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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提取住房公积金解锁新用法

来源:日期:2026-10-20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的通知》(张住委发〔2026〕2号),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拓宽提取使用场景,新增装修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更好满足居民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

精准回应需求,延伸住房消费全生命周期。新政聚焦住房消费全生命周期,将装修自住住房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缴存人家庭装修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主要支持拆改、水电、地面、墙体等不可移动的装修工程支出。提取额度可按住房建筑面积每平米不超过1000元,最高不超过15万元。此次政策优化,让公积金不再只服务“买房一瞬间”,而是覆盖购、租、修、养、改造等住房消费全生命周期。

拓宽使用场景,覆盖居民完整需求链条。新政聚焦居民消费需求导向,住房公积金提取场景从“购房首付”到“偿还贷款”,从“装修住房”到“支付物业费”,标志着住房公积金使用场景不断拓宽。针对支付物业费提取,政策明确缴存人家庭支付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含租赁住房)物业费的,每个自然年度可申请提取一次,无需提供任何纸质资料。政策覆盖范围的持续扩大,切实减轻了缴存职工的住房消费负担,真正把政策红利送到了群众心坎上,把安居实惠落到了百姓生活里。

强化数字赋能,提升办事便利体验度。目前,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情形已经增加至十二种,涵盖购房、租房、还贷、装修、支付物业费、加装电梯等多种住房消费需求。缴存人可通过线下业务窗口或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线上渠道提交申请,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无误的,当场办结、即时到账。同时,持续精简要件资料,还贷提取、支付物业费提取等多项业务,凡可通过共享数据核验信息的,已全面实现“零材料”办理,让缴存职工少跑腿、好办事。

(撰稿:王文娟   审核:李秀峰  审签:柏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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