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张掖市第二十三批群众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发布时间:2023-12-23 09: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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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张掖市第二十三批5件)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问题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办结目标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D3GS202312120005张火公路石油度假村小区北侧原有四千多平米的绿化区,2016年左右,度假村的经营方:玉门油田石油公司,将绿化区里面的树砍掉,修成仓库房。张掖市甘州区生态  经核实,该举报问题属实。玉门石油度假村地处张火公路0.5公里处,举报件反映的区域位于玉门石油度假村北侧,实际占地面积4200多平米。经调阅甘州区林草局资料,2013年6月30日,某群众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玉门石油管理局张掖生活基地院内杨树40株并在该地块修建库房,共计活立木蓄积9.3524 立方米,折合材积5.6 立方米。2014年7月17日,甘州区公安局森林分局对该违法行为做出处滥伐林木价值2800元4倍的罚款共计11200元,罚款已执行到位。经现场核实,该库房建设时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属实深入调查群众举报区域内存在的破坏林木行为,确保破坏林木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到位,对该地块土地权属、土地属性及土地用途相关资料进行核实,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等相关法律规定,督促建设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补办相关手续,认真落实整改责任。  接到群众举报件后,一是对该地块土地权属、土地属性及土地用途相关资料进行查阅核实;二是通过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国土调查云系统进一步核查比对该区域2012年至2023年地面附着物图斑变化情况,调取林业部门案卷资料,对违法砍伐林木行为进行调查核实;三是对群众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修建库房的情况进一步调查处理。目前,该群众举报阶段性办结。阶段
办结
2D3GS202312120006市委党校南侧的景隆南苑小区:1、由地源热泵进行供暖,导致供暖期间每天24小时噪音扰民,现还在持续发生;2、小区1号楼下有8家左右的棋牌室(当地称为棋牌一条街),有些棋牌室没有挂牌子,挂牌的棋牌室名称不详,每天晚上7点到凌晨2点或3点左右,存在打牌和麻将机噪音扰民的情况;3、棋牌室门口乱扔生活垃圾未进行处理。张掖市甘州区噪声  经核实,群众举报件属实。该举报件反映的景隆南苑小区位于张掖市委党校南侧,由张掖市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物业服务。该小区使用地源热泵供暖,现有两眼取水井,五眼回水井。景隆南苑地源热泵机房位于该小区2号楼和4号楼之间地下负一层,运行期间噪声源主要来自地源热泵空气压缩机、循环水泵产生的声音。12月13日现场核查时,管道井、地下室的供热管道均包裹保温层,地源热泵房内设备均未进行隔音处理,地源热泵运行过程中的噪声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经核查,景隆南苑1号楼为商住综合楼,共有5个单元60户,1层商业门店中共有6个棋牌室。其中一家棋牌室经营范围悠闲健身场服务,其余5家经营范围为棋牌服务,均摆放3-5台麻将桌。经调查询问和现场走访,5家棋牌室营业时间为中午二点至晚上十二点,营业过程中存在噪音扰民的情况。经现场核查,景隆南苑巷生活垃圾由甘肃某环境产业有限公司负责,个别时段由于保洁员清理不及时,地面偶有生活垃圾和枯枝落叶的现象。
属实通过采取隔音、减震、降噪等措施,减少噪声危害,确保达到噪声管控要求;进一步规范商户营业行为,合理规划经营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音影响,保护和改善小区居民生活环境;常态化开展卫生整治,保持环境卫生。  接到该群众举报问题后,一是督促某物业公司对地源热泵噪音污染问题进行整改,该物业公司已采取了对地源热泵地下室机房门口加装隔音门,门板上粘贴隔音吸音棉材料,门缝、门边做封边隔音处理;对机房墙面及顶棚做隔音吸音棉处理等措施。二是对景隆南苑小区门口6家棋牌室进行了约谈,督促棋牌室对麻将机底座增设了隔音垫,降低噪声排放,督促棋牌室规范经营,营业时间严格控制在每日14时至22时,在营业场所设立了提示牌,提醒客人切勿大声喧哗。三是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采取隔音降噪措施的地源热泵、棋牌室噪音排放进行检测,确保排放达标;四是甘州区组织对景隆南苑卫生进行了彻底清理打扫,同时监督商户落实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制度,全力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全面提升环境卫生。目前,该群众举报件阶段性办结。阶段
办结
