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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行政执法“组合拳”,实现涉粮案件“零突破” ——2022年张掖市粮食流通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综述

来源:日期:2023-02-10

2022年,张掖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和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巡察,深刻汲取相关案件查处教训,以保障区域粮食安全为总体目标,以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为核心任务,以从严开展案件查办为工作要求,健全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多措并举打好行政执法“组合拳”,推动全市粮食监管执法工作迈入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轨道。

一、完善体制机制,厘清职能职责,行政执法基础全面夯实

长期以来,市、县区两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粮食行政执法机构设置不健全,职责不明确,机构编制少,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全市粮食流通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推进慢、质效低为切实解决“人少质弱”问题,加强市、县区两级粮食流通领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适应当前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工作需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从机构运行、职能职责、编制人员、执法装备等多个方面同步发力,全力打造一支敢于作为、素质过硬、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执法队伍,努力开创全市粮食流通领域行政执法新格局。经积极争取,市粮食稽查支队增加参公事业编制2名,市委编办下发《关于明确张掖市粮食稽查支队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市粮食稽查支队职能职责和人员编制;六县区共新增粮食行政执法机构2个,调整配备执法人员13人,行政执法基础进一步夯实。

二、强化制度建设,加大培训力度,行政执法水平逐步提高

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注重建章立制,形成标准规范,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积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对权责清单进行修订完善并对外公布。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工作实际,编制《行政处罚流程图》《地方储备粮油监督检查工作流程图》《粮食收购企业备案流程图》《地方储备粮食承储企业监督检查流程图》等4个规范流程,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具体操作步骤。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成立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委员会,设立法制审核室,确定法制审核员3名,确保行政执法案件公正、透明、合法。在《粮食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文书》基础上,梳理形成常用行政执法文书范本2类13种,在全市粮食系统推广使用。组织举办全市粮食储备安全管理培训班1期3天,培训干部职工140余人,进一步强化职业操守,提高综合业务水平。组织举办全市粮食储备系统行政执法培训班1期,培训执法人员30余人,切实提高涉粮案件查办能力。编印《粮食仓储管理常用法规政策制度汇编》,在全市粮食系统组织开展业务知识大培训工作能力大提升行动,不断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17名行政执法人员全部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申领执法证件,粮食流通领域行政执法活动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

三、依法履职尽责,严格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活动有序开展

统筹调度全市粮食行政执法力量,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扎实开展粮食流通领域各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解决执法检查“宽松软”等突出问题。一是开展政策性储备粮油库存检查。在分解登统、企业自查基础上,深入各县区、市局直属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33项,下发通报2份;同时配合做好省级库存交叉检查工作,发现问题23项,下发交办通知书5份、通报2份,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5人次,至目前问题整改全面完成。二是开展竞价交易出入库监督检查。通过听取汇报、翻阅文件、检查台账、校对库单、查看仓廒、动态监管等方式,对2021年下半年及2022年政策性粮食竞价交易出入库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共检查政策性粮食竞价交易出入库企业9户,涉及出入库交易76笔,均符合有关政策规定,未发现违规情形。三是开展夏、秋粮收购专项监督检查。深入夏、秋粮收购点,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入户走访等方式,重点检查了解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经营台账建立、粮食基本数据报送、价格公示、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执行等情况,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1户粮食收购企业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四是开展粮食购销定期巡查。成立粮食购销监管领导小组,根据不同性质粮食监管事项要求,量身定制日常管理和执法督查检查工作计划。按照分级负责制要求,市、县区两级对辖区内粮食收储企业粮食数量、质量、两个安全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覆盖巡查,认真分析研判风险隐患,切实督促整改问题,确保国家粮食购销政策各项规定落实。五是开展12325举报线索核查。2022年共收到12325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投诉举报线索2条,市、县区两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通力合作、积极配合,迅速开展举报线索核查工作,全力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按时办结率达100%。其中,立案调查1起,帮助举报人追回售粮款25万元,依法对被举报人作出警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移交司法机关1起,通过司法途径维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四、创新监管方式,加强科技支撑,行政执法效能稳步提升

不断创新监管方式,与时俱进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加快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流通领域监管体系,全力保障区域粮食安全。一是压茬推进信息化升级改造任务。成立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升级改造工作专责组,会同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对全市政策性储备粮承储企业进行详细摸底,指导完成数据接口对接,九月攻坚任务全面完成。二是按期完成粮食行业信用评价。及时在“全国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平台”填报完善粮食企业基本信息,为粮食行业信用监管做实基础工作,至目前,全市64户粮食企业基本信息已审核完毕,首次信用评价全部完成。三是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在甘肃省“互联网+监管”平台认领市级监管目录清单7项,录入检查事项清单9项,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录入谁负责”要求及时录入检查信息,有效提升粮食购销领域监管执法的规范化、高效化、精准化水平。四是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动态更新双随机监管系统“两库一清单”,录入执法人员9人,建立监管对象库,并结合工作实际设立监管对象标签8个,制定部门内抽查计划2个,全年开展抽查检查4次,推动解决执法随意、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五是及时录入“双公示、五归集”信息。按照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应归尽归”要求,及时在甘肃省信用信息报送系统录入行政处罚信息和行政监督检查信息20余条,为构建信用联合奖惩大格局、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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