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23-09-05
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民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多项措施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全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一是开展校园及周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监督检查。执法人员结合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清理和整治学校及周边的食杂店、小吃店、饮品店等食品经营场所,检查是否持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对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和擅自变更经营地址等行为及时查处,坚决取缔校门口及通行距离200米范围内各类无牌无证经营的摊点、游商小贩。
二是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配合教育部门实施校外托管机构综合治理。严厉查处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未建立进货查验制度、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销售“三无”(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中文标识、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全面清理“五毛食品”等劣质零食销售。
三是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监督检查。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聚焦与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密切相关且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的儿童玩具、学生文具、校服、校园跑道原材料等产品,从生产环节、校园及周边经营、电子商务等方面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不断完善防范措施,有效化解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依法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的“黑作坊”“黑窝点”,及时查封、扣押。
四是配合文旅、公安等部门清理整顿校园周边200米之内的网吧、电子游戏厅、娱乐场所,严厉打击各种销售、出租非法出版的“口袋书”及其他各类带有色情、宣扬暴力等严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图书、杂志的违法行为,以及各类低俗、色情、封建迷信等违法违规广告,严厉查处“零散”“变相”向未成年人售卖香烟、酒品等违法行为。
8月以来,该局出动市场监管执法人员120余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600余户,过期食品立案6件,监督抽检立案1件,此项行动还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