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矿管科日期:2024-09-03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始终树牢地质灾害防治是“生命工程”的思想,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实落细,既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又做到防灾有方、治灾有法。全面落实防治责任、值班值守、预警预报、专业监测、群测群防等重点任务,持续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不断提高监测预警水平,持续提升防灾避险能力,确保隐患早排查、早预防、早整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制定张掖市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权力与职责清单。
一、重要举措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部署,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强行业监管。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将安全生产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党组会传达学习和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安排重大节日局机关领导、干部值班值守。在局机关年度绩效考核中,强化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和权重。
2.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与学习。
3.将安全生产纳入干部相关培训内容。
4.按照职责分工,各分管领导每年带队深入分管行业督导督查安全生产工作4次以上。
(二)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持续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的源头管控作用,并做好监督实施。
2.重点关注地质勘查与测绘领域安全生产,指导全市地质勘查单位及测绘资质单位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排查,形成阶段性地质勘查及测绘行业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清单,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
3.严格矿产资源规划源头管控,对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越界开采、资源接近枯竭、政策性关停等矿井关闭工作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4.紧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扎实推进人防、技防联动,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保障,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精准性、防治保障及时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严格审批矿业权,对政策性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关闭矿山注销勘查、采矿许可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对矿山安全监管。
(三)严肃追究责任。对不履行职责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严肃追究有关单位的监管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每年进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每季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安排部署。涉及地质勘查和测绘等野外作业的单位,应督促责任主体单位制定专项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并严格落实。
(四)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厅和市安委会部署,排查风险隐患,并整改落实到位,坚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特大事故。
1.组织全市矿山、地质勘查与测绘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各县(区)自然资源部门形成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清单,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督导整改。
2.加强市县乡三级联动,构建全市自然资源领域常态化监管体系,严格落实督导检查机制。
3.加强办公区域内水、电、防火设施的督导检查。
4.开展对土地整治、生态修复等工程项目的安全督导,督促各县(区)及时消除项目安全隐患。
(五)严守项目审批红线。加强安全监管,严格安全生产要求,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
1.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规划。
2.严格采矿权审批,各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审批权限、严格执行相关法律及规章制度要求,严把安全准入门槛。
3.多渠道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依托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建立“黑名单”,强化矿业权人信用约束,确保矿山领域安全生产。
(六)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严格行业资质管理,打击违法分包转包和资质挂靠行为。
1.实行源头把控,测绘、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审批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资质审批。
2.开展测绘、地质勘查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严格行业监管,打击资质方违法分包转包项目行为,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严格追究资质方的责任。
(七)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加强宣传教育,严厉打击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的行为。
1.加大矿产资源法治宣传,综合运用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宣讲方针政策、开展警示教育。
2.提升执法水平,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重点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无证开采等违法行为,防范因违法违规开采引发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3.严格落实事故报告制度,瞒报、谎报、迟报或漏报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法依规依纪从严追究责任。
张掖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