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26-08-14
近年来,山丹县医保局聚焦肿瘤、罕见病、重症慢性病患者 “用药贵、购药难、报销繁” 民生难题,严格落实国家及省、市谈判药品管理相关政策,通过健全分类支付机制、拓宽 “双通道”供给渠道、精简便民经办流程、夯实三重保障防线,打通谈判药品政策落地 “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全县用药备案 441 人,享受待遇2500人次,报销基金561.8 万元,有效减轻了重病家庭经济负担,不断增强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精准落实政策,强化分类保障。对参保患者使用谈判药品执行零起付标准,单独设置年度 10 万元支付限额,额度不占用普通门诊统筹资金。统筹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作用,加大对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体救助倾斜力度,切实筑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防范屏障。
畅通购药渠道,优化药品供给。统筹用好定点医疗机构、“双通道”定点药店资源,全面推行电子处方流转,实现院内开药、药店取药同待遇报销。督促医药机构动态储备靶向治疗、罕见病等刚需药品,满足群众就近便捷购药需求。
精简便民经办,提升服务质效。明确专人负责用药备案业务,材料齐全即可当场办结。针对老年人、行动不便群体提供专项办事指引,参保群众可直接在医保经办窗口、定点医药机构完成购药即时结算,避免多头跑腿。
抓实宣传监管,守护基金安全。线上线下多渠道宣讲报销流程、定点药店清单等政策信息,推动政策应知尽晓。常态化开展处方核查、药品进销存台账及结算数据稽核,严厉打击医保基金违规使用行为,统筹兼顾群众用药保障与医保基金安全。
下一步,山丹县医保局将持续升级国谈药品“双通道”服务体系,持续优化待遇保障、畅通购药渠道、提升经办效能、强化基金监管,及时落地新增谈判药品政策,以精细化医保服务保障重病患者用药需求,兜牢民生保障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