和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4.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与保护利用,组织开展农村水能资源的调查评价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

5.负责全市小水电改造、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工作;

6.参与全市水利发展规划、流域治理规划和重点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等工作;

7.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段疆

联系电话:0936-868552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农村供水管理中心(水利科学研究所)

1.负责农村饮用水供水保障工作;

2.负责全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前期与建设管理,指导和监督项目的实施及运行管理;

3.负责农村饮水安全水源保护、水质监测、新技术推广、培训宣传、技术支撑和服务等工作;

4.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科技推广等工作,负责水利科技项目、科技成果的管理和水利科普宣传工作;

5.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施瑾

联系电话:0936-868551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四)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1.贯彻执行工程建设质量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标准;

2.承担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参与水利工程竣工验收,负责审定出具水利工程质量等级、鉴定意见;

3.组织实施市级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工作;

4.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张翠萍

联系电话:0936-868554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五)黑河水量调度办公室

1.落实黑河年度分水方案,负责编制黑河干流水量调度、洪水调度预案和实施方案;

2.负责水量调度期间黑河沿岸各引水口门统一闭口、集中下泄的监督检查工作;

3.分析全市大气降水、河源来水及黑河沿岸灌区的需水情况,制定甘、临、高三县(区)月调度计划和用水计划,配合黑河干流管理总站做好防汛和灌溉调度工作;

4.协调水文、气象部门做好水情收集和发布工作;

5.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张川

联系电话:0936-8685524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六)河湖管理办公室

1.负责组织编制市级河湖治理保护方案并协调落实河湖治理保护工作;

2.负责督导检查全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3.承担河长制、湖长制信息资料收集、分析、统计和报送工作;

4.承办市河长制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5.负责水利风景区的管理工作;

6.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范斌

联系电话:0936-8685527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七)库区移民办公室

1.贯彻落实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市水库移民工作;

3.组织编制全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中长期规划和全市水库移民年度扶持计划并监督实施;

4.承担全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前期、建设管理审批和相关技术工作

5.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新建水库农村移民人口核定和报批工作。

6.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任晓栋

联系电话:0936-8685593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八)信息管理中心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信息化建设的政策法规,协调指导全市水利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

2.承担全市水利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3.参与有关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审查审批和检查验收工作;

4.承担张掖水务网站、政务新媒介、局机关电子政务内网的建设、运行管理、内容保障和网络安全管理等工作;

5.承担水生态保护监控平台、视频会议系统的运行管理及维护工作,负责机关各类会议的会场保障工作;

6.负责局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开展舆情分析。承担水利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审核发布和报送工作;

7.负责水利年鉴、史志、大事记的组稿、编辑工作;

8.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王晓荣

联系电话:0936-868556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九)水利管理办公室

1.负责农田水利管理(工程管理、灌溉管理等)、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含农民用水者协会管理)工作指导灌区的分设、合并、新建以及晋升等级;

2.负责审核批准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指导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3.组织实施农业水价、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牵头负责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

4.组织灌区用水计划的编制执行,协调解决灌溉用水和湿地补水;

5.组织开展灌区灌水新技术研究推广、水利管理业务知识培训工作;

6.牵头负责土污染防治工作;

7.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朱康

联系电话:0936-8685538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十)黑河干流管理总站(抗旱防汛抢险队)

1.负责黑河草滩庄枢纽和东、西总干渠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及水量调配;

2.负责枢纽及总干渠除险加固、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和河道清障工作,以及黑河调水期间河道疏浚和堵坝任务;

3.承担局机关枢纽供水运行管理费征收工作;

4.承担黑河草滩庄枢纽和东西总干渠的防汛任务;

5.负责全市抗旱服务组织、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参与应急工程抢险救灾工作;

6.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麻中武

联系电话13993691093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十一)节水灌溉试验研究中心

1.开展节水灌溉等试验研究,示范、推广科技成果;

2.开展主要农作物灌溉制度、作物需水量、灌水技术、灌水方法的试验研究;

3.完成水利部、水利厅下达的灌溉试验任务;

4.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薛燕翎

联系电话15193462006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十二)酥油口水库管理所

1.承担酥油口水库运行管理和防汛安全管理,制定水库控制运用计划、度汛计划和年度配水计划;

2.承担民乐苏油口灌区和甘州区安阳灌区的分水配水任务;

3.承担局机关水库供水运行管理费征收工作;

4.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牛良奇

联系电话13519060208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十三)平川水文站

1.落实黑河干流水量分配方案及县际断面流量控制计划;

2.监测黑河流经临泽进入高台的水量,收集水文资料;

3.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李有先

联系电话1399360309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四、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办公室

1.拟定全市节约用水政策、法规、制度,组织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2.负责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工作,指导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

3.负责全市节水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行业用水定额,制定各行业节水标准并监督执行,监督指导重点用水单位的监控工作;

4.组织编制实施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负责项目前期节水评价审核工作;

5.组织开展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培训及重大问题的调研,协调推动节水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6.指导水效标识建设、合同节水管理、水效领跑和节水认证工作;

7.参与组织实施农业节水灌溉工程建设;

8.承办市委、市政府,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杨宏  张云   孟波  高瑾

联系电话:0936-8685525  0936-8685526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五、其他有关事项

1.行政职能划转事项。机构改革后,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局机关,鉴于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的限制,划转的部分行政职能工作仍由事业单位具体承担。

2.工作分工协作事项。为提高行政效能和工作效率,有效整合人员力量,实行机关科室和事业单位合署办公。规划计划科、项目前期与造价办公室、库区移民办公室合署办公;建设管理科、农村水利办公室、农村供水管理中心合署办公;河湖科、河湖管理办公室、水政监察支队合署办公;监督科、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合署办公;水政水资源科、水资源办公室合署办公;黑河水量调度办公室、水利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

3.监督督办职责分工。办公室负责对局机关科室、局属单位的工作进行督办;全市水利行业综合性监督监管工作由监督科负责或牵头组织,专业性监督由监督科指导,以各业务科室为主组织开展。监督科负责收集整理各类监督检查情况,形成监督年度工作报告。

4.农村水电职责分工。农村水电站的行业安全监管由监督科负责,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工作由农水办负责,水电站整改工作由建管科负责。

5.关于水库水闸监管职责分工。抗旱防汛工作办公室负责水库(大坝、水闸、溢洪道等设施)的监管,水利管理办公室负责灌区灌排水闸等设施的监管工作。水闸安全鉴定工作由抗旱防汛工作办公室牵头,水利管理办公室配合。

6.宣传工作职责分工。局机关及网络宣传工作由信息中心和市节水办宣教科负责,水法规、防洪减灾、安全生产、科技等主题宣传活动分别由对应业务科室负责。

单位办公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丹霞东路21号二、五、六、七楼。联系电话:0936-868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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