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人民银行张掖市中心支行关于张掖市推进普惠金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20700004/2018-73203
文号
张政办发〔2017〕115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7-07-18 10:22:04
是否有效

     

     

     

     

     

     

     

张政办发 2017115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批转人民银行张掖市中心支行关于  

张掖市推进普惠金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人民银行张掖市中心支行制定的《张掖市推进普惠金融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626      

     

     

张掖市推进普惠金融工程实施方案  

     

(人民银行张掖市中心支行   2017年6月10 )  

     

推进普惠金融工程,助力脱贫攻坚和县域经济发展是实现脱贫攻坚六年奋斗目标巩固提高阶段的一项重点工作,是巩固精准扶贫工作成果和提高金融普惠性和包容性的重要手段,是实施金融精准扶贫工程的延伸和拓展,对实现“三年进入小康”目标至关重要。为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效率,推进城乡基础金融服务均等化,扎实做好精准扶贫防返贫工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普惠金融工程。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市委经济工作和市委农村工作暨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立足张掖实际,重点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积极支持县域经济金融发展,坚持金融精准扶贫侧重防返贫工作服务方向,在全市范围逐步营造构建集信贷创新、服务环境、信用体系、平台支持、宣传保护、理论支撑为框架的六位一体普惠金融体系架构,力争2018年末在全市范围建成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的普惠金融服务保障体系,全面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明显增强金融服务可得性,提升金融服务公平性,促进全市小微实体经济健康发展,支持贫困发生率持续控制在2%以内。  

二、工作原则  

(一)普惠公平原则。 坚持面向大众,将县域经济、“三农”、贫困人口、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等薄弱环节和特殊群体作为重点服务对象,让所有阶层和群体能够以平等的机会、合理的价格享受到符合自身需求特点的金融服务。  

(二)创新发展原则。 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将传统金融手段与数字技术、移动终端等新兴科技方式相结合,推动金融服务手段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有效降低服务成本、提升服务质量。  

(三)协作推进原则。 注重资源整合,强化部门合力,加强财税政策、货币政策、监管政策的协调配套,充分发挥政策扶持作用,将普惠金融工程作为重大金融发展战略贯穿于全市经济发展进程,推动形成银政协调配合的普惠金融协作机制。  

(四)防控持续原则。 坚持风险底线,遵循金融发展规律和经济可持续原则,把握创新与风险的平衡,构建有利于普惠金融发展的金融生态环境、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培育多层次、多方位的普惠金融运行长效机制。  

三、工作任务    

(一)大力推动普惠金融产品创新体系建设  

1 .扎实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产品创新。作为张掖市普惠金融工程重要组成部分,今年在全市范围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金融服务试点工作。人民银行结合全市实际制定完成《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金融服务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巩固政府、银行、保险、证券等多方合作平台,强化金融与产业政策、财税政策的配合力度,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完善推广“双创贷”、“助创贷”等小微企业信贷产品,探索创新金融支持“双创”企业的有效途径。大力拓宽小微企业贷款担保范围,扩大专利权、商标权、股权、应收账款、保单、仓单等抵(质)押贷款投放。认真落实银税互动、互助担保等政策措施,积极为纳税情况良好、信用等级高的小微企业提供条件优惠的信贷支持。开展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推动全市龙头企业、重点民营企业等供应链核心企业帮助小微企业供应商进行应收账款融资,力争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达到80%以上。  

2 .深入开展金融精准扶贫防返贫工作。坚持金融精准扶贫和支持防返贫两条工作主线,工作重心向金融输血与造血并重转变,向支持贫困户脱贫解困与支持产业发展带动并重转变。根据全市精准扶贫工作进展,重点围绕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公共服务等重点扶贫领域精准发力,切实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贫困地区农田水利、通村道路和易地搬迁等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确保贫困地区贷款增速显著高于全市平均贷款增速。抓好民乐县精准扶贫专项贷款试点和山丹县贫困户产业发展金融支撑试点工作,撬动金融资金,扶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建立贷款企业带动贫困户脱贫、农户致富机制。积极探索“经管站或财政所+互助社+农户”、“商业银行+互助社+农户”和政府购买服务等互助资金社运行模式,有效解决银行“不敢贷”和贫困户“贷不上”的问题。继续做好精准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加快易地扶贫搬迁贷款投放,探索开展贫困村互助资金小额信用扶贫贷款试点,精准对接贫困学生就学金融需求,加快助学贷款特别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投放,最大限度发挥信贷在支持特色产业发展、贫困户创业增收、提升生活质量等方面的作用。  

