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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供销社:农业社会化服务让农民放心

来源:日期:2024-09-03

今年以来,山丹县供销社紧抓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契机,积极主动作为,采取多种措施,大力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有效解决了“谁来种地、怎么种地、如何种好地”的问题,实现了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一是严选服务主体。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把“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作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要内容,这充分体现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在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更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在实践中,我们也深切体会到优秀服务主体对农业社会化服务质量起着决定性作用,明确规定服务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供销合作社持股比例不低于51%,且已实缴到位二是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三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四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五是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管理部门的监管。按照服务主体申请、县供销社实地考察、市供销联社审定推荐、省供销联社建库的程序最终确定位奇和东乐供销社为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

二是明确服务标准。服务主体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托管合同,明确服务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作业时间、收费标准方式、质检验收及双方责任和义务等内容,维护广大农户和服务主体的合法权益。作业完成后由项目实施主体以为单位负责填写《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情况登记表》,并经服务对象签字确认。服务主体在每个环节服务都要建立服务台账,及时收集服务合同、服务图片、服务作业确认单等凭证,确保作业真实性可查验。2024年,我县积极争取社会化服务试点面积8000亩,资金64万元,目前试点面积全部完成合同签订(其中:小麦4603亩、玉米2440亩、马铃薯957亩),服务照片、派工单、确认单、农机作业明细表等服务凭证均收集齐全并整理归档。

三是高质量作业服务。签订服务合同后,服务主体依据合同开展服务作业。要求作业机手要严格按照机械调试标准进行规范操作,确保耕、种、防、收作业环节到位。要做到深浅一致,纵到边横到面,不留死角,作业面平整。要播量准确、深浅一致、落籽均匀,不漏播、不重播,覆土均匀严密,地表平整,确保出苗齐壮。要做到药水配释到位,作业区内喷洒匀称,覆盖无死角,有效防控病虫害,无人机平缓作业,减少机械作业损伤植株。具体标准要以服务合同为准。服务主体参与作业的农业机械原则上应安装农机作业轨迹记录设备,保留作业轨迹和数据,为作业面积核定、作业质量核验、补助资金发放等提供客观精准的数据支撑。今年我县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主要围绕小麦、玉米、马铃薯等粮食作物生产全托管,实行先服务后补助政策,引导小农户、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自觉采纳农业社会化服务,共涉及7个村274小农户、7个种植大户、2个专业合作社,目前服务正在有序开展,受到当地农户广泛好评。

四是加强指导和监督。县供销社积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通报调度等相关制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整改加强服务标准确定、服务价格核算发布等方面的行业指导工作,指导服务主体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定期开展检查,采取现场检查、入户走访、电话访问等方式,对服务作业面积、服务质量及农户满意情况进行监管和验收,确保项目实施到位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在新山丹上发布了《山丹县2024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政策解读》,印刷了宣传彩页《致全县广大农民朋友的一份信》,通过新山丹、供销社网站等途径发布信息,组织东乐供销社社会化服务收割队并悬挂条幅,制作成短视频,在微信朋友圈、钉钉群等社交媒体平台上发布,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进一步扩大影响力。

五是实现农户与供销社双赢。农业社会化服务为群众提供耕种防收全过程服务,与农户自种自管自收相比,不仅节省了资金人力物力等成本,还方便统一管控,帮助农户增产增收。此外,供销社还能够有效发挥农资供应和农产品购销等主业优势,为服务对象提供平价优质农资,解决农产品“销售难”等问题,在服务过程中不仅为农户降低了成本还拓展了自身业务,实现了农户与供销社双赢。

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是推进农业规模化、优质化、绿色化、品牌化发展的重要举措,更是加快实现小农户、农业服务组织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落地政策。下一步我社将继续拓展深化土地托管服务,优化创新服务模式,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高质量生产托管服务和配方施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全力推进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有效保证粮食生产的稳定性,逐步探索出一条助力乡村振兴的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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