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张掖段草原生态恢复治理方案
索引号
620700004/2018-23848
文号
张政办发〔2015〕213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顾文霞
生成日期
2015-12-29 09:30:58
是否有效

张政办发〔2015〕213号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张掖段草原生态恢复治理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张掖段草原生态恢复治理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9日



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张掖段草原生态恢复治理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研究制定的《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关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切实做好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张掖段草原生态恢复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恢复治理原则

(一)围绕核心问题,兼顾其他诱因。紧紧围绕破坏草原生态环境的核心问题--超载过牧,同时兼顾自然灾害、工程建设等因素,采取有效措施,逐步解决导致草原退化的系列问题。

(二)突出远近结合,注重近期治理。积极稳妥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下决心整治近期引发的破坏草原生态环境问题,对自然环境变化引发的问题,统筹安排,分期治理,直至恢复草原生态环境。

(三)坚持上下结合,横向纵向贯通。积极与省厅沟通衔接,做到方案切实可行;向祁连山沿山县区及山丹马场交办整治任务,做到执行无障碍、落实有成效。

二、恢复治理总体目标

以恢复草原植被、改善草原生态环境为目标,通过围栏封育、补播改良、沙化草原治理、人工草地建设,推进舍饲养殖,加快畜种改良,落实禁牧、休牧、轮牧政策等综合措施,加快草原植被恢复,实现草原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近期目标:至2015年12月底,全市草原生态环境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年无较大鼠虫病害、无火灾发生,祁连山区草原植被总盖度达到53%,亩产干草量达到75公斤。

远期目标:至2020年底,草原减畜任务全面完成,超载过牧问题基本解决,草原退化趋势基本遏制,祁连山区张掖段草原植被总盖度达到53.5%,亩产干草量达到80公斤。草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畜牧业生产方式根本转变,草原可持续发展能力有效增强,草原支撑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初步建立起人与资源、环境和谐统一的良性生态系统。

三、恢复治理主要任务

。把整治超载过牧作为恢复草原生态的主要任务,全面推行草原承包责任制,通过完善和落实草原确权登记工作,科学核定草原载畜量,严格执行草畜平衡制度,限制草原放牧数量的增长,通过舍饲养殖、人工草地建设、天然草原改良等措施增加饲草供给能力,以此扭转天然草原超载过牧的局面,使草原生态功能得到恢复。

1.认真核定载畜数量。针对草原过度放牧问题,有关县区和山丹马场,要组织专门力量,再次进行全面调查摸底,认真清查超载牲畜,逐乡、逐村、逐户核定减畜数量,制定减畜方案,根据核定的草原载畜量和牲畜超载率,将具体的减畜数量分解到乡、村、户,层层签订减畜责任书,压茬落实减畜责任,确保按时完成减畜任务。从2016年起,按2016减35%,2017年减35%,2018年减30 %的三年减畜计划,督促牧户在三年内完成所有超载家畜的减畜任务,到2018年退出牲畜20.62万羊单位。

2.大力发展舍饲养殖。采取发展规模养殖和加快育肥出栏相结合的方式,逐步消化草原超载牲畜,着力提升草原畜牧业发展水平。抓住实施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牛羊产业大县建设项目和全省现代畜牧业全产业链试点市建设的利好时机,整合草原补奖政策资金和退牧还草、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及畜牧标准化养殖等项目资金,县区政府安排一定数量的配套资金,大力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快建设畜禽棚圈和青贮窖池等基础设施,切实提高舍饲牛羊的标准化、规模化水平。要进一步加大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力度,集成配套良种、良舍、良料、良法、良医等“五良”技术,不断提高建设标准和技术含量,真正做到“禁牧不禁养、减畜不减肉、减畜不减收”,实现保护生态环境和增加农牧民收入“双赢”的目标。到2018年完成舍饲棚圈建设140万平方米,新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区100个。

3.提高饲草供给能力。大力发展饲草产业,着力建设百万亩优质牧草基地,解决因实施草原减畜计划而产生的草畜矛盾。在稳步扩大优质苜蓿的基础上,大力推广饲用玉米和燕麦、甜高粱、小黑麦等高产优质牧草,要重点推进优质牧草规模化生产,主攻亩收万斤草、种草千亩村基地建设。2016年,完成人工种草25万亩;到2018年,在山丹、民乐、肃南、甘州和山丹马场建成50万亩以上高产优质苜蓿规模化生产基地和40万亩一年生牧草规模化生产基地。要大力推进秸秆饲料化进程,全面推广秸秆和饲草机械收割、揉丝粉碎、青贮黄贮等综合利用技术。2016年,秸秆饲料化利用率达到65%,2018年达到70%以上。

4.落实草原奖补政策。争取国家实施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资金,通过政策性项目的实施,对祁连山保护区可利用草原实施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和人工草地牧草良种补贴,引导农牧民将超载草食家畜向养殖小区转移,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畜禽总量增长与草原生态保护并进,逐步形成草原畜牧业“山繁川育、舍饲养殖”的格局,发挥草原补奖政策的最大效应。全面推行草原承包责任制,按照“草原公有、承包经营”的要求,积极推进草原经营体制改革,不断完善草原牧区的草场承包经营机制。以肃南县草原确权登记试点为基础,进一步明晰草原的使用权和经营权,总结推广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有效调动农牧民自我管理、相互监督、合理利用、保护草原的积极性,为保护建设草原、恢复草原生态功能打好基础。

