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26-08-1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依法严厉打击传统及新型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司法行政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领域。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充当黑恶势力的代理人、“法律顾问”,违规为涉黑涉恶人员出谋划策、串供翻供、通风报信、隐匿销毁证据;在法律服务业务中搞行业垄断,设置门槛排斥外地法律服务机构,违规干预纠纷处理,协助实施暴力催收、网络“软暴力”催收、敲诈勒索等问题线索。涉及“村霸”“乡霸”“市霸”等黑恶势力凭借其影响力干涉法律服务机构依法独立执业的问题线索。
(二)公证、司法鉴定领域。公证、司法鉴定从业人员受黑恶势力裹挟,出具虚假公证文书、虚假鉴定意见,帮助黑恶势力转移资产、固定非法证据;利用执业便利为涉黑涉恶人员规避法律责任提供帮助;利用网络平台实施虚假宣传、欺诈鉴定等问题线索。
(三)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领域。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拉帮结伙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活动;利用网络平台纠集、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涉黑风险对象包庇纵容、弄虚作假,造成脱管漏管,为相关人员通风报信的问题线索。
(四)人民调解、基层法治领域。人民调解员、基层法治工作人员受到黑恶势力干扰胁迫,调解纠纷偏袒涉黑一方,充当黑恶势力“说客”;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利用调解渠道谋取非法利益;利用网络平台散布虚假信息、制造舆论压力、干扰调解秩序等问题线索。
(五)行政执法监督、法治营商环境方面。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地方保护、选择性执法,为黑恶势力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法律服务市场存在壁垒,设置行业准入壁垒,破坏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网络平台非法垄断、恶意竞争,破坏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等相关问题线索。
(六)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及行业“保护伞”线索。司法行政干部、工作人员包庇纵容黑恶势力,说情打招呼、干预案件处置;在法律服务监管、社区矫正管理等工作中徇私舞弊、优亲厚友,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为新型涉网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问题线索。
二、举报须知
1.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括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违法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过程等主要事实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2.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3.对举报者、提供线索者,司法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4.凡参与上述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积极退赃、检举同案人员的,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5.电话举报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三、举报方式
张掖市司法局
举报电话:0936-5992764
举报邮箱:zyssfjbgs@163.com
举报信箱:甘州区滨河新区昭武西路8号,邮编,734000
甘州区司法局
举报电话:0936-8212365
举报邮箱:gzqsfj123@sina.com
举报信箱:甘州区滨河新区人民公园广场西侧中段,邮编,734000
临泽县司法局
举报电话:0936-5521023
举报邮箱:551088491@qq.com
举报信箱:临泽县滨河路公安大厦11楼1104室,邮编,734200
高台县司法局
举报电话:0936-6621096
举报邮箱:gtsifa@126.com
举报信箱:高台县城关镇滨河社区南滨河路459号,邮编,734300
山丹县司法局
举报电话:0936-5920306
举报邮箱:sdxsfj2022@163.com
举报信箱:山丹县清泉镇艾黎大道15号,邮编,734100
民乐县司法局
举报电话:0936-5914222
举报邮箱:1014170119@qq.com
举报信箱:民乐县金山北路1号,邮编,734500
肃南县司法局
举报电话:0936-6124393
举报邮箱:snxyfzxb@163.com
举报信箱:肃南县红湾寺镇滨河北路24号,邮编,734400
张掖市司法局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