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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公告

来源:日期:2024-06-0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省、市安排部署,坚决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有效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方面问题。学校食品安全包保责任体系不健全,学校管理责任空转,学校校长负责制、集中用餐陪餐制度、集中用餐岗位责任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执行不到位,“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落实不严格县区教育等部门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落实不到位,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缺位,县区、乡镇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缺位,对各级巡视巡察、专项审计和各类调研督导、检查考核反馈问题以及群众举报确实存在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2.营养膳食补助、学生餐费等资金使用管理方面问题。营养膳食补助资金未设立专门台账,不按规定单独核算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混乱、违规白条入账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至学生本人或监护人银行卡食堂供应的餐食质量未达到补助标准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没有专人负责管理,系统数据填报不准确不及时通过虚报学生数和实际就餐天数等方式,套取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将膳食补助资金用于学校公用经费,用于食物采购配送费、水电暖费、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公共开支将膳食补助资金用于发放食堂从业人员工资、教职工福利、津贴补贴、招待费将膳食补助资金用于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食堂维修改造等其他教育支出将膳食补助资金用于“三保”支出、居民养老保险、平衡预算和偿还债务等。

3.招标采购管理方面问题。利用供餐权与供应商合谋,通过供应商分红、捐赠等各种方式侵蚀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和原辅材料未按规定要求对采购、校外供餐单位以及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委托经营学校食堂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遴选、搞垄断经营招标后监督管理不到位,供应商未按合同规定履约,强买强卖,食品食材缺斤少两未建立或者不执行供应商、食堂承包方或委托经营方退出机制。

4.食堂管理方面问题。学校食堂建设不达标、管理不规范、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未自主经营,存在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的现象县区政府未按照规定配齐食堂工作人员,并解决食堂(伙房)从业人员待遇未建立执行物品出入库管理和库存盘点制度,入库、验收、保管、出库手续不齐全,物、据、账、表不相符,导致物品流失食堂厨具设备配备不到位、不达标,学校建成的食堂未投入使用学生食堂成本调查和定期公开制度不完善、定价机制不合理、价格调整不及时、饭菜价格虚高。

5.食品食材质量方面问题。供应商供应或采购的食品食材无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出现“三无”产品、过期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相关产品,以次充好、质次价高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供应的饭菜品种单一、质量不高、营养搭配不合理、不科学。学校食堂未按照标准规范要求选用米、面、油、蛋、奶等食材,向学生提供不健康、低营养食品等。

6.食品卫生安全方面问题。学校食品食材采购、贮存、加工、供餐等方面不规范、不安全、不卫生食堂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晨检制度落实不到位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记录等制度执行不严格食品加工操作流程不规范、留样不合规“三防”设施及有害生物防治措施不完善,设施设备老化,设施设备未按规定进行清洗消毒、维修保养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不达标,未做到视频监控全覆盖和实时传输,环境卫生差,安全风险隐患高。

7.腐败和作风方面。在资金管理、招标采购、配送运输、食堂管理、落实陪餐制度等各个环节中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吃回扣拿提成、白吃白喝、以权谋私等问题。

8.涉及全省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其他方面问题。今年开展的营养改善计划自查自纠、省级督查、专项审计和监督检查等问题。

    (二)“双减”政策落实和中小学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中小学落实“双减”政策不到位,存在学生早晨到校早,按照学生自愿、家长自愿的原则组织开展课后服务;教师通过手机布置作业,对布置的作业进行视频打卡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等情况

2.校外培训机构违反“双减”政策规定开展学科类培训,培训机构和个人以“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各类冬夏令营等名义违规开展培训。

3.中小学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补习班、辅导班,在居住地或租借场所,自己或与他人合伙进行有偿课外辅导、补习活动。

(三)“中小学阳光招生”方面存在的问题

1.县(区)域内学校划片招生范围不够科学合理,义务教育学校未实行统一招生政策。

2.中小学将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文化课考试结果、培训证书等作为招生参考或依据;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关联的“捐资助学款”“共建费”等;以高额物质奖励、口头承诺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以组织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测试面试等;中小学设立重点班、快慢班,掐尖招生。

3.各地未及时公布学校招生政策、划片范围、报名条件等信息;指导区域内热点中小学校对社会和家长关心关注的问题及时以回应、面向公众公开声明;建立专门的招生入学热线并向社会公布;学籍信息采集不够规范。

4.控辍保学长效机制不够健全完善、落实不够到位未能全面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未能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未全面建立本地农村留守儿童、孤儿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

  二、时间安排

集中整治工作于20246月开始,12月底前结束。

  三、投诉方式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师生进行监督,发现以上问题的,可通过以下方式投诉反映或提供相关线索。

1.举报电话

张掖市教育局 0936-8230322  

张掖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936-8214952

2.投诉邮箱

信访举报邮箱:zysjyjxf@163.com

四、举报要求

1.举报事项应当载明举报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和请求、事实、理由,以便调查核实和及时答复。

2.举报事项必须客观真实,举报人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捏造、歪曲事实和诬告、陷害、诽谤他人的,承担相应责任。

张掖市教育局

中共张掖市纪委张掖市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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