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自然资源局 机构概况
索引号
620700039/2018-00073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人事与财务科科
生成日期
2024-01-03 09:39:00
是否有效


 

第一条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张掖市及所辖县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办字〔2019〕29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张掖市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市自然资源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对外加挂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牌子。

第三条  市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研究拟定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工作规则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按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动态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及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并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资产负债表编制和考核标准的落实。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定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和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修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城乡规划工作。落实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中心城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和各类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实施管理,建立并落实城市“五线”制度,进行建设项目选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负责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批后监管和竣工规划验收工作。

(八)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建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库。

(九)负责组织全市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国家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负责管理全市地质勘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对地下水过量开采进行监督管理,防止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按照地质灾害防护标准,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三)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基础测绘与测绘行业管理、地图管理、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及城市规划地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四)推进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五)根据授权,对县区、乡镇政府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全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县区、乡镇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六)承担张掖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七)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和草原局。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

市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和制度约束,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建立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耕地保护政策的拟订及监督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大工程,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等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第四条  市自然资源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承办综合协调、文电办理、会议组织、督查考核、政务公开、信息宣传、信访维稳、机要保密、统战宗教、计划生育、文书档案、自然资源年鉴、大事记、信息化建设、舆情应对等工作。组织编制全市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性改革及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综合统计工作。开展自然资源经济形势分析,开展重大问题专题研究,组织协调调研课题的评审、交流和成果转化。组织起草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和综合性汇报等综合性材料。负责承办局党组日常工作。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统筹落实脱贫攻坚工作。负责市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承办机关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主  任: 李生武

电  话:0936—8313902

   (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科。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按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草原、森林、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质量检验、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工作,建立、维护地籍信息系统。按照国家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要求,组织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及成果应用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

科   长:陈玉杰

     联系电话:0936—8296037

   (三)自然资源权益开发利用科。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及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织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负责市场调控和动态监测、监管。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指导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落实相关政策和考核评价标准。承担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及统计制度,组织开展全市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核算工作。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政策,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指导监督全市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承担报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

科   长:鞠佩娟

联系电话:0936—8296193

   (四)国土空间规划局(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工作。拟订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并组织落实,指导编制市域各层级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乡和村庄规划,承担相关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修定、调整工作。组织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应性评价。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承担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专项规划的编制和修定,核定《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建立全市统一的空间规划管理信息平台。承担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局  长:胡郭睿

联系电话:0936—8686182

   (五)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指导全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和建设项目规划实施工作,对县区涉及市域规划布局的重大项目的规划选址和用地规划进行论证、复审。承担中心城区各类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组织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拟订全市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市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

科   长:陈万锦

联系电话:0936—8313811

   (六)工程规划审批科。贯彻落实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导全市建筑风貌塑造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工作。承担中心城区各类建设工程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和建筑风貌管控工作,核发《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核定通知书》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档案的形成和移交。

副科长:张  鑫

联系电话:0936—8251318

   (七)规划与法规监督科。负责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实施的监督工作,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对全市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和城市规划“五线”管控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对违反国土空间规划的行为提出整改、处理意见,协调处理规划管理重大风险和问题。组织开展中心城区规划区建设项目批后管理和竣工规划验收,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书》。指导督促科室落实自然资源管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核受理和审批工作。指导科室落实自然资源行政权力事项制定和“放管服”改革等工作。组织协调办理与市直部门单位联合审批事项。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自然资源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清理、部门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对执行和遵守国家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咨询、培训、服务等工作。督促科室(单位)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

科  长:于吉瑾

联系电话:0936—8259503

   (八)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负责建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制度、标准规范,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负责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库,指导落实“山水林田湖草沙”项目建设;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本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和重点生态功能区修复方案;组织开展生态修复政策宣传和创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承担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无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土地复垦方案的审查和矿业遗迹保护工作。

科  长:高小海

联系电话:0936—8293733

   (九)耕地保护监督科。负责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耕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监督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核实认定建设占用耕地和补充耕地的数量、质量,监督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制定更新土地征收征用补偿标准;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指导和监督全市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监督信息化工作,总结推广耕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的典型经验,开展宣传试点示范工作。

科  长:张  晶

联系电话:0936—8296230

   (十)矿产资源管理科。贯彻落实矿业权管理政策,负责由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的能源和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矿业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发证工作。承办并调处重大矿业权权属纠纷。组织实施矿产资源战略、政策和规划,监督指导全市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备案、登记、统计、信息发布及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建设。承担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和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矿业权秩序整顿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古生物化石进行监督管理。依法进行本级采矿权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监督指导县区的矿业权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的预防治理工作,拟订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健全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对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进行监督管理。承担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恢复治理工作。

