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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住建局:以高质量立法护航 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张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期:2026-06-11

2025年以来,张掖市住建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作为提升行业治理效能、服务发展大局的基础性工程来抓,持续健全完善法规制度体系,为推进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在“统”字上下功夫,筑牢立法根基。始终将立法工作放在全局突出位置统筹谋划,着力构建权责清晰、保障有力的工作体系,确保立法任务系统部署、有效落实。局党组将立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局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部署,围绕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城市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城市更新、城市管理、园林绿化等重点领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判形势、明确路径,确保立法方向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配强专业支撑力量,严格落实顾问律师服务制度,形成“法治机构+法律顾问”协同工作模式。在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提出专业建议25条,有效提升了立法工作的专业化与规范化水平。

二是坚持系统谋划,在“立”字上求突破,织密制度之网。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统筹推进“立、改、废、释”,着力构建系统完备、衔接配套的法规制度体系。严格落实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职责,紧密围绕城乡建设、行业发展和民生保障等关键环节,扎实推进市级立法项目。2025年以来,高效完成《张掖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立法计划项目,全面推进《张掖市城市管理条例》立法相关工作。张掖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政策文件,被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列入《关于印发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可复制经验清单(第三批)》并向全国推广。严格落实《张掖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工作,完成制定、修订及备案程序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统筹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评估,保留3件、失效4件、废止1件,确保制度规定与改革发展要求及市场公平原则相适应。

三是坚持精准实施,在“融”字上做文章,提升治理效能。坚持立法与实施并重,着力推动立法成果向执法效能和守法自觉转化,形成协同贯通、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新制定法规制度同步宣传机制,围绕《张掖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等出台,及时召开宣贯会议,深入开展“每月一法”学习宣传活动,全面宣传解读法规制度。强化实施效果评估,建立健全法规实施跟踪反馈机制,将执法监督与社会评价作为启动法规制度“立改废”程序的重要依据。深入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公布检查事项清单,组织“陇上e企查”系统培训50余人次,切实提升了执法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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