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0日,甘肃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第一批2件生态环境信访投诉问题,现将第一批2号群众生态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受理编号:第一批2号(来电)
信访反映问题:张掖市肃南县祁丰藏族乡腰泉村二矿里面开挖滴灌沟的挖掘机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无环保标识,挖掘机到处漏油污染地面,影响环境。
责任单位:肃南县委、肃南县人民政府
(一)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该信访投诉反映问题位于肃南县祁丰藏族乡腰泉村饲草基地高效灌溉项目施工场地,项目由高台鑫禹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4月5日开工建设,作业现场共有大型机械设备2台,分别为三一重工135挖掘机1台(购置于2009年)、斗山机械225挖掘机1台(购置于2010年),2台设备均未进行环保编码登记和尾气检测。
2022年4月8日,该公司三一重工135挖机在前往施工区域中旋转马达齿轮破损,购买配件后在路边更换维修。驾驶员在维修设备前,提前使用油桶将旋转马达内的液压油进行收集,用于维修后重新注入,并在地面铺设尼龙编织袋进行防护。在维修过程中,因驾驶员操作不当,导致部分液压油溢出地面造成土地污染。经现场测量,受污染土地面积约0.6平方米(长1.5米,宽0.4米)。
(二)查处整改情况。根据现场核实情况,肃南县立即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一是督促施工单位将未进行过环保编码登记和尾气检测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运离施工作业现场,并要求该机械设备完成编码登记审核和尾气检测,待尾气检测合格后,方可再次进入施工区域使用。二是现场监督施工单位立即对被液压油污染区域地面土壤进行清理收集,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嘉峪关刘氏泰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三是对施工单位负责人及作业人员进行生态环境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施工单位签订《承诺书》,保证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要求和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不再造成生态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