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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公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2022年4月10日至4月29日,甘肃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张掖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2年6月30日向张掖市反馈了督察情况。张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对反馈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现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公开。
目前,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张掖市的55个生态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53项,正在按时序进度推进整改2项,整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生态文明理念牢固树立。全市各级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树牢生态文明理念,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增强,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成为全市上下广泛共识。全市各级党政组织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基础性、底线性任务,坚持筑牢守好国家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推动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积极发展绿色生态农业、新兴生态工业和全域生态旅游业,加快构建以“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助推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通过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创建活动,全社会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明显增强,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生态保护公众参与氛围逐步形成。二是环保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严格污染物排放管控,排污许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有效实施,河湖长制、林长制全面落实,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逐步建立。修订完善《张掖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评价、干部选拔任用挂钩,增加环保考核权重,全面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制度,各级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进一步靠实。制定《张掖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实施细则(试行)》,修订完善《张掖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进一步细化明确。坚持多部门联动执法机制,落实跨区域联防联控、重大生态环境破坏案件会商处置、规范移送等制度机制,各职能部门适用法律政策依据不一致、职责边界不清晰、信息不对称、执纪执法合力不强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三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全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2年,张掖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89.3%,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值56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值26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连续六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排名全省第四;全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连续保持100%,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连续四年全国排名前列,其中2022年全国排名第二,4条黑臭水体全部消除,8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完成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氨氮及化学需氧量四项主要污染物约束性减排指标;全市土壤环境安全可控,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100%;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核技术利用单位现场检查率和整改完成率均达到100%。四是生态保护建设成效显著。通过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整治和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制,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系统结构完整性和功能稳定性明显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强化,生态保护建设质量持续提升。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张掖段)179项生态环境问题完成整改整治,黑河湿地自然保护区核查出的334项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全市各类湿地面积稳定保持在23.26万公顷。实施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和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生态保护修复一期项目,累计完成投资57.1亿元。全力开展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纵深推进自然生态修复和大规模国土绿化,林木覆盖率达到24.86%。积极推进重大生态环保项目建设,投资9.05亿元的“双重”规划项目列入国家项目库,首批2.46亿元资金已到位并开展项目实施;投资165亿元的全省首个国家储备林项目获批,首笔5亿元贷款已到位,一期项目36.1万亩储备林加快建设。张掖成功入选全国首批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通过国家林草局备案批复,祁连山国家公园达到正式批建要求,祁连山自然保护区荣获2022绿色亚太环保成就奖,2021年度全省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张掖市被评定为优秀等次,位列全省第一。临泽县被生态环境部评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张掖市委、市政府在推进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过程中,始终做到组织领导有力、分类施策有方、督导检查有效,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见效。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扛牢政治责任。市委、市政府充分认识、准确把握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刻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反复学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会议文件要求,全市上下深刻认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最直接最现实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始终以对组织负责、对群众负责、对历史负责的认识和态度,全方位推进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二是坚持高位推动,压实整改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集中力量打攻坚战的“指挥部”领导模式,坚持市级党政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抓生态环境问题整治的推进机制,不断强化市、县区环保问题整改指挥部和部门整改工作力量配置,以动真碰硬的坚决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高标准严要求推动问题整改。制定印发《张掖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明确细化整改目标、时限、措施和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压紧靠实各方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整改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通过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党组会议,持续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督察整改相关规定、要求的学习,及时研究部署、适时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单位立足职能职责,紧盯反馈问题,逐项研究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工作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强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实。三是强化督导检查,细化整改措施。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经常深入整改现场开展调研和督导检查,对重点问题现场办公、就地解决,有效传导压力,强力推进整改。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把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积极主动认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精准务实推进整改工作,对能够短期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需要分阶段推进整改的问题明确时限节点,细化工作举措,跟踪落实整改措施,坚决防止主观臆断、脱离实际、降低标准、放松要求等问题发生,切实做到整改工作有法必依、有规必循,确保各项整改工作不脱离实际、不出现隐患,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采取固定督查人员、固定督查区域和每月至少明查1次、暗访1次的“双固定、双督查”方式,开展明查暗访,确保整改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留“尾巴”。四是规范整改程序,确保整改实效。健全落实调度、预警、通报和验收销号制度,对整改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先后印发《关于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关于对全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进行清单化调度的通知》《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整改、调度及验收销号的具体要求,全面规范整改验收全过程管理。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定期调度整改情况,及时通报整改进度。行业主管部门持续加强对行业领域内问题整改的督促指导,及时梳理整改进展和存在问题,推动整改责任落实。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采取整改一项、公示一项、验收一项、销号一项的方式,及时组织开展县级自查、市级复核,对认定完成整改的具体问题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实现了督察整改销号制度化、规范化和实效化,确保整改工作有据可查、过程完备、结论明确、效果显现。同时,拓宽宣传阵地、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开设整改工作专栏,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报道,在全社会形成整改整治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张掖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历史机遇,积极融入全省“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着力构建“一屏一带一廊一城”(南部祁连山国家公园生态安全屏障、北部防沙治沙带、中部绿色生态长廊、国家森林城市)为支撑的生态功能区,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格的标准把督察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切实筑牢守好国家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坚持把整改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务实管用、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以严格的制度、管用的机制持续提升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中共张掖市委 张掖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