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24-11-25
按照省审计厅“六统一”工作安排部署,张掖市审计局组织全市11名审计业务骨干利用近2个月时间,对金昌市永昌县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集中向永昌县政府反映了该县有关部门在政策落实、资金筹集使用和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近日,根据甘肃省审计厅《关于报送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通知》要求,张掖市审计局紧盯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运用多种手段,扎实做好乡村振兴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是强化监督指导。自专项审计报告印发后,市审计局相关科室及时建立乡村振兴项目审计问题整改台账,严格对照整改时限规定,定期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落实,对立行立改类的问题,提前与责任单位进行沟通衔接,列明问题整改清单,跟踪落实具体问题的整改进展,确保问题一次性整改到位;对分阶段整改类和持续整改类的问题,共同与被审计单位分析难以在短期内整改的主要原因,积极与省厅有关处室对接,统一整改标准,确定合理的整改时限,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做到监督与服务并重,实事求是完成审计整改落实。
二是靠实整改责任。对同一问题但涉及多部门整改的情况,明确县政府的主体整改责任,并按照部门职责分工、金额大小、整改难度等因素科学确定审计整改牵头部门,明确配合部门责任,提出合理可行的整改方式和整改要求,定期向县政府反馈整改进展,对已完成整改的部门单位,及时进行销号处理,对多次提醒仍整改不力、敷衍塞责、虚假整改的部门单位,建议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推动形成监督有效、责任明确的整改机制。
三是完善制度规范。在问题整改之初,审计人员就牢牢树立“要做实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不仅要督促被审计单位完成问题整改,更要在督促被审计单位健全完善有关制度上下功夫”的工作理念,在发现某些存在的突出问题时,向县政府提出合理化审计建议,在全县范围内统一开展专项清理清查活动,集中清理整治影响乡村振兴政策落实的不规范行为、不适宜制度,通过进一步健全完善有关制度规范,堵塞管理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农业农村审计科 丁建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