3 .着力加大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力度。县(区)政府要结合各自经济发展差异和产业特色,充分发挥产业引导和项目对接作用,主动调动金融力量,因地制宜鼓励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引导信贷资金重点倾向扶贫、“三农”、特色产业和农村基础设施等领域,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色农产品加工基地、农业科技创新、乡村休闲旅游、农村电商等领域的信贷投放。人民银行要积极探索运用扶贫再贷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有效途径,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力,更好地发挥产业带动和富民增收效应。各大型商业银行在2017年内完成普惠金融事业部的设立。各金融机构要依托农户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大力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积极推动“信用+信贷”模式为主的小额农户信贷,银行卡卡均授信额度达到20000元以上,满足农户开展传统种植、养殖业等的小额信贷需求。  

4 .积极推动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促进创业就业。紧紧围绕张掖市入选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这一有利契机,积极申请经办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简化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手续,细化完善贷款管理具体操作措施,鼓励经办金融机构通过营业柜台、手机客户端等多种渠道提高办贷效率。加强财政、人社和金融机构等部门沟通,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提供10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推出多样化的创业、教育、健康养老类信贷产品,加大对双创技能培训、子女教育、医养结合及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信贷支持,积极跟进延伸农民工金融服务,为农民进城购房、返乡农民工创业提供全程金融扶持。  

(二)全面优化普惠金融服务环境  

5 .强化支付体系普惠功能。各银行机构要充分发挥各自业务特点和优势,加强农村地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项目ATMPOS机具等自助设备的布放力度,推动ATMPOS机具乡镇100%覆盖,助农取款服务点行政村100%覆盖。大力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进一步扩大手机支付、网上支付等新兴电子支付方式在农村地区的应用范围,确保银行卡人均持有量和交易笔数分别达到5张和60笔以上,人均非现金支付笔数同比增长50%以上,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支付服务需求。加大对手机支付、网上支付等新兴电子支付方式安全性、便捷性的宣传力度,增强农村地区社会公众银行卡信息安全保护意识,提高社会公众对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保护社会公众财产安全。  

6 .推广数字普惠金融应用及移动支付业务。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争取在医疗服务、公共交通、便民缴费、商业消费、智慧旅游等多方面加入银行支付方式,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数字技术,助推信息化建设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全市各收单机构要开展“聚合支付”创新服务,银行机构、支付机构要积极开展云闪付等移动支付业务,在支付安全和标准符合的前提下创新产品服务,改善受理环境、逐步培育消费者支付习惯。  

7 .拓宽金融服务渠道提升服务覆盖率。银行机构、银联和支付机构要发挥自身优势,利用支付手段参与和推广农村电商发展,在辖区选择产品销售范围广、营销能力强的电商作为试点企业,有针对性的研发“电商+农户”模式的支付服务产品,有效解决电商在经营过程中的支付难题。依托新农合、新农保代理渠道和电子化平台,以及超市、农资站、农村电商、村邮站、电信移动网点等组建村组金融服务便民点,推动助农金融服务平台与政府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税费、社保费、交通罚没款缴纳等功能。搭建覆盖县(区)、乡、村三级的金融服务网络,银行网点乡镇覆盖率达到98%,为持卡农户提供查询、转账、取现、自助还贷等基础性金融服务。  

(三)全面打造普惠金融信用服务体系  

8 .继续扎实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大民乐、临泽县甘肃省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推广试点工作,在区县级数据库建设基础上推动“数据库+网络”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争取农户信用档案建档率达到95%以上,积极推进全省农户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信用乡、信用村、信用农户“三信”评定和新型农村信用组织创建工作,将推动“三信”评定与普惠金融政策实施有机结合,扩大信用评级在信贷领域的应用,缓解农户融资难题,助力“三农”发展。  