责任单位:肃南县、山丹县、民乐县、甘州区政府,山丹马场及各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草原监理部门、草原工作站。

责任领导:肃南县、山丹县、民乐县、甘州区政府,山丹马场、市县区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

治理时限:2015年10月31日前制定治理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落实整治责任;12月20日前制定出台配套制度;2016年1月—2018年12月组织实施,完成整治任务。

(二)治理自然及生物灾害导致的草原退化问题。由于气候变暖、干旱少雨等自然灾害,鼠兔危害、病虫危害和毒杂草蔓延等生物灾害频发,是造成祁连山保护区草地退化的主要因素之一。为此,必须加强草原综合治理,利用草地生态系统的自我恢复能力,辅以人工手段,遏制草原退化势头。

。在退牧还草区域和草地治理区域新建草原生态监测点20处,应用遥感技术和地面定点观测技术,对天然草原和退牧还草地进行生物多样性监测。开展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与退化草原生态功能恢复研究,重点对山地草原(冬春场)、山地草甸草原及荒漠、半荒漠草场生产及生态环境状况、草原鼠虫害破坏程度及治理恢复等开展调查,为草原恢复治理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2.加强草原综合治理。开展草原围栏封育和防蝗、灭鼠、清除毒草工作,研究推广毒草治理等新技术,应用生物工程、生态工程和天敌保护工程等技术手段,大力推广应用生物药品防治、天敌控制、物理防治和生态治理等可持续防控措施,以重点区域和常发区域的草原鼠虫害防治为重点,逐年扩大生物防治比例,每年完成围栏封育100多万亩,防蝗灭鼠300万亩,清除毒草30万亩,减轻天然草原污染,确保防治效果,促进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强化草原防火工作,实行“五长负责制”(县长、局长、所长、乡长、村长),强化目标责任管理,制定完善草原火灾扑救应急预案和各项管理制度,健全乡村级草原防火组织,配套建设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房和设备,确保全年无重特大草原火灾;加强草原执法工作,积极稳妥地调处草原纠纷,依法查处滥采滥挖草原、未批占用草原、超载过牧破坏草原等不法行为,为保护草原资源发挥积极作用。

责任单位:肃南县、山丹县、民乐县、甘州区政府,山丹马场及各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草原监理站、草原工作站、草原防火办。

责任领导:肃南县、山丹县、民乐县、甘州区政府,山丹马场、市县区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

治理时限:2015年10月31日前制定治理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落实整治责任;12月20日前制定出台配套制度;2016年1月—2020年12月组织实施整治方案,完成整治任务。

(三)治理工程建设导致的草原破坏问题。按照市政府总体整治方案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水电和旅游建设项目区生态恢复治理方案》确定的任务内容,全力抓好落实。对造成环境污染破坏的项目进行有序关停、退出和有效监管,使遭到破坏的草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旅游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肃南县、山丹县、民乐县、甘州区政府,山丹马场、祁连山自然保护局及各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草原监理站、草原工作站。

责任领导:各有关县区、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

治理时限:2015年10月31日前制定治理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落实整治责任;12月20日前制定出台配套制度;2016年1月—2017年12月组织实施,完成整治任务。

四、保障措施

。市上成立由相关县区政府、山丹马场及市、县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草原生态恢复治理工作的方案制定、实施推进和监督管理工作。县(区)政府在草原生态恢复治理工作上要承担主体责任,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各乡镇、村社、农户抓好草原生态恢复治理任务的落实。

(二)争取扶持政策。继续争取实施新一轮草原奖励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加大对祁连山保护区草原的生态补偿力度,力争将山丹、民乐和山丹马场草原划入青藏高原区,提高草原补偿标准,争取省上建立稳定的财力补偿机制。继续实施肃南、山丹退牧还草工程续建项目,争取将民乐县列入项目建设范围。整合中央财政现代农业资金、草原生态补奖政策、退牧还草、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和畜牧标准化养殖等方面的政策项目资金,加快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及配套设施,加大人工种草基地和秸秆饲料化推进力度,减少草原放牧量,增加舍饲养殖量,转变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式,提高农牧民持续增收能力。

(三)加强执法监管。认真贯彻草原法律法规,推进依法治草。强化执法力量建设,充实监理执法人员,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充分发挥县级草原监理机构、乡镇专兼职干部和村级草原管护员的工作职能,切实加强对禁牧和草畜平衡区域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并纠正超载过牧、违规放牧行为。进一步强化草原征占用依法管理,全力查处非法占用草原、矿藏开采破坏草原、工程建设滥用草原等违法行为,有效保护草原资源。

(四)强化责任追究。采取定期督查、适时抽查和跟踪检查相结合,监督检查责任单位保护祁连山草原生态的工作力度,实行绩效考核机制,从组织管理、保障措施、资金投入、任务完成、工作成效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评,对在推进祁连山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中积极主动、成效显著的县区、乡镇给予奖励并增加资金扶持力度;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实现“问责”与“问效”的有机结合;对破坏草原生态环境的人和事一查到底,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

(五)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舆论的引导作用,通过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布整改主体责任人、时限要求、整改落实情况,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对破坏祁连山草原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责任追究情况及时予以曝光,形成倒逼整改的强大合力和巨大震慑力,确保存在问题得到彻底整改、全民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9日印发

共印6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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