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日期:2020-02-17
一、编制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公路桥梁、隧道养护管理和安全运行工作,明确各级养护管理职责,结合近年全省国省干线公路桥梁、隧道养护管理工作及我省公路养护市场化的推行实际,编制了《甘肃省公路桥梁隧道养护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二、编制依据及编制过程
根据《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若干意见》等,结合我省公路桥梁、隧道养护管理工作实际,通过深入调研分析,并通过多次专题研讨分析及多方征求意见,形成了《办法》(送审稿)。经7月22日和11月22日两次厅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形成了《办法(审议稿)》。2019年12月19日经省交通运输厅厅务会研究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重点结合行业改革后有关职能调整实际,对交通运输部桥梁养护10项制度进行了回应,明确了各方职责,突出了桥、隧养护工程师制度,靠实了工作责任。
一是主要介绍了办法制定目的、依据、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因目前养护模式多样,对桥隧经营管理单位、养护单位所指进行了明确。
二是结合市场化养护公路管理的必要性,主要对监督管理单位、经营管理单位和养护单位桥梁、路政部门的职责进行了划分,靠实了各方责任。
三是对养护工程师制度进行了明确,主要明确了桥梁、隧道专职养护工程师的配备、职责和培训要求。特别针对近年来部分地区高速公路桥隧数量激增、养护工程师短缺、巡查工作滞后的实际,对养护工程师的数量配备进行了严格要求,合理、动态配备。
四是主要对公路桥隧技术档案管理做出详细规定,确保公路桥隧技术档案真实完整,并强调了桥梁、隧道信息公示牌的设置。明确了一、二、三、四、五类桥梁隧道的处置措施,以及对桥隧应急预案的制定提出了要求,并对桥梁、隧道例行检查工作及重点内容进行了规定,明确了技术状况为四、五类的桥梁隧道复核审查程序。
五是对加强预防养护和推广“四新”技术提出了要求。明确了在例行检查和分类处置时应执行环保规定,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并对废旧材料、冬季养护环境保护提出明确要求。
六是明确了交通运输部挂牌督办、省级挂牌督办和经营管理单位挂牌督办的情形及处置要求。要求监督管理单位对经营管理单位、经营管理单位对养护单位制定考核办法,进行定期考核。
七是强调年度及定期报告制度,明确报告内容。
八是明确检查、小修应编列专项养护资金,特大、特殊结构桥梁和特长隧道并编列专项养护管理资金,并对路网结构改造工程项目库建设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