9 .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建立健全市、县(区)有影响力、有发展前景的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信用评价和应用机制,年底完成85%企业信用档案建档工作,持续推进信用企业评选、信用企业培育;对连续被评定为十佳小微企业要重点给予信贷支持。进一步加快推广应用动产融资服务平台,拓展企业融资渠道,推动有条件的银、企与融资服务平台进行对接,实现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全面推广使用,切实促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10 .完善县域征信服务体系建设。至2017年底争取实现全市各县(区)自助查询设备全覆盖,切实改善县域金融基础设施和征信服务。继续推广个人信用报告互联网查询和网银查询服务,不断完善和拓宽“四位一体”征信查询渠道,提高征信服务可获得性。加大征信宣传力度,市政府金融办、工信委、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等要加强联合宣传,营造提倡信用行为,珍爱信用记录的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四)积极搭建普惠金融信息服务平台  

11 .积极推动普惠金融一网通微信服务平台建设,实现银行、保险、担保等机构信息有效对接,整合信贷、支付、查询、咨询、宣传等普惠金融基础应用,逐步实现一站式移动金融服务。通过信息平台提供缴费充值、税费缴纳、银行卡转账等基础支付,贷款、信用卡等业务申请,支付安全、反假币等金融知识宣传和咨询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便民金融服务,使普惠金融重点服务群体能够充分享受开放、便捷、安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五)加大普惠金融消费者权益宣传保护力度  

12 .进一步完善市、县(区)两级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畅通投诉受理和处理渠道,加强监督检查与评估,督促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断规范业务行为,加强与金融消费者权益有关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正确引导金融消费者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金融产品风险特征理性投资与消费,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金融机构投诉受理、处理金融消费纠纷的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服务质量,创造良好地普惠金融发展环境。  

四、强化保障  

(一)强化实施组织领导。 成立张掖市普惠金融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金融工作副市长任组长,人民银行、市政府金融办、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扶贫办负责人任副组长,各金融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普惠金融工程工作领导小组,人民银行主要负责普惠金融日常协调推进工作,督导各金融机构落实相关金融政策和配套措施,负责金融信贷数据的统计归集,做好支付结算、外汇管理等工作。市政府相关部门做好普惠金融配套财政政策、小微企业、扶贫工作信息对接等工作,配合支持金融机构推动普惠金融工作。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普惠金融工程的具体实施。  

(二)建立普惠金融政策倾斜机制。 人民银行要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导向功能,全面落实差额存款准备金、再贷款、利率、特种存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建立推进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正向激励机制;银监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管政策的导向作用,按照“宽准入、严监管”的原则,积极开展“引行入张”工作,积极争取有差别的金融机构监管政策;财政、税务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财税政策扶持机制,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贴息、补助、担保等多种手段,引导和改善全市金融资源配置,建立市场主导、政府扶持的长效普惠金融机制。严格落实涉农贷款贴息和奖励制度,健全风险补偿机制,逐步扩大担保基金规模,提高担保基金代偿能力,设立扶贫信贷专项基金,为扶贫贴息贷款提供担保,降低银行贷款风险。探索建立普惠金融发展基金,不断创新完善财政税收扶持的普惠金融支持体系。  

(三)健全普惠金融监测评估和研讨机制。 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做到责任、人员、措施、工作“四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金融机构普惠金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县(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普惠金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和通报。建立市、县(区)两级普惠金融统计指标体系,动态跟踪监测市、县(区)、各金融机构普惠金融工作进展情况,为政策实施效果监测评估提供数据支撑。深入开展普惠金融专题研讨,系统总结辖区普惠金融工作中形成的特色产品和服务模式,开展普惠金融案例征集和征文活动,适时组织政府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社会群体,开展普惠金融专题研讨和经验交流。加强普惠金融学术论坛活动,分析研判全市普惠金融发展形势,不断促进全市普惠金融深入发展。  

(四)加强宣传推介力度。 及时总结、推广普惠金融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加强工作宣传和互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积极开展以普惠金融工程为主题的金融知识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各项普惠金融业务,市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普惠金融宣传工作,广泛利用电视广播、书刊杂志、数字媒体等渠道,多层面、广角度长期有效宣传普惠金融知识和配套政策,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金融意识、诚信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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