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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9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和《甘肃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张掖市委、市政府作为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9项问题整改实施主体,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开展整改工作,经自查复核和省级有关部门现场核查验收,已达到验收销号标准。经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验收销号情况予以公示。各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张掖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936-8278204,电子邮箱:zyhbzhb@163.com;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电话:0931-8418642,电子邮箱:zgb8418642@163.com)等形式对公示的整改验收销号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可向张掖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或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反映,若公示期无异议,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公示期为2025年5月18日至29日(共10个工作日)。
附件:1.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9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3.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9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的函
中共张掖市委 张掖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8日
附件1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9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问题编号:59
问题表述:河西走廊防沙治沙任务艰巨,部分已治理沙地再次出现沙化。局部林地明显退化,2023年退化林面积比2021年增加21.2万亩。同时,违法违规占用林草地问题严重,加剧土地沙化趋势,2012年以来,河西走廊5市开垦耕地违法占用林地约32万亩,其中张掖市开垦耕地违法占用林地约9.6万亩,同时还存在违法占用草地情况。
整改目标:违法违规占用林草地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到位,遏制林地面积退化趋势,巩固沙化治理成效。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
整改实施主体:嘉峪关、金昌、酒泉、张掖、武威市委和市政府,省林草局、省自然资源厅
整改情况:
1.完成已治理沙地再次沙化情况核查和治理。对照第六次荒漠化沙化土地调查监测成果和《甘肃省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张掖市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对全市范围内已治理沙地区域进行了实地核查,共排查出7829.05亩,已治理沙地因草方格麦草腐烂、沙障破损等原因,防沙治沙效果减弱,存在再次沙化风险,形成了核查分析报告并报省林草局备案。针对再次沙化区域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印发了《张掖市防止已治理沙地再次沙化工作方案》,依托“三北”六期工程项目,对存在再次沙化风险的7829.05亩土地开展了综合治理,沙化治理成效持续巩固。
2.完成全市退化林核查和修复任务。结合“三北”工程规划退化林地核查情况,对照退化林本底调查数据库,对全市范围内退化林地情况再次进行实地核查与分析。经核查分析,全市亟需修复的退化林面积为4.8075万亩,形成了林地退化面积、原因等情况报告并报省林草局备案。制定印发了《张掖市退化林地修复工作方案》,对亟需修复的4.8075万亩退化林地通过采取补植补造、更新造林、平茬复壮、灌水抚育等措施开展了综合修复【补植补造4.3428万亩,更新造林0.0206万亩,平茬复壮0.4441万亩】,有效遏制了林地退化趋势。
3.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占用林草地行为。一是印发《张掖市“推进隐患大整治”和“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年”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各县区开展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共查处破坏林草资源违法案件80起,其中:毁坏林地案件47起,滥伐林木案件9起,开垦和非法使用草原案件24起。违法案件均依法依规查处整改到位,因违法图斑地块植被已恢复,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深入推进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环法规〔2025〕6号)文件及相关要求,不再启动生态损害赔偿程序。二是对各县区林草地征占用和保护情况进行专项排查,梳理形成了专项行动报告,针对林草资源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明确了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印发《进一步加强林草行政许可事项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加强林草地征占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全市林草地资源监管保护能力进一步提升。
4.完成9.65万亩毁林毁草图斑核查和处置。一是对问题涉及的9.65万亩5.96万个图斑进行现地核查。经核查,现地有8.11万亩为耕地,1.05万亩地块仍生长林木,0.19万亩为草地,0.3万亩为道路、水域等其他地类;经对比张掖市最新耕地保护目标数据,划入耕地保护红线内面积9.4184万亩,红线外面积2301.58亩,已形成核查报告报省林草局。二是综合应用现地核查、逐年倒推对比分析历史高清影像等方式,共排查出毁林开垦图斑4082个1.55万亩,统筹自然资源、林草、公安等部门和属地乡镇综合执法力量,对所有涉嫌违法问题的图斑启动立案调查程序,并会同司法机构对案件查办会商研判,依法依规立案查处926起,对1878名当事人进行了普法和批评教育,对23名负有管理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三是对已划入耕地保护红线内图斑,依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要求,按照耕地管理;现地核查仍生长林木的1.05万亩图斑中,耕地保护红线外的0.02万亩图斑已纳入为变更范围变更为林地,耕地红线内的1.03万亩图斑目前尚无相关变更调整政策暂时无法变更回收为林地,保持现状不变,待相关政策出台后,依法依规进行变更调整。四是通过采取人工播撒草籽和自然恢复相结合的方式对已垦草原开展生态修复,有效遏制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区域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5.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一是将制度机制建设作为巩固整改成效的关键抓手,印发《张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市林木资源管理工作的决定》《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的意见》《张掖市防沙治沙和“三北”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办法》以及《张掖市2024年林长制改革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等文件,出台《张掖市林长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持续压紧靠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为林草资源长效管护提供坚实制度保障。二是压实各级林长常态化巡查和执法监管责任,健全完善林草、政法、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席会议与联动执法机制,开展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深化以案促改,在对违法当事人进行处罚和批评教育的同时,召开乡镇、村社干部和村民会议,以案示警、以案普法,形成打击毁林毁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营造了保护林草资源的浓厚氛围。三是对2021年以来立项实施的补充耕地项目开展“回头看”,重点核查是否占用林地和草地,禁止在国有林场、重点林区、退耕还林(草)等区域开展补充耕地项目。同时,严格审核与林草管理边界重叠区域,自然资源与林草部门共同开展补充耕地摸底调查、共同核定可实施补充耕地范围、共同协商确认存在管理边界冲突的地块,坚决杜绝在不易长期稳定耕种的区域强行复耕、造成毁林毁草等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发生。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
附件3-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9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的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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