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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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700066/2022-00069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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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2-08-22 10:10:31
是否有效

2021年度张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汇总)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张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卫生健康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推进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制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协调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

2.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医疗卫生救援,依照程序和要求发布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制定和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宣传贯彻和追踪评价食品安全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4.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健康、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组织推进我市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依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甘肃省药品增补目录,指导落实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政策措施。

8.组织实施促进全市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建立我市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拟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方案,组织计划生育工作考评,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协调有关机构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

10.制定并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拟订并实施全市卫生健康人才、科技发展规划,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科研攻关工作,做好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实施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2.负责全市卫生健康依法行政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监督行为,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3.负责全市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4.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中医药及相关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

15.负责市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市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6.负责患者权益维护,保障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

17.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对外交流与合作;联系指导有关协会、学会工作。

18.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年决算公开包括7个单位,分别是张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及所属单位汇总:

1.张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内设(挂靠)机构分公务员、参公、事业三种类型,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医政医管科、疾病预防控制和应急科、基层卫生科、妇幼和人口监测科、干部保健和老龄健康科、法制监督和健康权益科等机关科室9个;委属市红十字会、市计划生育协会、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参公单位4个;委属市防控办;委属市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卫生健康信息中心2个事业单位

2.张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类公益性事业单位,承担全市急慢性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寄生虫等疾病及病媒生物的预防控制,实施儿童免疫规划策略,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卫生、放射安全防护等公共卫生监测,卫生检验以及健康危害因素干预和控制,负责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科研培训、业务技术指导和信息管理等工作。内设3个职能科室和10个业务科室,现有职工57人

3.张掖市妇幼保健院。为财政全额拨款一类公益事业单位,承担全市妇幼健康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对甘州城区市管5所托幼机构进行常规管理并开展以下妇幼健康主要项目:一是重大公共卫生艾滋病防治项目。开展业务培训、项目组织管理与监督指导,开展健康教育,提供艾滋防治及乙肝母婴传播服务咨询指导,提供筛查及确诊化验检测、干预治疗、随访转介等综合服务,提供干预治疗药品、新生儿乙肝免疫球蛋白、防护用品及相关物资申领配发管理等工作领域。二是妇幼卫生监测项目。开展项目组织管理与监督指导、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等工作。三是两癌筛查项目。承担全市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的筛查管理工作。四是新生儿多种遗传代谢病筛查项目: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项目组织管理、宣传培训、血片转运、咨询随访、督导检查及报告单邮寄、可疑阳性病例召回、阳性患儿诊断随访等工作。五是孕产妇、0-6岁儿童健康服务管理基本公共卫生督导指导考核项目。内设妇产科、内儿科、新筛产筛管理中心、住院部、护理部、口腔科、功能科、检验科、药剂科9个业务职能科室和办公室、保健科、医务科、财务科、质控科5个综合管理科室。

4.张掖市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代表市卫生健康委依法在全市集中行使卫生监督执法职能的机构,肩负《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公共场所管理条例》等11部法律、39余部法规赋予的行政执法使命;主要承担全市范围内的公共卫生、医疗卫生以及计划生育工作的监督执法,负责对全市各县(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指导、培训与稽查。内设科室8个,现有27人

5.张掖市中医医院。是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科研教学为一体、中医特色优势明显的二级甲等中医医院,为市、区两级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院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现有业务用房面积2.1万平方米,设置床位900张,内设有老年病、心脑肾、脾胃肺、糖尿病、疼痛、针灸、康复、骨伤、皮肤、门急诊、口腔、外科、妇儿科、眼科、体检中心等16个中西医临床专业科室和较完备的医技检查科室。

6.张掖市第二人民医院。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十三五”城市建设和为民办实事的重点项目之一,是一所基础医疗及特色专科相结合,集医疗康复、预防保健、医养结合、教学培训为一体新建的公立三级综合医院。医院位于张掖市滨河新区西三环北段东临松西街北侧,占地面积121亩,总建筑面积7.7万平方米,总投资约6.4亿元,设置床位682张。是集医疗康复、预防保健、医养结合、教学培训为一体的公立三级综合医院,设置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康复科、综合介入科等47个诊疗专业及9个诊疗病区。

