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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综合年鉴2011-2012·司法行政》

来源:日期:2018-05-04

《张掖综合年鉴2011-2012·司法行政》

2011—2012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围绕率先实现转型跨越,做大做靓宜居宜游的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职能作用,努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为加快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转型跨越,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3561件,成功率达98.1%,律师共办理各类诉讼6729件,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9656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各类案件3335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2428件,办理司法鉴定1914件。

【基层基础工作】从统一管理体制、统一人员编制、统一定岗定职、统一职能职责、统一机构名称、统一外部标识、统一办公设置、统一各项制度、统一室内布置、统一文书档案标识十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司法所建设,全面提升司法所建设水平。各县(区)司法局和基层政府加大司法所基本设施投入,全市66个司法所配备小汽车57辆,电脑120台,打印机70台,传真机8个。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下发《关于加强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的通知》,对各县(区)申报的省、市级规范化司法所进行考评验收,并对已经命名的规范化司法所进行复查,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区)申报市级规范化司法所8个,经过实地检查验收达到标准7个,下发《张掖市司法局关于命名第四批规范化司法所的决定》,命名市级规范化司法所7个,累计全市规范化司法所达61个,占92.4%。

【人民调解】率先在全省制定下发《张掖市人民调解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和《张掖市人民调解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对规范人民调解文书、档案的目的、意义,案卷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排列顺序,立卷编目和装订、归档以及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档案的接收管理、借调查阅、保管期限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认真做好《人民调解法》的贯彻落实。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市、县(区)、乡镇(街道)分别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等形式对司法行政干部和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使司法行政干部和人民调解员加深对《人民调解法》的理解,熟悉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程序和效力。利用法制宣传长廊、宣传栏、宣传车、发放小册子、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特点和亮点,宣传典型,以案论法。开展争当调解能手活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人民调解组织积极行动,广泛动员,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活动。

【安置帮教】为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组织机构、网络建设。市县(区)均成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在司法局设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各乡镇(街道)也依托司法所成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站,吸纳司法所法律工作者、村(社区)、社干部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组成“四位一体”的帮教小组,开展帮教活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市安置帮教工作组织网络。将安置帮教工作纳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终考核工作之中,做到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进一步健全完善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帮教、安置和管理等各环节工作机制,强化帮教对象个人档案建设,落实“一人一档”制度,建档率达100%。根据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科学化管理的要求,全市已联通并运行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网络平台73家,从源头上杜绝“三假”人员产生。

【社区矫正】建立规范化运行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体系,制定统一规范的社区矫正各类表、卡、册进行规范化设计,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信息进行核实、整理、归档,形成一套完整、规范的台账,并指定专人负责,初步形成一线工作“有规可循、有矩可依”的工作格局。采取正面教育与心理疏导相结合、严格监管与扶贫帮困并重等多种措施开展矫正帮扶,基本实现由单一防范向管理、教育、服务并重的转变。在管理、监督、服务上形成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村社、中心户长无缝链接的管理服务网络体系,并在每一个乡镇(街道)、社区和村社设立普法宣传员、人民调解员、安置帮教员、社区矫正员、法律援助咨询员“五员合一”的管理新模式。推行社区矫正“七个一”管理模式,即:司法所每周与矫正人员通一次电话,对社区矫正人员每月进行一次思想动态分析,基层组织每月开展一次家访,司法所每月开展一次集中教育,司法所每月组织一次公益劳动,司法所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评评议,司法所每季度开展一次危险性评估。建立了每一名刑释解教人员一回到驻地即有“必接、必访、必帮”等及时联系措施。

【法制宣传】两年来,结合“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开展“法律进村入户”送法活动。制定印发《关于在“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中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的通知》,编写农村普法教材,编印《“联村联户、为民富民”法律知识120问》,向联系点及其他乡镇村社赠送,在联系点临泽县鸭暖乡白寨村投入资金2万元,制作法制宣传专栏12块,书写固定标语18条,开展法制讲座12场,努力打造普法依法治理示范村。全市在“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联系点开展法制讲座120多场,展出图版180多副,赠送各类普法书籍5万册,法律资料袋入户8000个,制作法制宣传专栏160块,书写固定标语2000多条。大型系列宣传活动形成规模。全市共举办集中宣传活动22场次,近200个部门、单位在市、县区广场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点进行大型宣传咨询活动,散发宣传单10万余份,向群众赠送法律书籍5000多册、价值5万多元印有法律援助内容的实物,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万多人次。法治文化建设初见成效。开通张掖司法网,每周给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司法行政干警手机上群发法治短信。全市建成法制广场14个,法治市场6个,法治公园1个,在道路及城市醒目位置制作大型法制宣传牌30块,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制作法制宣传牌86块,在村委会制作法制宣传栏620个,在社区制作法制宣传牌匾360个,书写固定普法标语3200多条,实现了“道路、城市、乡镇、村社、社区”处处都有法制宣传内容的目标。

