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期:2025-10-09
甘建法〔2025〕147号
各市(州)住建局,甘肃矿区住建局、兰州新区城乡发展局,兰州市城管委、嘉峪关市城管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中关于完善行政检查标准、确定年度检查频次上限和实行动态管理的要求,我厅对《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进行了调整完善,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的通知(甘建法〔2025〕53号)废止。
附件:《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