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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农资、药品及校园食品、网络餐饮、生态环境安全领域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来源:日期:2026-04-10

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严厉打击民生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切实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用药安全农业生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张掖市公安局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假冒伪劣农资、假劣药品,以及涉校园食品、网络餐饮、生态环境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

1.生产、加工、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类的行为;收购、贮存、销售、加工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及产品、其他伪劣食品的行为。

2.违法使用“瘦肉精”等禁用药品及化合物,对肉类注水、注药或注入其他物质的行为。

3.烧烤店、火锅店等餐饮单位采购来源不明、检验检疫不合格肉类,制售假冒牛羊肉等制品,非法使用亚硝酸盐、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4.肉制品加工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用其他肉类冒充牛羊肉、其他畜禽血假冒鸭血,使用“头肉”、毛皮动物胴体肉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畜禽养殖、冷链运输、农贸交易、加工等环节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5.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未按规定查验检疫、品质检验证明,非法买卖、伪造检疫合格证明的行为。

6.未经许可备案的肉制品加工黑窝点、黑作坊,销售来源不明熟食、卤味等肉制品的行为;加工、销售未经检验检疫走私冻品肉的行为。

7.其他涉及肉类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校园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

1.校园食堂、周边餐饮、供餐单位在学生餐食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使用过期、腐败变质原料。

2.向校园销售仿冒品牌食品、“三无”食品、不符合标准食品、过期变质食品的行为。

3.篡改食品保质期、使用非法原料加工、违规配送校园餐食等危害校园食品安全全链条的违法犯罪行为。

4.未经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5.其他严重危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三)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

1.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未履行资质审核义务,允许无证、证照不符商家入驻经营的行为。

2.网络餐饮商家线下加工场所卫生不达标,使用过期、变质、来源不明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制售假冒伪劣餐食的行为。

3.网络餐饮配送环节未按规定保温保鲜、清洁,配送变质污染餐食,配送人员无健康证明上岗的行为。

4.其他涉及网络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四)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犯罪线索

1.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兽药、饲料等农资产品的行为。

2.农资产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杂掺假,有效成分不足,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合格证的行为。

3.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农资产品,未按规定备案销售农资产品的行为。

4.其他危害农业生产安全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

(五)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线索

1.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生产、销售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及原料的行为。

2.假冒知名药品品牌,篡改药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回收过期药品重新包装销售的行为。

3.无证无照经营药品,通过网络、黑作坊、流动摊贩等非法渠道销售药品的行为。

4.药店、诊所等销售假劣药品、违规销售处方药、经营过期变质药品的行为。

5.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医疗器械、消毒产品、化妆品,违规添加禁用成分的行为。

6.其他危害群众用药安全、涉及药品及美妆械消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生态环境领域犯罪线索

1.非法排放、倾倒、处置有毒有害污染物,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等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工业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的行为。

2.非法采矿、采砂、取土,破坏性开采矿产资源,非法占用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农用地的行为。

3.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破坏古树名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行为。

4.非法猎捕、杀害、交易、运输、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陆生水生野生动物,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的行为。

5.破坏环境质量监测系统,重点排污单位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涉“双碳”、消耗臭氧层物质等污染环境的行为。

二、公开征集时间

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三、线索举报要求及方式

线索举报要求

1.举报人需如实提供线索,尽可能详细说明涉案主体、时间、地点、具体行为,同时提供物证、书证、录音录像、交易记录等证据材料,线索越详实,核查处置效率越高。

2.鼓励实名举报,实名举报人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公安机关对实名举报线索优先核查、快速反馈。

3.举报人对线索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事实,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4.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5.查证属实的举报线索,按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对查处重大违法犯罪案件发挥重要作用的,予以重奖。

)举报电话及来信来访方式

110(24小时受理)

警官:16609361266

警官:18193621369

张掖市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张掖市甘州区县府街延伸段城投写字楼3楼),邮编:734000。

四、线索举报奖励办法

群众举报环境资源、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等领域及假劣农资、商品等有效刑事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核查属实、依法立案侦办并形成完整刑事案件的,结合案件涉案情节、危害程度、社会影响综合核定每查实形成起刑事案件,奖励人民币1000元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发举报奖励:

1.线索已由公安机关自行摸排掌握、正在核查跟进的

2.相关犯罪事实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纳入办案台账的

3.同一线索已由其他群众先期举报并登记在册的

4.无明确被举报对象、无具体违法事实与线索,仅主观猜测、空泛投诉的。

5.不属于本通告征集范围,超出监管职责权限,应向其他部门反映的。

6.举报内容为正常民事纠纷、消费争议,不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

7.超过法定追责时效,或经核查无违法事实,不符合立案查处条件的。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主动提供相关违法犯罪线索,携手共建安全放心的生产消费和生活环境。

张掖市公安局

2026年4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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