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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日期:2026-04-16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25年4月至6月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进行巡察,2025年7月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巡察整改有关情况予以公布。

一、凝聚思想共识,提高政治站位

(一)提高站位抓部署,压实责任强合力。中心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全面传达巡察反馈意见,围绕反馈问题,深入分析根源,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整改措施、目标要求、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工作合力,形成党组牵头、上下联动、协同推进、一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为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健全机制抓落实,传导压力促实效。中心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靠前指挥,班子调整前后规范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的交接,确保整改工作不断档、责任不缺位。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相关科室、管理部负责人主动认领任务,细化措施,积极作为,通过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夯实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落地见效。

(三)系统施策抓长效,深度融合促发展。中心党组坚持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融入业务管理工作、与深化“三抓三促”行动、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落实。坚持以改促治、以改促建,全面梳理分析反馈问题,分类施策,统筹推进,细化措施,力促整改成效转化为发展成效,进一步推进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整改措施,标本兼治抓整改

(一)巡视巡察、审计等整改方面

1.关于2021年巡察反馈公车管理使用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废止了《交通费补助实施细则》,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各县管理部公务出行的通知》,明确了在张掖市行政区域内、所在县公务交通补贴发放区域外的中短途公务出行,一律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往返费用据实报销,细化了公务出行审批程序,明确各级审批责任,要求干部职工严格履行事前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行,从制度层面筑牢了公务出行的安全防线,为规范出行提供了清晰指引。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张掖市市级党政机关公务出行差旅费(交通费)补助办法》,重点解读交通费、差旅费报销标准、适用范围及审批要求,确保全体干部职工熟练掌握政策规定,在日常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公务出行相关流程,主动遵守审批要求,有效提升公务出行的规范性和有序性,形成了按制度办事、按流程出行的良好氛围。三是在报销时严格按照规定对报销凭证进行把关,重点核查出行事由、审批手续、票据合规性等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报销,确保每一笔交通费、差旅费的报销都符合政策规定,进一步规范了财务支出管理,保障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严肃性。

2.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整改情况:中心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至目前已收回35.65万元。一是加强与市县区人民法院的沟通衔接,开辟了逾期贷款诉讼案件快审、快结、快执的绿色通道。及时联合人民法院召开执行联动机制座谈会,共同分析解决逾期贷款诉讼案件在立案、诉讼过程中存在的疑点、难点、盲点问题,研究制定对策措施,着力提高执行效率,薛某某逾期贷款经法院调解还款已基本正常,贷款余额由2024年底的3.56万元降至目前的1.38万元。二是加大逾期贷款诉讼案件执行力度,加快以房抵债后房屋处置变现进度,刘某某抵押房产已出售变现,逾期贷款本息已清偿,共收回本息合计355899.94元。三是积极与徐某及其家属进行联系并上门催收,目前已取得新进展,力争在既定的整改期限内完成清收。

(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优化使用政策,扩大覆盖范围,让更多群体受益”的重要指示精神方面

3.关于公积金缴存覆盖面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为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给予补贴这项市委、市政府“为民实事”,构建“个人缴存、政府补贴、租购并举、政策惠民”的政策体系。2025年,共为1000名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缴存补贴47.17万元,为灵活就业人员改善居住条件、实现安居稳业提供了必要保障。二是根据《影响和制约全市高质量发展堵点难点问题清单》要求,直面问题、加压奋进,牵头落实将县区警务辅助人员、社区工作者、专职消防员、特岗教师和教育、卫生等系统聘用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其中;全市警务辅助人员、专职消防员、特岗教师已全部建缴,教育、卫生、社区工作者已启动建缴,共计6523人。三是缴存业务指标增幅较大。2025年,新增缴存单位345家、各类缴存人员6783人,完成年计划的113.05%;归集住房公积金19.25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13.21%。至2025年底,全市共有2772家单位、86407人缴存住房公积金。

