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水务局日期:2026-07-30
为切实筑牢汛期水域安全防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水域日常管理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严禁在河湖库管理范围内开展涉水危险行为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河道、水库、塘坝、渠道、水利风景区等水域游泳、戏水、洗浴、嬉水;
二、严禁在河湖库水域、水利风景区、临水滩岸、河道行洪区域垂钓、捕鱼、捞取水生生物;
三、严禁进入河湖库水域特别是行洪通道露营、野炊、烧烤、搭设帐篷、拍照打卡、逗留游玩;
四、严禁翻越安全护栏、警示围挡进入水利风景区、水库库区、溢流堰、河道险工险段等危险区域;
五、严禁在河道低洼滩地、临水危险区域停放车辆、放牧、搭设临时经营设施;
六、户外旅行社、研学机构、农家乐、团建服务商及其他经营主体、个人,不得组织、招揽游客开展河道涉水探险、水上野游、河滩团建等危险性活动;
七、气象、水文部门发布暴雨、山洪、洪水预警期间,所有无关人员、车辆一律远离河道、库区、沟道等危险地带;
八、其他危及人身安全、影响河道行洪、破坏水生态环境的各类活动。
生命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汛期天气变化异常,涉水区域水情复杂,请广大群众自觉远离各类危险水域,保持安全防护距离,杜绝侥幸心理。希望各级河湖长及各部门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各乡镇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积极主动劝导、制止身边各类涉水危险行为。让我们携手同心,共同织密汛期安全防护网,守护好每一位群众的生命安全,确保安全度汛、平稳度汛。
监督举报电话
张掖市河长办:0936-8685527
甘州区河长办:0936-8863611
临泽县河长办:0936-5528823
高台县河长办:0936-6627128
山丹县河长办:0936-2731207
民乐县河长办:0936-4455499
肃南县河长办:0936-6121719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汛期结束(9月30日)自动失效。
张掖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