科  长:申  军

联系电话:0936—8318859

   (十一)测绘地理信息科。承担全市基础测绘任务和测绘资质资格及信用管理工作。负责执行全市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项目,建立和管理测绘基准、地理信息数据,监督管理测绘和地理信息行业市场秩序,负责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负责执行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地图审核,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负责全市基础地理信息建设的业务指导。负责编制和实施全市自然资源科技发展规划和重点科技项目计划。承担科技成果和信息化管理工作。指导自然资源科技成果推广、科学技术普及和科技人才培养工作。组织开展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体系建设,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

科  长:王树策

联系电话:0936—8686080

   (十二)人事与财务科。承担局机关、所属单位和派出机构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评审、干部教育培训、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承担自然资源系统领导干部双重管理有关工作。负责贯彻执行财务和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制度,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业务经费和工资发放等工作。落实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审计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工作经费和专项资金的管理,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基本建设及重大投资专项、重大装备。

科  长:姬文周

联系电话:0936—8313899

     第五条  本规定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六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办公地点: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丹霞东路20号市自然资源局办公楼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8296151

直属单位

张掖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张掖市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

张掖市土地储备中心

张掖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张掖市地质调查院

张掖市土地规划勘测院

张掖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张掖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主要任务:负责组织对执行和遵守国家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市土地规划、农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交易和矿产资源开发、土地利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受理和立案查处全市各类重大土地、矿产资源违法案件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纠纷案件的调处;协助办理全市国土资源来信、来访的承办和催办。

支队长: 张  军

通讯地址:张掖市甘州区丹霞东路20号自然资源局707室

邮政编码:734000

办公电话:0936-8313805

张掖市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

主要任务:负责自然资源各领域信息服务技术支撑、事务承接和服务保障;各类规划编制服务成果系统化、信息化、标准化处理及管理应用;相关工作人员培训的组织协调服务等工作

主  任: 王生坤

通讯地址:张掖市甘州区丹霞东路20号自然资源局508室

邮政编码:734000

办公电话:0936-8296163

张掖市土地储备中心:

主要任务:负责城镇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出让、转让准备工作,代理土地征用业务,对储备土地进行三通一平等前期整理;负责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交易条件的初审、交易鉴证、税费测算及代收等;组织实施储备土地出让、转让的信息发布;为地价评估、信息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窗口服务。

主   任:张宏明

通讯地址:张掖市甘州区丹霞东路20号自然资源局517室

邮政编码:734000

办公电话:0936-8296804

张掖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主要任务:承担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技术支撑工作;承办张掖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和房产交易工作;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基础平台的构建、维护更新及个人住房信息数据互联共享等技术保障工作;经办其他不动产登记的事务性工作等。

主   任:张家金

办公电话:0936-8686063

通讯地址:张掖市甘州区丹霞东路20号自然资源局417室

邮政编码:734000

    科室负责人:皮燕妮

办公电话:0936-8588171

通讯地址:张掖市甘州区丹霞东路20号自然资源局510室

张掖市地质调查院:

主要任务: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资料的收集、整理等工作,建立全面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档案及数据库,对矿产资源储量进行动态监测,并及时更新相关资料;根据已有地质资料,对具有潜力的成矿区段和矿点进行初步勘查,以进一步确定其成矿价值;协调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勘查项目,配合开展国家地质大调查等项目;组织开展商业性地质勘查,确保商业性地质勘查的方向、进度等符合全市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发展的要求,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探明接续矿种和矿产资源储量。

院   长:杨晓刚

通讯地址:张掖市甘州区丹霞东路20号自然资源局503室

邮政编码:734000

办公电话:0936-8296151

张掖市土地规划勘测院:

主要任务:承担全市自然资源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编制、测绘监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耕地保护专项规划;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咨询服务等。

院  长:尚雪巍

通讯地址:张掖市甘州区丹霞东路20号自然资源局403室

邮政编码:734000

办公电话:0936-8296321

张掖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主要任务:参与编制城乡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和建筑方案设计;审查论证城乡规划、建设设计、测绘产品、地理信息系统等方案成果并提出技术审查咨询报告;开展规划设计业务咨询、规划信息查询、数字化地理信息与地形信息查询、工程测绘等技术服务工作。

院  长:何建斌

通讯地址:张掖市甘州区丹霞东路20号自然资源局206室

邮政编码:734000

办公电话:0936-8228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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