4.关于住房公积金资金运作质效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燕山大学住房公积金研究中心、住房保障与住房公积金报社、公积金信息化研究中心联合发布的《全国城市和地区住房公积金2024年发展指标分析报告》,我中心在全国333个城市住房公积金发展指标综合评价中位列第76位,全省第6位,首次被评为“百强城市”。缴存增长率位居全国第六,增长率为19.72%,远高于2024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增长率4.67%的平均水平,呈现出高效增长的较好态势。二是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超进度完成。2025年8月,中心修订完善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操作规程》《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规程》,对灵活就业人员提取、在我市范围内加装电梯、更新改造电梯等业务进行了修订完善,大力支持缴存人租房、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2025年,共为缴存人提取公积金12.07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20.68%。三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着力加强提取使用政策的精准宣传,积极引导缴存人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解决财务资金困难问题,着力提高提取使用率和个贷率。至2025年12月底,提取率和个贷率分别为62.7%和46.18%。四是举办了全市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培训班,就贷款政策宣传、归集扩面、行政执法、风险防控、“高效办成一件事”和人工智能的实践应用等方面进行了专题讲座和案例教学,为干部职工厘清工作思路,实现学用结合,提升服务效能,提高资金运作质效注入了新的动力。五是进一步优化了资金存储结构,每月根据到期的定期存款和活期沉淀资金余额情况,结合银行考核等次、利率询价结果及市房地产协调机制“白名单”项目的融资倾斜存款要求等因素,合理制定各受托银行的存储额度,将各行额度申请为3年期大额存单,争取各委托银行最高上浮利率,确保在当前利率情况下沉淀资金收益最大化。2025年,实现增值收益9514.4万元,同比增长31.82%,为历史第三高;上缴财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375.65万元,同比增长26.45%。

(三)落实“服务与保障”两大主题方面

5.关于数据共享和智能审批能力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企业信息变更材料大幅精简。依托全省住房公积金区域一体化协同共享平台实现与市场监管部门数据的自动获取与同步,企业信息变更业务不再要求提交申请表和营业执照,已实现无纸化办理。二是智能审批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9月份完成“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银行卡现金还款”等事项的需求调研和功能开发;10月份上述事项全部上线运行,实现全流程“无人工干预”自动审批,审批时效显著提升。三是“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全面落地。贷款购房、企业信息变更、企业迁移登记和个人身后“一件事”等8个服务事项已全部完成系统对接并通过项目验收,正式进入稳定运行阶段。四是银行协同接口建设取得突破。建设银行电子合同用印接口已基本完成开发联调,并进行测试和生产环境切换,已实现电子合同线上用印审批,为贷款业务资料无纸化归档提供支撑。五是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对接稳步推进。10月完成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提取及偿还异地贷款本息提取(报销模式)等功能的测试准备;11月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和偿还异地贷款本息提取(报销模式)两项功能正式上线运行,其他在研功能保持按部级要求推进。六是持续提升干部职工数字化能力。围绕数据安全、征信管理、人工智能应用等主题,组织开展专项培训和业务辅导,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在数据安全防护、征信数据合规使用、智能工具应用等方面的能力水平。七是数据安全和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制定《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承建方安全管理制度》;完成业务系统和综合服务平台三级等保测评,测评结论为基本符合;对公安网安部门发现的7个安全漏洞全部完成整改;同步完成中心网厅域名变更工作。八是服务保障和基础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组织赴各县管理部开展2025年度网络安全巡检,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同时加装高拍仪、人证核验机、签名板等服务设备,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智能化和规范化水平。

