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21-12-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甘肃河西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硅系新材料综合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进行第一次公告,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甘肃河西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硅系新材料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建设年产9万吨工业硅项目
二、建设地点:甘肃省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示范园
三、项目概况:项目位于甘肃省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示范园。地理坐标:东经100°26’,北纬38°56’,本项目总投资106059.28万元,建设9万t/a工业硅生产装置(6×33000kVA矿热炉+氧气精炼系统),配套高效烟气净化回收微硅粉系统和余热发电系统,同步建设6×25t/h余热锅炉余热回收系统,4台余热锅炉配备一组1×30MW+2台余热锅炉配备一组1×20MW中温中压凝汽式空冷汽轮机组+1×30MW+1×20MW发电机组,配套建设完善的给排水、消防、供电、空压站等公用工程和附属工程。
三、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河西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联系方式:18993622700
通讯地址:甘肃省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示范园
邮箱:472757295@qq.com
四、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白银有色建筑设计院
联系人:马工
联系方式:0943-8249648
邮箱:1595620732@qq.com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现根据建设项目的建设情况,征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本次为建设项目的第一次信息公示。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电话、电子信箱、邮寄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甘肃河西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1.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