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26-07-09
经查,张掖市华西实业公司等48户经营主体(详见附件),未按照法规规定时限,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报送并公示2025年度报告。截至2026年6月30日,上述经营主体逾期仍未履行年度报告公示法定义务,已构成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违法情形。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之规定,我局依法决定将张掖市华西实业公司等48户经营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相关经营主体如对本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有异议,可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张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我局将依法核查处理。
当事人如不服本行政决定,可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张掖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高台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期间,本行政决定不停止执行。
附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经营主体名单
张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