6.关于服务意识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信息公开与政策解读持续深化。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化宣传体系,线上依托中心官网、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政策文件、办事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等,确保信息传递高效、群众获取便捷;线下在各管理部服务大厅及受托银行网点设立咨询服务台,摆放宣传资料,提供面对面政策解读服务。2025年,累计发布政策宣传短视频5部,其中针对灵活就业人员推出专题短视频2部、政策解读长图1张,在《张掖日报》专栏发布政策答疑1期。持续开展“政策进万家单位”宣传活动,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精准推送“政策礼包”,切实提升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知晓率。二是岗位技能培训有序推进。聚焦干部职工能力短板,制定《2025年干部职工业务能力提升培训方案》,扎实推进岗位技能培训。2025年共开展内部培训3期,内容涵盖《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最新缴存提取贷款政策解读和财务管理及风险防控等实务重点,同步组织业务科室与各管理部业务骨干围绕高频难点问题开展座谈交流和现场答疑。在市委党校举办全市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培训班一期,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聚焦新形势下管理服务优化开展专题授课,切实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与实操能力。三是作风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坚持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主线,将作风建设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及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结合反面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党组织书记累计讲授作风建设专题党课11场次,重点加强对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及关键岗位人员的教育引导,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作风持续向好,服务质效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四是服务标准和效能建设扎实见效。组织全员深入学习贯彻《住房公积金服务标准》,将各项要求细化分解至科室、落实到岗位,全面推动标准落地实施。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持续优化服务流程,推进服务标准化、规范化。通过强化日常监督和业务培训,窗口服务质效显著提升。2025年,未发生因服务问题引发的投诉,群众对住房公积金服务的认可度、满意度持续增强,服务形象进一步提升。五是群众关切问题处置及时高效。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政策,梳理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高频事项知识问答,并同步更新至中心官网、微信公众号及12345、12329服务热线平台,提升政策透明度和获取便利性。安排专人负责各类信访渠道的受理、转办与答复工作,2025年累计回复群众留言332条,回复率、满意率均达100%,诉求响应和问题解决效率显著提升。

7.关于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方面

整改措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37条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近年来,中心立案的案件均为单位已为职工设立个人账户,但未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以上情形不符合行政处罚的条件和要求,不需要通过行政处罚程序办理。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我中心主要做了以下整改工作:一是已完成对《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手册》的修订,进一步规范了执法流程和文书,明确了裁量基准,待审定印发后实施。中心自主举办的第三期业务培训班和全市高质量发展培训班上,安排行政执法科负责人对行政执法的工作流程和有关要求作了详细解读,邀请淄博中心公职律师围绕行政执法解析与实践作专题辅导,为相关职能科室和各管理部开展执法工作提供了有益参考。二是在全面摸清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应建未建非公企业底数的基础上,由党组成员、副主任姜明桂同志牵头,带领归集科、政策法规科、行政执法科和管理部深入县区部分尚未建制缴存的非公企业通过座谈交流、政策解读、送达《督建督缴通知书》等方式,开展政策宣传和督建促缴,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2025年,共送达《缴存告知函》727份、《督建督缴通知书》72份。三是通过“面对面”“背靠背”等方式加大调解力度,积极稳妥处置职工追缴住房公积金投诉信访事项;经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严格按照《条例》第38条“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主动加强与法院沟通协调,着力提高执行效率。

(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方面

8.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

整改措施:构建全流程、全覆盖的信贷风险防控体系。一是强化贷前审查。严格执行贷款审核标准,通过联网核查、信息共享等多种手段,核实借款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特别是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评估,既重视收入证明等传统材料,也关注社保缴纳、公积金缴存等持续性信息,多维度评估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二是严格贷中审批。坚持审贷分离原则,严格执行审批流程,确保贷款审批的规范性和一致性。对于超标准、超范围的贷款申请,一律不予批准,严防人情贷款、关系贷款。建立信贷审批台账,落实终身负责制,使每一步审批操作都可追溯、可问责。三是重视贷后管理。建立健全贷款档案管理制度,对发放的每笔贷款建立完整的档案。定期进行逾期贷款清收和不良贷款处置,通过电话催收、上门催收、法律诉讼等多种手段,降低贷款逾期率。至2025年底,个贷逾期率已降至历史最低水平0.122‰,低于省定0.2‰的任务目标。

