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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张掖市第二十一批群众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发布时间: 2023-12-21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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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张掖市第二十一批5件)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问题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办结目标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X3GS202312100001丽景名苑住宅小区南侧约50亩城市二环路以内土地撂荒长达十多年,该片土地剩余未拆迁的破旧平房破烂不堪,禽畜粪便遍地,道路泥泞,尘土飞扬,蚊蝇乱飞,恶臭难闻;机动车、三轮车等乱停乱放,夜晚凌晨机器轰鸣,噪音污染严重。张掖市甘州区土壤  经调查核实,该群众举报件属实。丽景名苑小区南侧空地属于甘州区长安镇八一村十社,位于张大公路与南二环路西北角,占地约50亩。2010年被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征收,属储备土地,一直未开发利用。现有未拆迁房屋5院,住户和租户28户61人。5院房屋前院是砖混结构,后院及棚舍是土木结构,因年久失修整体外观陈旧。2023年12月7日接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17批群众举报件(编号为D3GS202312060010)后,我市已督促甘州区就投诉举报丽景名苑小区南侧空地扬尘、臭气、垃圾及车辆噪声等问题进行了整治。
 经现场复核,小区南侧空地区域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均已全部清理完毕,空地裸露土地及易起尘区域已利用防尘网全面覆盖,场内100米道敷设红沙并洒水压实,对空地边界共栽设长1.2米铁桩120根,阻挡机动车辆在空地随意停放,同时拆除现有的5座旱厕,安装了水冲式卫生厕所,配套安装玻璃钢化粪池。经排查,周边无机器噪声源,举报反映的机器轰鸣声音实为改造5院卫生厕所施工时产生的声音,目前施工已完成,施工设施设备已拆除。
属实严格落实甘州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关要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强化问题整改监管措施,健全完善日常巡查监管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该区域扬尘污染、臭味扰民、噪音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接到该群众举报件后,一是组织保洁人员强化对该区域环境卫生进行常态化保洁,动用洒水车进行道路洒水降尘。二是规范划定专门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引导群众规范停放机动车和三轮车。三是对5户院内水冲式卫生厕所安装现场进行平整恢复。目前,该群众举报件阶段性办结。阶段
办结
2X3GS202312100003"反映高台县新坝镇:1、开垦耕地破坏生态植被。该镇新胜井位于许三湾村东北部,东临沙漠,中间为戈壁地带,地表有部分植被(系防风固沙的最后屏障),生态环境比较脆弱。近几年来,新胜井逐年向东北部拓展开垦耕地,原有戈壁带几近开垦殆尽,戈壁带上的植被均遭破坏,耕地范围已临近沙漠边缘,使本就脆弱的生态环境雪上加霜。2、新开垦耕地用水加剧地下水超采。新坝镇人民政府于2022年11月下发了《新坝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水管理的实施方案》(政府发[2022]56号)文件,明确指出新坝镇水资源匮乏,政策性、资源性缺水问题严重,新坝镇许三湾村、明水农场管理委员会、红砖厂全境地下水用水总量已突破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水资源供需矛盾日渐突出。但新坝镇许三湾村无视市县镇相关规定,就在2023年初,仍在新开垦耕地,因历年新开垦耕地较多,用水不断增加,致使地下水超采问题不断加剧。 反映人诉求:对违规开垦的耕地恢复原貌,开展封沙(滩)育林,营造防风固沙林,将戈壁荒滩打造为农业生产区的绿色屏障。"张掖市高台县生态  经调查核实,该群众举报件属实。新坝镇许三湾村位于高台县西南部,距县城50公里,东邻骆驼城镇西滩村,南邻国有未利用荒地,西邻肃南县明花乡,北靠巴丹吉林沙漠南缘,地处平原地带,平均海拔高度1400米,地表原生植被主要为沙米、沙枣拐。全村共有32个村小组、477户1681人。通过现场核查及卫星遥感监测影像对比,2019年至2021年新坝镇许三湾村耕地、沙地、草地等均未发生变化;2023年较2021年新坝镇许三湾村新增耕地54.45亩。经调查核实,巷道镇利沟村村民于2022年在许三湾村北部开垦沙地用于耕种9.47亩,于2023年在该区域开垦沙地44.98亩,该村民以清理地表沙土、旱生植物和覆土等方式进行开垦,对地表沙生植被造成了破坏。
  经调查核实,许三湾村、明水农场管理委员会、红砖厂现有耕地3.63万亩,所有机井均为2016年以前审批,审批手续齐全。经核实2022年许三湾村、明水农场管理委员会、红砖厂都存在超许可取水的行为。
