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掖市医疗保障局日期:2024-07-02
“辛辛苦苦几十年,一病回到解放前,对农民群众来说,一场大病就是一场灾难,我今年60多岁了,是低保户。今年看病诊断出恶性肿瘤,去兰州看病花了85724.51元,基本医疗报销了56132.67元,大病报销了7573.22元,得益于医疗保障救助政策,前些天又报销了6353.96元。原来怕得病、怕看病,现在政策好了,政府给咱们农民医疗报销费用提高了,这下农民看病负担轻了!”山丹县东乐镇十里堡村村民李海霞激动地说。
为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让困难患病家庭得到帮助,山丹县医疗保障局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工作,完善构建医疗救助制度,使患有大病的特困群体、低收入家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时享受医疗救助政策,有效遏制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发生率,让广大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一是主动担当,凝聚工作合力。与卫健、民政、乡村振兴、税务等部门,建立人员信息共享、参保服务管理、高额费用负担患者监测预警、实施综合帮扶等方面工作机制;依托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平台,与县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建立健全数据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和信息推送反馈机制,并对低收入人口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7800元、一般人员个人自付大于13000元的人员推送预警信息共577条,做到及时预警、及时核查,跟进落实相应帮扶措施,有效防止了因病致贫和返贫现象的发生。
二是严格审批,规范操作程序。及时与民政部门进行医疗救助业务衔接,在医保结算信息系统中进行身份精准标识,确保救助信息精确。以医疗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救助金额为导向,严格对照实施方案,以“最多跑一次”为目标,结算医疗费用时实行“一站式”结算,救助对象只需结清个人应承担部分医疗费用,医疗救助费用做到即时结算,并加强社会监督,将救助情况在各乡镇宣传栏进行公示,确保医疗救助工作公开透明,真正做到让医疗救助这项“民生工程”惠及广大困难群众。
三是高效服务,落实待遇保障。对低收入人口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三重制度“一站式”及时结算服务,其余人群实行逐级审批制度,按照户申请、乡镇(社区)审核、医保与民政部门联合确定的程序,对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在身份认定前当年内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相应救助,让参保群众及时便捷享受医疗保障服务,切实减轻患者负担。至目前,全县共救助40988人,发放救助金2084.23万元,其中低收入人口直接救助38187人,救助金额766.10万元;依申请救助2801人,救助金额1318.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