【律师工作】推行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顺利开展。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成立推进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领导小组。市县(区)司法局分别聘请7名律师,担任本系统的法律顾问。2012年10月25日,全省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现场会议在高台县召开,省厅、省律师协会及全省各市、州司法局分管领导7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充分肯定张掖市和高台县推进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经验和做法,并向全省推广。开展“百名律师走访百家企业、律师事务所服务新农村建设”专项活动。全市15家律师事务所、7个法律援助中心的134名执业律师,在全市范围内确定了138户重点企业和13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采取与企业、乡村建立法律服务联系点、举办法制讲座、送法下乡、法律进社区等多种形式,为企业和试点村提供法律服务。专项活动走访企业138家,建立专项活动基础工作台账13个,调处矛盾纠纷385件,开设法制讲座112场次,出具法律意见书84份,代理各类法律案件312件,为企业和试点村出具法律意见书86份,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14万元。

【公证工作】业务领域有新拓展。公证服务范围从比较传统单一的委托、声明、遗嘱等延伸到继承、借贷、房产、土地流转、证据保全、城市拆迁、现场公证等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公证事项种类已达40多种。公证质量有新提升。开展公证质量检查和公证案件评查活动,在各县(区)普遍自查、互查、评查基础上,市局组织进行公证质量抽查和优秀公证卷宗评选,省厅和市局共抽阅办理的公证卷宗1070卷,抽调29本卷宗参加优秀公证卷宗评选。通过组织撰写、编印宣传材料;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刊登以宣传公证业务知识、介绍公证案例、展示行业特点和工作业绩为主要内容的稿件;借助有关单位和部门举办的各类宣传日、宣传周为平台,通过设立咨询点、悬挂标语横幅、现场解答咨询、发放宣传材料和便民联系卡等措施,宣传普及公证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公证工作的社会知晓度。

【司法鉴定】制定《全市司法鉴定工作要点》,从加强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落实司法鉴定机构岗位责任制、在各鉴定机构开展“规章制度建设年”活动、建立教育培训档案,完善诚信体系建设等6个方面对司法鉴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完成3个司法鉴定所、45名司法鉴定人延续登记换证工作。修订完善《张掖市司法鉴定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司法鉴定机构考核办法(试行)》,并与各鉴定机构签订责任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司法鉴定规范执业专项检查活动。

【法律援助】在全市建立并公开法律援助工作者信息名录,让受援群众和单位根据自己受援的法律事项,从法律援助工作者名录中自己“点名”选择法律援助工作者,经法援中心指派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为规范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执业行为,建立当事人、法院、法律援助中心“三位一体”的法律援助案件评议体系。市司法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制定张掖市法律援助案件评议制度,将参与法律援助的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他法律专业人员纳入评议范围内。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评查制度,采取定期评查、不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法对所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评查,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加强与人社、工会、妇联等部门的工作协作,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做到应援尽援。

【法制建设】全市司法系统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市、县(区)司法局评查1400余件,通过层层筛选,全市评选出五大类10本优秀案卷报送省厅。根据《张掖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依据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市司法局的行政执法主体和依据进行清理工作,共梳理出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2件、行政法规1件、地方性法规2件、国务院部门规章19件。完成市司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范围及标准的细化工作,共规范自由裁量权39项。

【队伍建设】以“六比六看”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营造了爱岗敬业、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比学习、看素质。通过抓政治理论学习、政策法规学习、创新学习方法,注重学习效果,做到理论高、政策熟、业务精。力求在思想上有新境界,在理念上有新突破,在素质上有新提高,在工作上有新方法。比工作、看创新。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不断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引导党员干部结合岗位职责求实创新。比作风、看服务。通过主题教育实践和创先争优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平均每月下乡一到两次,经常深入乡村一线、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指导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比团结、看和谐。全系统以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改进作风、业务座谈等为主题召开学习交流会,进一步营造了和谐的工作氛围,形成上下一心,互帮互助,合作共事的良好氛围。比纪律、看廉洁。制定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实施绩效考核,制定严密的措施,使每个工作人员都能明确各自职责和要求,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比业绩、看贡献。看谁在司法行政工作上成绩突出、贡献大,在“六比六看”中树立领先、争先的良好形象,争当业务成绩好,工作贡献多的司法行政干部。同时,在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联系群众最紧密、服务群众最直接的接待、咨询、办案、办证、调解等法律服务工作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岗位练兵活动。通过岗位练兵,积极引导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当标兵、树榜样、作表率,在本职岗位上创一流业绩,彰显先锋模范作用。

张掖市司法局机构

2011—2012年张掖市司法局内设政治部、办公室、法制宣传科、基层工作科、律师管理科、公证管理科、社区矫正科、法规督导科等8个职能科(室)。有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证处2个事业单位。承担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办公室工作职责。

张掖市司法局领导人名录

局长:俞文海(2011年1月至2012年12月)

副局长:邢天河(2011年10月至2012年12月)

李志民(2011年1月至2012年12月)

徐建民(2011年1月至2012年12月)

纪检组长:张立军(2011年1月至2012年12月)

政治部主任:

张景秋(2011年1月至2012年12月)

依法治市办专职副主任:

邵多伟(2011年1月至201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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