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26-07-23
为有效配置市场资源,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督促经营主体依法履行公示义务,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我局现排查清理出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的企业共8户。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名单内企业须主动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履行相关法定义务。未按期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网址:http://gs.gsxt.gov.cn)补报公示全部年度报告,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2.需提交相关书面资料的企业,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箱等方式报送,或者现场向张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确认经营状态。
3.逾期未履行法定义务,或未到我局确认经营情况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启动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程序。处罚信息同步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
联系人:王智成
联系电话:0936-8211575
传真:0936-8222607 电子邮箱:772610804@qq.com
附件:连续2年未依法履行年报公示义务企业名单(第二批)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