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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张掖市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工作公告

来源:局就业促进科日期:2025-05-12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10件为民实事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5〕13号)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5〕141号)精神,现就我市2025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人员范围

未就业的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省内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和高级工班毕业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愿意在张掖市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省内涉藏地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本项目中的“未就业”以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判断标准。

二、项目单位范围

张掖市县级及以下教育、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系统社有企业,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上述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按照属地化原则申请项目名额,应当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且3年项目期满后仍能够为招聘人员提供留用条件。各县区人社部门要认真审核用人单位条件,对往年招用项目人员期满留用率较高的用人单位可优先纳入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积极参与项目。

对近3年存在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纳入项目范围: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不履行社会保险参保义务、其他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受到举报核查属实或被劳动监察等部门查处的;经营状况较差、管理混乱,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理的;有其他严重不良诚信记录的。

三、岗位征集和双向对接

5月21日—8月20日,按照下达指标,市、县区人社部门征集招聘岗位。符合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自愿申报,申报时须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交如下材料:①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②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单位情况介绍,明确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专业要求、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资报酬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