属实责令当事人退出已开垦的耕地,清除地表灌溉设施,按照灌木林地植被恢复标准栽种梭梭,增强防风固沙功能。持续推行高效节水灌溉措施,严格落实2024年-2030年地下水削减规划,按期完成年度削减任务。  接到该群众举报件后,一是高台县自然资源局针对该村民在许三湾村东北部违法开垦沙地的行为,于2023年11月28日向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恢复土地原状。同时,鉴于该村民开垦地类属性为沙地,且主动消除违法行为、积极配合整改,高台县自然资源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批评教育。二是高台县自然资源局督促该村民限期清除地表灌溉设施,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于2024年4月底前完成被开垦地植被恢复工作。目前,该村民已清除地表灌溉设施,并提交《生态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保证书》,承诺于2024年4月30日前栽种梭梭等地表植物,并做好管护抚育,提高成活率。三是积极引导农户调整种植结构,持续压减许三湾村、明水农场、红砖厂灌溉面积,实施地下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措施,用价格杠杆倒逼用水户节水,健全地下水计量体系,安装地下水超声波计量设施,综合运用预警、远程关停、限制购水等手段,强化地下水超采治理。四是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2024-2030年地下水削减规划,按年度推进落实。目前,该群众举报件已阶段性办结。阶段
办结
3D3GS202312100014临泽北路品尊国际建北侧在原本的规划中是五十米的绿化带,但是验收时仅用花箱应付检查,之后甘州区交警大队将此处平成停车场,举报人要求恢复绿化,取消停车场。张掖市甘州区生态  经核查,该群众举报件属实。举报件反映的品尊国际,是张掖新绿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振昊品尊国际商务广场,位于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临泽北路与昭武路交叉口东南角,占地20640平方米,2019年1月建成交付使用,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现场核查时,振昊品尊国际商务广场项目规划验收报告中4号综合楼北侧的绿化区域已被变为停车场,划有停车位4排共116个,周围用160*50*50厘米的花箱进行间隔围挡。2019年8月,品尊大厦管理方因大厦周边停车困难将以上绿化区域内的花坛、植物全部清理,并进行地面硬化,报经张掖市交警支队批准后设置停车场。属实认真落实部门工作职责,督促品尊国际管理方严格按照规划竣工验收文件要求建设绿地花坛,同时明确后期绿化管护单位主体责任及标准,加强管护,提高绿化植被成活率,还绿于民。接到该群众举报问题后,一是责令品尊国际管理方停用4号综合楼北侧地面停车场。目前,停车场内已无车辆停放,四周已用花箱全部进行围挡。二是督促品尊国际管理方在2024年春季根据规划建设绿地花坛,恢复绿化植被。目前,该举报件阶段性办结。阶段
办结
4D3GS202312100023乌江镇政府在2022年将元丰村房屋拆除后,村委会破坏村民耕地,在耕地内建设水池。张掖市甘州区生态  经调查核实,该群众举报件不属实。举报件反映的水池是乌江镇元丰村蔬园居生态渔场内的鱼塘。乌江镇元丰村蔬园居生态渔场位于乌江镇元丰村三社张平公路以东30米处,元丰村蔬园居生态渔场于2021年3月开工建设,将原有的10.827亩鱼塘扩建至41.985亩,鱼塘扩建占用的31.158亩土地中,一般耕地25.1245亩、宅基地6.0335亩,按照相关规定,一般耕地可作为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乌江镇元丰村蔬园居生态渔场项目使用一般耕地开挖扩建鱼塘不属于破坏耕地的情形。不属实加强设施农业项目监管,规范设施农业项目审批,督促设施农业项目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同时加大耕地保护政策宣传力度,开展违法违规破坏耕地排查,严防违法违规占用耕地。  接到该群众举报件后,组织相关部门立即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详细查阅元丰村蔬园居生态渔场项目立项、用地审批等相关手续,该项目用地备案手续完备,开挖扩建鱼塘虽占用部分一般耕地,但一般耕地允许直接作为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故元丰村蔬园居生态渔场使用一般耕地开挖扩建鱼塘不属于破坏耕地的情形,群众举报件反映的“村委会破坏村民耕地”不属实,目前还需对项目立项、用地审批、取用水等情况进行进一步调查核实,举报件阶段性办结,待后续调查核实完毕后上报办理情况。阶段
办结
5D3GS202312100024民乐北路蓝山公馆一期二楼的爱动篮球体适能运动俱乐部经常休息日、暑假、寒假培训学员,打篮球声音扰民。张掖市甘州区噪声  经调查核实,该群众举报件属实。甘州区某动运动俱乐部(原名爱动篮球体适能运动俱乐部)成立于2022年3月,位于甘州区民乐北路426号,蓝山公馆一期16号商住楼2层201号商铺,场馆面积615平方米。该俱乐部内设有5组篮球架和2组乒乓球桌,主要开展青少年篮球拓展训练,营业时间为每周六、周日以及寒暑假的上午10:30-12:00,下午16:30-18:00,晚上闭馆。16号商住楼有两个单元36户,一楼有五间商铺,其中三家商铺在店内居住。因俱乐部馆地面无隔音降噪措施,营业期间打篮球产生的震动和噪声干扰了其他商户的正常生活。属实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集中整治”的工作原则,督促彻底解决噪音扰民问题,加强巡查检查,防止问题复发和反弹。  接到该群众举报问题后,一是甘州区文体广电旅游局约谈了甘州区某动运动俱乐部负责人,商议整改措施,消除噪音扰民问题。二是甘州区某动运动俱乐部自行拆除馆内篮球架、乒乓球台设施。并计划拆除其余小型健身器材。三是甘州区某动运动俱乐部负责人承诺立即停止扰民经营项目。目前,该群众举报件已阶段性办结。阶段
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