(五)落实监督管理责任方面

9.关于干部职工日常监督管理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中心党组主体责任,紧盯“关键少数”,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每月一法”制度,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标准规定及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党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能力持续提升。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靠前指挥、强化示范引领,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各项政策,带动形成了令行禁止的良好工作氛围;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实抓细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着力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层层传导压力、靠实工作责任,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二是扎实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党纪法规教育和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纪党规,并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传达各级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学习身边警示案例等方式,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用真实案例警醒党员干部。三是组织了3期干部职工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和全市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培训班,围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经济思想、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以及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行政执法、风险防控、“高效办成一件事”、AI赋能住房公积金业务场景与路径探索等内容和各科室、管理部在业务办理、财务管理、风险防控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专题讲解、座谈交流和现场解答。同时,积极派员参加住建部、省住建厅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四是充分发挥机关纪委的职能作用,机关纪委书记与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各管理部班子成员开展了廉政谈话27人次,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从严防范违纪违规情况发生,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在国庆、中秋节前进行廉洁提醒,督促党员干部职工绷紧廉洁之弦,坚守廉洁底线。五是加强内审稽核工作,对各管理部2025年业务管理和日常工作进行了两轮现场稽核,对发现的疑点数据和业务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并督促相关管理部和人员抓好整改落实,有力有效规范业务管理和政策执行,持续推进业务更加优质发展、服务更加便捷高效、资金更加安全。六是修订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报备清单》《请假休假制度》,要求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管人、管事、管权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

10.关于临聘人员管理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聘用人员录用工作,对参与业务办理的人员,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复审、测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通过多方考察、全面了解,从综合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意识等多个维度进行严格筛选,确保新录用的聘用人员具备较高的综合素养,从源头保障了队伍的整体质量。二是对新录用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紧扣工作实际,重点涵盖党纪党规、法律法规、住房公积金政策、业务操作流程、服务规范标准、内控管理制度及服务礼仪等知识,通过系统化、常态化的培训,切实增强聘用人员的纪法意识,提升履职能力和服务质效。三是研究制定了《临聘人员管理制度》,对聘用人员录用的条件、程序、教育培训、日常管理、考核、续聘解聘等作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了聘用人员的管理。四是加强对聘用人员的监督管理,将临聘人员的日常管理与在职干部职工同等对待,要求其严格遵守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采取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从严从实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薪酬调整、岗位调整、续聘或解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表现突出、业绩显著的临聘人员,给予通报表扬或优先续聘,有效激发了临聘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促进了临聘人员队伍的规范化、高效化管理。

(六)执行财经制度方面

11.关于公务卡结算制度落实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对所有在编在岗干部职工的公务卡持卡情况进行了摸排,对未办理公务卡的人员,由计划财务科与银行沟通协调,为符合办理条件的干部职工进行了补办,切实做到了应办尽办。二是制定印发了《关于公务卡使用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干部职工要严格执行《张掖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凡是应使用公务卡而未使用的支出,一律不予报销,进一步规范了公务卡的管理使用。

三、巩固整改成果,持之以恒抓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整改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加强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促进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持续用力,扎实推进,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党组各成员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以上率下、传导压力,靠前指挥、积极推动,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二)坚持目标导向,抓实抓细问题整改。将“严实细”的要求贯彻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全过程、各方面,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统一,对标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深查细究,努力在整改措施上再靠实,在建章立制上再发力,在整改成效上再提升,着力构建有利于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制度机制,切实从源头上堵塞漏洞,确保整改落实取得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新成效、新变化、新气象。

(三)注重成果转化,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有机结合起来,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持续深化“三抓三促”行动,聚焦归集扩面、服务优化、队伍建设等重点领域,适时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欢迎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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