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权益开发利用科日期:2023-08-14
近日,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做好全省开发区土地利用情况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推进开发区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处置,促进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助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在全面摸清具体问题的基础上,根据土地开发利用现状,区分问题产生原因,按照“一地一册”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置方案,做到分类指导、依法处置。对批而未供土地,采取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加快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前期开发力度、加大用地批复核减或撤销力度等举措,减少存量土地基数。对闲置土地,采用延长动工开发期限、调整土地用途或规划条件、安排临时使用、协议有偿收回、置换土地、推动项目开工建设等方式进行处置。对低效用地,通过提高投资强度、增加单位面积土地产出等措施,依法依规盘活低效用地。
《通知》要求,各县区在整治工作中要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做到依法依规有效处置,妥善处理遗留问题,促进整治工作任务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