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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商务局关于面向社会征集医疗 机构输液瓶(袋)回收企业的公告

来源:日期:2023-06-13

落实《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国卫医发〔2020〕3号)和《甘肃省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甘卫发〔2020〕86号)等文件精神,根据《甘肃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企业确定工作的通知》(甘商务流通发〔2023〕138号)要求,规范医疗机构无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利用行为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有意愿且具备规范化回收输液瓶(袋)能力的企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目标要求

征集输液瓶(袋)规范化回收企业,目的是规范医疗机构输液瓶(袋)的回收处置渠道,加强对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处理监管,实现医疗机构废弃物处置的闭环管理、定点定向、全程追溯。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备输液瓶(袋)回收业务

(二)企业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失信记录和安全生产事故;

(三)企业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备存储或回收储存处理输液瓶(袋)的能力

(四)企业需承诺依法依规回收输液瓶(袋),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监督管理;

(五)企业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输液瓶(袋)来源去向可追溯。

三、申报流程

请具备上述条件且有意向的企业填写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企业登记表,于20236191800前报送至市商务局,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公布,以便医疗机构依托规范化的回收企业处理输液瓶(袋)。

联系人:孙振庆电话:0936-8251083

特此公告。



附件: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企业申报记表

附件下载:附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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