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掖地方史志办公室日期:2025-07-02
子幼必待以严 子壮无薄其爱
【原文】
人之有子,多于婴孺之时,爱忘其丑,恣其所求,恣其所为;无故叫号,不知禁止,而以罪保姆;陵轹同辈,不知戒约,而以咎他人;或言其不然,则曰小未可责。日渐月渍,养成其恶,此父母曲爱之过也。及其年齿渐长,爱心渐疏,微有疵失,遂成憎恶,怒遮其小疵以为大恶。如遇亲故,装饰巧辞,历历陈数,断然以大不孝之名加之。而其子实无他罪,此父母妄憎之过也。爱憎之私,多先于母氏,其父若不知此理,则徇其母氏之说,牢不可解。为父者须详察此。子幼必待以严,子壮无薄其爱。
——(宋)袁采《袁氏示范》
【译文】
一般有孩子的人,大多在孩子小的时候,因为溺爱而忽视了孩子的坏毛病,随意满足孩子的无理要求,纵容孩子的坏行为。当孩子无缘无故地哭闹时,父母不去制止,反而怪罪保姆没有照顾好。孩子欺负了别人,父母不去批评劝说,反而怪罪别人家的孩子。如果有人指出孩子的毛病,父母就以孩子还小不懂事为借口而加以袒护。这样下去,孩子就养成了坏习惯,这全是父母溺爱的结果。等到孩子一天天长大了,父母的爱子之心没有以前那样强烈了,孩子稍微有一点过失,便引起父母极大的憎恶,并把孩子小小的缺点看成是很大的错误。遇到亲戚朋友,便夸大其词,历数孩子的过失,并武断地给孩子扣上不孝的恶名。其实孩子并没有什么罪过,这全是父母胡乱厌恶孩子所造成的。这种极端的爱憎之情大多首先从母亲那儿产生,做父亲的如果不明白这个道理,就会听信孩子母亲的话,并且不易改变。对于这一点,做父亲的必须有清醒的认识,认真分辨。孩子小时要严格要求,长大后也不应当削减对他的爱。
——选自《中华家训精编100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