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掖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日期:2025-07-17
王良魁所有的位于金安街39号金安居居住组团JA9号楼3层1-301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已遗失,证号为:张国用(2016)第160311号。土地坐落:张掖工业园(金安居小区9号楼),现权利人王良魁向张掖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申请遗失补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后,即予以补发”的规定,现声明上述《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良魁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