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26-09-04
各县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学传播专业 技术经纪人专业)实验技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具体内容请登录省科技厅网站通知公告栏查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张人社职〔2026〕7号)要求,现就做好全市2026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学传播专业 技术经纪人专业)、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6年度全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自即日起开始。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24时;部门(单位)实行随报随审,审核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24时;评委会工作机构复审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24时;评审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24时;公示、资格文件印发、证书发放截止时间为2027年1月31日。2026年全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学传播专业、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技术经纪人专业、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会议拟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召开,请按照时限要求填报审核提交。
二、评审类别
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包括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学传播专业包括正高级科普师、高级科普师、科普师;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技术经纪人专业包括正高级技术经纪人、高级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纪人;实验技术系列包括正高级实验师、高级实验师、实验师。
除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助理研究员、科普师由张掖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外,其他系列职称均由省科技厅组织评审或代评。
三、申报范围
申报职称人员须在我市企事业、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我省相关系列或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具体包括: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以及编外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企业、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中建立规范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事业单位离岗创业专业技术人员。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或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在调查期内、在刑事处罚期内的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四、申报条件
按照《甘肃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5〕214号)《甘肃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技术经纪人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甘人社通〔2023〕302号)《甘肃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甘人社通〔2023〕303号)《甘肃省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5〕215号)文件中规定的申报条件进行申报。
其它注意事项请参照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学传播专业 技术经纪人专业)实验技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并严格按照市上相关时限要求进行申报。
五、申报方式及流程
(一)账号创建
个人申报账号由用人单位或申报单位负责审核和创建。
(二)申报渠道
申报人、用人单位、县区人社局、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和评委会工作机构均需使用“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s://gszcxt.rst.gansu.gov.cn/zcfwpt/home)。职称申报、审核、评审、发证、查询等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
(三)书面材料提交。书面推荐材料及电子版、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版一式两份于10月9日前报送市科技局综合科。包括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正式推荐报告(内容包括人社部门核定的岗位指标、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基层帮扶经历、主要业绩、品德考核情况、个人廉洁自律、民主推荐情况、审核意见、公示结果等)及《2026年度申报职称任职资格业绩汇总表》(联系人:何琳 13993679861钉钉同号)。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用人单位(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全流程督促指导,确保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审核推荐。各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四公开”(政策、标准、程序、结果公开)制度,对申报人个人信息和申报资格的真实性、业绩资料的完整性和佐证材料的有效性进行审核。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科学统筹用好岗位资源,按照“评聘一致”的原则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推荐工作。经批准后同意管理岗位人员兼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申报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申报“破格”晋升高级职称的人员、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转任到事业单位后,按有关规定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应征求同级组织部门意见。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甘肃省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doc
张掖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