7.张掖市中心血站。是隶属市卫健委管理的全额财政供给的公益一类卫生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市、县区32家医疗机构年400万毫升临床医疗救治用血的宣传招募、筛查采集、成分制备、检测检验、贮存供应、用血管理和质量控制等职能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市献血办、市卫健委、市红十字会等部门血费报销、献血招募、用血督查等相关职责。内设科室6个,现有职工39人。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44865.02万元,支出总计47834.08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4686.15万元,减少9.45%,支出增加1271.31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变动、项目收支增加、医疗收入增加等使收支额均相应变动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44865.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16.67万元,占41.7%;上级补助收入80.43万元,占0.2%;事业收入25804.11万元,占57.5%;其他收入263.81万元,占0.6%。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4783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93.52万元,占67.7%; 项目支出15440.56万元,占32.3%。

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449.01万元,较上年减少2969.06万元,减少67.2%。主要原因是部分专项资金下达数较上年减少,且加大了资金支付力度,因此本年度资金结转结余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8716.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97.97 万元,增长3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984.33万元,增长14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资金、政府性基金等使收入相应增加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85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24.2万元,增长8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127.06万元,增长169.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工资变化、年中追加安排了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资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等专项资金支出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2.3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13万元,占全部支出的0.2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70.65万元,占全部支出的1.2%;卫生健康支出45997.01万元,占全部支出的96.1%,比年初预算增加1313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医药服务项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项目资金,因此比年初预算数相应增加;住房保障支出386.73万元,占全部支出的0.8%,比年初预算减少0.6%,医用物资储备支出475.38万元,占全部支出的1%,此为年中追加项目,年初没有预算;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288.95万元,占全部支出的0.6%,此为年中追加项目,年初没有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4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098.4万元, 较上年增加1117.29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1343.3万元,较上年减少3.94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租赁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职务职级变动使工资相应增加使各项社会保障缴费、公务交通补贴等较上年增加,因此基本支出较上年相应变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2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1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开支,使“三公”经费持续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2021年度本部门公用车购置费用0元。

2021年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91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各项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83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车改革,所属各单位车辆减少,费用也相应减少,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使公务车运行费持续下降。

公务接待费0.3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9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各项规定和制度,使本年度“三公”经费比上年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个人为0;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5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批次,57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6万元,车均维护费0.38万元。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运行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20年增加2.5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各项规定和制度。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9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7辆,其他用车1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我委所属事业单位日常业务用车。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1台(套)。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9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4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9.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办公家具、电脑打印机等通用设备等。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2021年度部门基本支出情况开展了预算绩效评价。共涉及7个单位,涉及资金44865.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资金18716.67万元,占41.7%。完成情况如下:一是切实加强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增加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二是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根据年初财政部门批复下达年度预算,明确各资金使用单位是预算执行主体,负责实现预算绩效目标。对未能如期实现绩效目标或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在年底通过清理结余结转资金收回部分存量资金。三是积极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在加强预算编制环节的基础上,加强预算执行监管和执行结果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渗透到预算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本预算年度结束后,结合单位决算工作,对照年初预算确定的绩效目标,重点审核资金支出是否符合规定范围,预算执行进度是否及时、合理;单位是否完成年初确定的预算绩效目标等。

本年度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时间较短,基本是都是由各单位财务人员承担,对预算绩效管理认识还不到位,理解不充分,对本单位工作重点把握不到位。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一是加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将每年新设立的指标及时纳入指标库,做到随时更新,完善。二是积极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建立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与整改、激励与问责制度,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运用机制,将绩效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增强单位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三是加强培训和指导。积极组织下属单位财务人员,采取集中学习、专题会议或讲座等方式,加大对绩效评价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统一认识,充实业务知识。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六、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八、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2021年市卫健委汇总决算公开表.xls

市卫健委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汇总.xlsx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汇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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