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12月22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了第三十二批群众举报件,共4件(来电3件,来信1件),涉及我市高台县1件,临泽县1件,肃南裕固族自治县2件,群众举报问题涉及生态破坏4件。
截至12月22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的29批次115件群众举报件(来电86件,来信29件),已通过市委机要局移交相关县区办理。目前交办件已办结验收43件,阶段办结57件,其余正在按程序办理。责令整改问题单位8家,立案处罚3家,罚款11.03万元,约谈5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