3D3GS202312120032某酒馆在距永安小区饮水井200米左右的地面挖渗水坑,将餐厨污水、化粪池污水倒在渗水坑, 污染地下水及饮水源。张掖市甘州区  经调查核实,该群众举报件属实。举报件反映的某酒馆位于甘州区三闸镇庚名村永安小区大门西南角约60米,主要经营餐饮服务。经现场核查,该酒馆距离永安村人饮井约300米。酒馆在后院外设有1座6立方米的化粪池,化粪池为砖混结构,修建时池壁和池底仅用混凝土砂浆进行了抹平,未铺垫防水土工膜,防渗措施不到位。该酒馆日常餐厨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化粪池,每2个月委托物业保洁公司清运,化粪池周边有因清理不及时外溢的污水痕迹。属实强化农村生活污水监管,督促相关单位规范建设运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严格按要求清理维护。同时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  接到该群众举报件后,一是调阅甘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8月和2023年2月水质检测结果,三闸镇永安小区人饮井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限值。二是12月14日甘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再次对三闸镇永安小区人饮井水质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三闸镇永安小区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限值。三是甘州区责令该酒馆按规范要求重新建设化粪池,同时加大化粪池的清运处理频次,确保生活污水及时清理拉运处置,不得发生因清理不及时造成生活污水外溢的情况。该茶酒馆已重新安装了5立方米玻璃钢化粪池。四是督促三闸镇人民政府将做好监督管理,督促该酒馆及时清理处置化粪池内污水,确保化粪池内污水全部及时规范处置到位。目前,该举报件已办结。已办结
4D3GS2023121200212020年至2023年县水务局在全县超采1个多亿立方的地下水资源,超采原因是农业灌溉和其他用途,但市水务局局长隐瞒超采信息不上报(原因不详)。张掖市高台县  经调查核实,该群众举报件属实。经调查,高台县2020年至2023年地下水年许可量分别为9098万立方、9027万立方、8865万立方和8977万立方,地下水年实际取水量分别为8746万立方、8877万立方、10911.3万立方、9950.6万立方。其中,2020年至2021年高台县不存在超采地下水问题,2022年超采地下水2137.28万立方、2023年超采地下水1283.6万立方。近期,张掖市水务局对各县区地下水实际取水量进行了复核,发现高台县部分年份报送的取用水量失实。
   
属实全面执行水资源预算制管理,通过严控用水总量、实施节水农业、置换地下水源、强化日常监管等措施,逐年压减水量,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进一步严格取用水统计管理制度,确保数据准确。  接到该群众举报件后,一是全面推行水资源预算制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细化农业、工业、生活和生态用水量,停止新增农业地下水用水项目,通过实施高效节水、优化机井布局、严控旧井更新等方式持续压减机井数量和地下水用水,逐步实现超采区地下水采补平衡。二是持续实施水系连通、水源置换工程,利用地表水存量置换地下水超量。积极争取实施珍珠滩、金河湾、沙嘴墩和西庄子4座重点调蓄池和骆驼城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项目3座“水盆子”工程,保障高台县农业发展用水。三是积极引导农户调整种植结构,持续压减农业灌溉面积,实施地下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措施,用价格杠杆倒逼用水户节水,健全地下水计量体系,安装地下水超声波计量设施,综合运用预警、远程关停、限制购水等手段,强化地下水超采治理。四是加快2024-2030年地下水削减规划编制,严格落实地下水超采规划年度任务,针对不同区域,统筹规划、因水布局,强化分区精准施策,按期完成地下水削减任务。进一步压实基层管理责任,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准确。阶段
办结
5D3GS202312120020平川镇三三村村委会旁边有700亩农场(农场全名不详),管理人为领取林业补助将200亩种植为红枣树,领取补助后称红枣树效益不好,2023年2月份将200亩红枣树用挖掘机挖毁,破坏树木,现种植玉米。张掖市临泽县生态  经核查,该群众举报件属实。举报件反映的“700亩农场”位于平川镇三三村北漫滩林果基地。北漫滩林果基地是2016年平川镇政府报经原临泽县国土资源局批准建设的林果基地,占地1371.15亩,由10户群众承包经营,承包期限为50年。举报件反映的为其中平川镇四坝村三社村民在北漫滩林果基地承包350亩的相关情况。经查阅国土“二调”、“三调”数据,2016年该村民承包的350亩土地类别为裸土地,2022年以来土地类别为园地。2016年其在承包的350亩地中全部栽植枣树,临泽县林业部门核定符合享受退耕还林补助面积334.5亩,剩余的15.5亩(沟渠和道路等)不享受退耕还林补助,2016年至2023年该村民享受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
    经查阅2016年该村民与平川镇人民政府签订的《新一轮退耕还林合同》,合同中承包的350亩园地枣树设计定植标准要求为:“定植标准为株距1.5米、行距3米,亩均种植枣树148株”,该村民实际按照株距1米、行距3.5米进行了栽植,亩均种植枣树190株,符合退耕还林设计标准。2023年3月至10月,该村民因枣树经济效益低,擅自将园地中171.5亩枣树进行了移植,亩均剩余枣树91株,未达到退耕还林合同约定的栽植标准。经临泽县林政稽查大队现场核算,该村民2023年3月至10月间擅自挖除退耕还林枣树16978株。
属实加强退耕还林监管,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自觉遵守退耕还林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按照退耕还林合同要求落实林木栽植和管护责任,同时加大法律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巩固退耕还林成效。  接到该群众举报件后,一是针对该村民擅自挖除退耕还林枣树16978株的行为,平川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二是针对违反退耕还林合同,擅自改变栽植标准的问题,责令该村民按照退耕还林合同要求退还上述171.5亩枣林2023年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715万元。三是临泽县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12月13日向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村民于2024年4月15日前按照退耕还林合同要求(株距1.5米、行距3米,亩均148株)的标准完成补植补造。目前,该群众举报件阶段性办结。阶段
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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