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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领域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新规 筑牢招投标公平竞争防线

来源:张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期:2025-04-03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于近日发布,自4月20日起正式施行。作为规范政府行为、破除市场壁垒的关键举措,《实施办法》细化66项审查标准,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的公平竞争划定了清晰红线,对监管部门及市场主体提出更高要求。

为贯彻落实《实施办法》,住建领域招投标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创新推出一系列有力措施,切实保障招投标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制度落实。各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作为招标投标公平竞争审查主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审查并形成明确的书面审查结论。二是优化监管机制,严格审查程序。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招投标文件制定必经程序,招标文件必须经“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系统”中的“负面清单筛查系统”筛查通过后备案发布,进一步落实《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智能筛查并自动识别排斥外地企业、设置不合理门槛等违规条款。各招标人严格按照审查流程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规范填写《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表》并由审查机构出具意见。三是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对重大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开展专项检查,畅通投诉渠道,对存在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不合理条件的,快速核查处理,及时督促改正。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的施行,标志着公平竞争制度建设迈入新阶段。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作为政策落实的重点环节以更高标准打破区域壁垒,激发市场活力,为高质量发展筑牢制度根基。 (市市政局 招标服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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